道德冷漠的成因与矫治

2015-01-30 03:48张海菊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冷漠道德教育

孙 梅,张海菊

(1.武警学院 政治工作系,河北 廊坊 065000; 2.武警总部 政治部文化工作和网络宣传教育中心,北京 100089)

道德冷漠的成因与矫治

孙 梅1,张海菊2

(1.武警学院 政治工作系,河北 廊坊 065000; 2.武警总部 政治部文化工作和网络宣传教育中心,北京 100089)

道德冷漠已成为当下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经济变革的冲击,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社会舆论支持力度不够,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及道德教育的不足是造成道德冷漠的主要原因。矫治社会道德冷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必须加大社会道德建设力度,健全道德赏罚和救助机制,规范社会舆论环境,继承发扬优良道德传统,纠正道德教育的缺陷,全面提升个体道德修养,从而根治社会道德冷漠问题。

道德冷漠;成因;矫治

近年来道德冷漠事件频频发生,例如:南京“彭宇案”的后续事件、佛山“小悦悦事件”、上海田林街事件、苏州人跪狗事件……这些事件让我们感到触目惊心。道德冷漠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惨痛的现实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亟须对道德冷漠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寻求矫治和弱化道德冷漠的对策。

一、道德冷漠的概念和类型

道德冷漠指的是个体在具有一定道德认知的基础上,表现出道德情感方面的缺乏,并由此而引发的道德判断上的迷惘,最后出现道德行为上的麻木或者不作为的一种状态。[1]在现实生活中,道德冷漠往往表现为人们对道德行为的怀疑和漠视以及对道德义务的推卸和拒斥。

道德冷漠具有情感传递的特点,个体的冷漠行为会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很大影响,因此,道德冷漠现象一旦出现,其社会危害就比较大。

从类型上看,我们可以把道德冷漠大体上分为旁观者的冷漠和受助者的冷漠两种类型。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见义勇为的行为不断涌现,但见义不为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旁观者成为一个越来越多的现实群体,旁观者冷漠也成为并不少见的现象。2011年“小悦悦事件”令人心痛,但同样的悲剧却再次发生。2012年12月10日,浙江桐乡五岁小男孩闫哲被一辆货车碾压,其母亲在人群中悲烈呼喊,肇事司机却视若无睹、一走了之,围观群众却大多袖手旁观,直至十分钟后才有好心人帮忙,将其送往医院,但因小闫哲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尽管旁观者与当时发生的事件本身并无联系,对事件后果也无须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讲,旁观者却要承担不可推却的道德责任。虽然他们没有主动行恶或实施危害他人的不义之举,但因其冷漠围观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对受害人心理的伤害,与不道德行为并无二致,理应受到道德谴责。

道德冷漠的另一种类型是受助者的冷漠,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接受他人的帮助却不知感恩,觉得理所应当,甚至对施助者的施助动机表示怀疑。长沙小伙邓锦杰,在河边遛狗时发现有一家三口游泳溺水,邓锦杰立刻下水救人。一家三口成功获救,邓锦杰却不幸身亡。这一家三口被救上岸后马上离开,被群众阻拦时竟然出言不逊,称“关我屁事”。施救者因为救人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却得不到被救者一点点感激和最起码的尊重。受助者的这种冷漠不仅伤害了施助者,更让其他人对帮助他人持怀疑态度,严重挫伤了人们践行道德行为的积极性。冷漠导致的“道德荒漠”已经掩埋了许多人的良心。

二、道德冷漠的成因

导致道德冷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变革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盲目崇拜西方、学习西方,大量西方资本主义的思想涌入,“个人主义” 、“利己主义” 、“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等思想在全社会弥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人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个人的经济利益作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标准,道德的影响力、约束力逐渐下降,社会上出现一切向钱看的倾向:归还失物要钱,帮助别人要钱,甚至救人性命也要钱。当个人利益意识被极端强化时,传统道德规范的协调和调节作用越来越显得无能为力,传统道德信念遭到了严重的冲击,社会上出现 “良心值多少钱”、 “老实人吃亏”等说法,这些思想表现在行为上就会造成旁观者的冷漠现象。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激烈,社会矛盾加剧,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提防、人情淡薄,很多人道德观念迷失,道德判断模糊,道德准则失衡,这一切都加剧了道德冷漠的形成。[2]

(二)社会道德保障制度的缺失

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和社会道德保障制度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力的道德支持是个体做出道德选择的坚强后盾,而疲软的道德保障只会让个体在道德选择面前退避三舍、望而却步。

