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安监狱”新成效推动监狱工作新发展

2015-01-30 03:36:27句轶旺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5年2期
关键词:监狱长监区监外执行

句轶旺(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以“平安监狱”新成效推动监狱工作新发展

句轶旺(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山西省监狱局党委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广泛动员、深刻领会、抓住重点、迅速行动,从强化政治引领、严格监狱管理、坚持公正执法、打造过硬队伍等四个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了“平安监狱”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在推进“平安监狱”建设上取得新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国监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盼,是做好新时期监狱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山西省监狱局党委要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局党委统一认识、凝心聚力建设“平安监狱”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坚持党委带头,率先统一思想。省监狱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部、省领导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出的批示,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平安监狱”建设工作作出详细部署。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抓好教育培训。在坚持局党委带头先学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监狱长、政委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学习培训班,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分组进行讨论、发表学习心得等方式,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监狱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三是坚持深入学习,营造良好氛围。省监狱局采取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各监狱充分利用党委会、党支部会和党小组会学习等形式,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讲话的重大意义,营造出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联系实际,及时做好引导。监狱局领导先后两次与全省监狱长及分管副监狱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就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监狱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确保执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广泛学习和层层动员,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平安监狱”建设进一步成为广大民警职工的共识。

二、以强化三类罪犯管理为重点,在提升监狱内部管理上达到新水平

省监狱局党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的要求,把监狱管理放在整个社会治理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推进监狱管理协调创新。2014年以来,局党委坚持以深化“平安监狱”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监狱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措施,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全面推动监管安全基础制度的落实。省监狱局按照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三类罪犯管理和考核的意见》,从规范三类罪犯的关押,到强化三类罪犯的管理及考核等多方面制定了多项硬性措施。一是推行职务犯集中关押模式,分片设立职务犯集中关押监区。在全面掌握职务犯罪罪犯