1.社会道德赏罚机制不明晰

善而不赏、恶而不罚,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道德冷漠的产生。赏善其实是对某一道德行为的肯定,激励此类道德行为的再现;罚恶其实是对某一不道德行为的鞭笞,杜绝此类不道德行为的再现。这种赏罚分明的道德机制能够为营造扬善抑恶的道德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道德感召力。

然而,当前的社会制度不能有效维护人们的道德良知。我国存在着很多善举低回报甚至无回报,而恶行低惩罚甚至无惩罚的赏罚不明的现象,使很多人不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传统观念。比如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彭宇案”,就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这让当事人做了好事却很心寒,也使更多人对老人倒地想扶而不敢扶,人们担心在扶了老人以后,反被讹诈,真是扶不起。当前的社会制度安排不利于扬善抑恶,如果一个社会总是让救助者、奉献者吃亏,而缺德者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久而久之,就会使人们形成道德冷漠。

2.社会道德救助制度不完善

见义勇为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当见义勇为者为正义挺身而出时,往往伴随着个人利益的牺牲,甚至可能会牺牲生命,一旦这种可能变成现实,也就意味着见义勇为者自己及其家庭将遭遇重大变故。而健全的道德救助制度可以为人们实施道德行为免除后顾之忧。

目前国家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损失的补偿、医疗以及抚恤等问题,尚无统一的规定。有的单位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宣传的力度都远远不够,很多人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相应的荣誉。有的人甚至得不到领导和同事的理解和支持,在受伤或致残后生活没有保障。这种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的情况,不仅让英雄心寒,更让后继者引以为鉴、望而却步。有时一些社会成员也并非不愿见义勇为,只是心存“流血流汗又流泪”的后顾之忧,想为而不敢为,便表现出道德冷漠。

(三)社会舆论支持力度不够

一些媒体只注重经济效益,热衷于花边新闻、奇闻轶事等,这些无关痛痒、供人消遣的消息大量见诸报端,却忽视了揭露社会丑恶、弘扬社会正气的职业责任,对见义勇为的宣传以及对道德冷漠者的贬斥在数量上和力度上都远远不够。

现实中存在着很多质疑道德、嘲笑道德、排斥道德的现象,有些人做了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好事,却被人误解、嘲讽甚至遭受诽谤、惹上麻烦。比如彭宇救助受伤者却被其家属反诬为肇事者,被要求赔偿高额医疗费;孕妇陈燕飞下水救人时,就有人在岸上悠闲地说“又一位英雄出现了”;“小悦悦事件”中陈阿姨对小悦悦施救,却有媒体质疑其“想出名”;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制止盗窃行为,却被盗窃团伙围攻殴打,周围的人包括被盗窃者却无动于衷,无人上前援助,无人为之申辩。这种畸变的道德环境和道德舆论给人们履行道德义务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致使很多人表现出麻木和冷漠。

(四)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

1.传统文化中血亲伦理的消极影响

中国传统道德文化植根于血亲伦理,即人情化的道德情感,“人情”关系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更多的是亲疏有别,扰乱社会公平正义。人们只在亲朋好友间讲道德,遵守道德原则,而一旦到了公共环境,往往无视陌生人的道德要求。也就是说个体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以情感代替理性,将人际间的信任、关爱与同情限定在狭小的亲友范围内,这些帮助、关心、信任因“人情”而变得狭隘化、私人化,缺乏对陌生人的关爱。

这种狭隘的“人情”伦理,使主体一旦走向社会,就变成他人悲剧的冷漠旁观者。试想,如果“小悦悦”事件中那18名路人里面有一个是小悦悦的亲友,那么事件的结果肯定不会是我们后来所看到的那样。传统的“人情”关系虽然没有直接导致道德冷漠,但它不利于人们形成现代道德精神,从这个角度说,它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道德冷漠的产生。

2.传统文化中消极的处世哲学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部分消极的处世哲学,比如“明哲保身”、 “难得糊涂”、“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体现的就是一种明哲保身、自保求存、守成求安的处世心态和自我保护倾向。

在这种处世哲学的影响下,一些人不关心他人疾苦,唯唯诺诺,只求自保,怯懦避祸、麻木不仁,形成一种怯懦软弱的消极人格。不管是正常情况下的施救,还是要冒险做出一定牺牲的时候,很多人都只是消极地等待、观望甚至逃避,难以挺身而出,甘愿沦为麻木不仁的冷漠看客。

(五)道德教育存在缺陷

“应试教育”的模式下,德育成为了学校教育的一个点缀,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纸上谈兵,分数比做人重要,成绩比奉献重要。除了对道德教育不重视之外,现有的道德教育模式也存在很大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注重道德规范的灌输,忽视道德规范的精神内涵。一味地告诉学生“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却没有告诉学生“为什么要这样做”或“为什么不能那样做”,从而使受教育者在整个德育过程中乃至自己的道德生活中都处于被动地位。由于缺少支撑道德的精神动力,受教育者也就不会产生做出道德行为的热情和欲望。

随着我国桥梁建筑技术的不断提高,现代桥梁朝着薄壁、大跨、轻型的方向发展。而桥墩作为桥梁的重要结构,为了能更好地适应现代桥梁特点的需要,改变了以往粗、大、实的结构,转向轻型、薄壁、高强、注重造型的方向发展,其中薄壁空心高墩是一种较好的形式[1]。

第二,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相脱节,道德教育只在封闭的课堂上进行,形式单一,缺乏新意,忽视了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践行,使得“雷锋精神”、“志愿者精神”等只是道德概念或道德示范的教条化代名词。在现实中造就出的只是无责任感的个体,当需要做出道德选择的时候,人们往往感到这些都是虚幻缥缈的口号,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践履。这种重理论灌输轻社会实践、重道德知识轻道德能力的做法,是形成道德冷漠的一个重要原因。

家庭道德教育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中国大部分家长片面重视孩子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孩子内心道德品质的教育培养却没有引起家长们的足够重视。为了提高孩子的成绩,千方百计地让孩子参加各种辅导班、特长班,大量的课外学习班和繁重的学习负担几乎占据了孩子们的全部时间。道德方面的教育严重缺乏,很少有家长能注意到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人格、个人品格以及道德素质等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此外,很多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众星捧月式的家庭氛围使一些孩子从小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只关注自身利益,漠视甚至无视他人利益。而且很多家长为了教育孩子自我保护,让孩子不要多管闲事,只要不关乎自己,哪怕是别人生死攸关的事情都可称之为“闲事”。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必然会时时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只关注自身利益,对涉及他人利益的事情漠不关心。

三、道德冷漠的矫治

对道德冷漠的矫治是一项艰巨而细微的长期工程,根治道德冷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加大社会道德建设的力度和密度

一个社会如果它的社会成员只注重自我利益,不讲责任与奉献,那这个社会道德必定会缺失,社会一定会冷漠。如果一个社会充斥着“利己主义”和“金钱至上”的论调,再谈论道德素质、道德建设、道德力量,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如果不对消极的文化价值观加以引导,势必会影响和消解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的氛围。

所以,当前必须加大社会道德文化建设的力度和密度。除了要在理论文化层面对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等理论和价值观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以外,各行业、各领域,也都应该加强道德文化建设。通过大力宣传道德理念,强化道德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形成道德建设的软实力,从而为培育人们的道德良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3]

要推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道德赏罚机制,依靠法律来弥补道德的不足,利用赏罚手段惩恶扬善。道德没有强制性,但是通过赏罚机制,能够确保民众遵循社会公德,能够约束不具有“自律”能力的社会成员,对公民树立崇高美德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们社会急需的是对见义勇为的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很多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保护,其中广东省的保障体制力度最大。广东省对见义勇为的最高奖金达100万元,并对见义勇为者的家庭和子女都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保障政策。完善长效的保障体系,能够让见义勇为者在短暂的光荣之后得到永久的放心。这种物质奖励一方面是对见义勇为者高尚行为的褒奖和英雄个人的补偿,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制度性保障,可以在社会上形成扬善抑恶的良好风气,从而为道德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援。

除了要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嘉奖和一定的法律保障外,还要考虑对见义不为者惩罚的法律制度,比如,小悦悦事件的见死不救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关法律规制。美国有《救援责任法》和《善行法案》,法国《法国刑法典》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加拿大有《见义勇为法》。在德国、意大利、瑞典、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中,也都有关于救助危难的责任义务规定。

我们国家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把一部分道德规范和准则以法律的形式进行重新诠释,赋予其国家强制力,增强其约束力,使见义不为者无法逃脱承担后果的责任。

(三)规范社会舆论环境

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对建立健全道德规范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道德舆论是公众道德行为的引导者,是人们道德实践的评价者,又是社会道德行为的监督者,良好的道德氛围可以激发善的情感和行为,并抑制非道德情感和行为的产生,反之亦然。

积极的媒体报道,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改变人们的道德情感。政府应该对舆论的方向进行适当的监管调整,尤其要把握网络、影视、广播、报刊等舆论传播媒体,使其充分发挥优化社会环境的功能。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积极弘扬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高尚精神,高度褒奖和鼓励这些行为,使道德高尚的人在全社会范围内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敬仰,让正面的英雄形象推动社会道德的健康发展。

相对于“扬善”的积极作用,舆论的监督、“惩恶”职能同样十分重要。人们的群体属性和集体荣辱感使得大部分人惧怕舆论媒体的曝光,因此媒体对于这些人来说具有相当大的震慑力,人们可以通过舆论揭露各种不道德的行为,让那些不道德者暴露在全社会的目光之下,接受全社会的谴责。舆论的谴责可以帮助不道德者主动反省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其他民众也可以以此为戒,在舆论的压力下时刻提醒自己不去触犯道德高压线。

(四)继承发扬优良道德传统

中国伦理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观,它展现了中华文明的独特魅力。比如,在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上,强调整体观念,重视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而奋斗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以义为上”的价值观;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提倡人伦价值,强调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中华美德,推崇人际和谐的仁爱精神;在人的自我完善上,重视躬行实践的修身精神,强调积极和坚定地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等。[4]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基本道德精神在当前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自觉继承我国优良道德传统。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我们必须贯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综合创新、古为今用的原则,对传统文化中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仁、义、礼、智、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互帮互助的思想必须继承下来。同时要积极弘扬“助人为乐”、“吃亏是福”、“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通过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真善美,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公民品德修养,从而抑制道德冷漠的形成。

(五)纠正道德教育的缺陷

道德冷漠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道德教育的失败,因而,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只有切实抓好青少年的品德培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加强道德教育除了必须重视道德教育外,还应注重道德教育的实效,建立起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模式和实践体系。具体而言:

一是使道德教育回归生活,确立“为了生活”的教育价值观,坚持教育从生活中来,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创设相关教育情境、将德育渗透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在道德教育中教师应与学生实现互动和共鸣,并努力将道德理论教育与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道德实践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认识到自身所负载的责任,并对他人产生自然的关怀情感。

二是提倡道德主体性教育。主体性道德教育注重培养个体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道德教育不是单纯劝导说服的强制性过程,还是个体在自主活动的基础上能动地接受道德教育,主动进行自我内部调节的过程。只有自觉自律的个体才能在形形色色的诱导和误导面前增强抵抗意识,坚定自己的道德信念。

教育者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道德生活,引导学生培养承担社会角色的能力,通过角色承担,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提高学生自我判断和选择能力,增强其对社会道德规范的体悟,使学生主动适应社会道德环境,承担社会道德责任,从而把学生培养成道德生活的主体。

另外,家庭教育中要注重对孩子人格、品格的培养,引导孩子多关注社会、关心他人,努力培养孩子勇敢、刚毅、正义的精神,使孩子能够得到全面发展。

只有通过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的开展,才能使受教育者知晓道德荣辱,培养道德情感,树立道德良知,坚守道德底线,牢记道德责任,拥有道德勇气,才能使道德行动动力得以重构,从而使道德冷漠现象逐步得到矫治。

[1] 万俊人.再说道德冷漠[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2] 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

[3] 葛晨虹.“道德冷漠”及社会道德问题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2012,(2).

[4] 周中之.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 李献惠)

The Causes and Treatment of Morals Indifference

SUN Mei1, ZHANG Haiju2

(1.DepartmentofPoliticalWork,TheArmedPoliceAcademy,Langfang,HebeiProvince065000,China; 2.CulturalWorkandNetworkPropagandaEducationCentreofPoliticalDepartment,TheGeneralHeadquartesofPeople’sArmedPolice,Beijing100089,China)

Moral indifference has become contemporary social issues which can not be ignored. The impact of economic reform, that the lack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at the public opinion support is not enough, and that the negativ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 lack of moral education is the main causes of moral indifference. Correction of social moral indifference needs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whole society. It is by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 moral construction, a sound moral reward and punishment and the relief mechanism, the norms of social public opinion environment,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the fine moral traditions, correcting the defects of moral education, that moral indifference is sure to be remedied.

moral indifference; cause; treatment

2014-11-27

孙梅(1980— ),女,安徽蚌埠人,讲师,法学硕士; 张海菊(1976— ),女,湖北当阳人,干事。

B82-0

A

1008-2077(2015)07-0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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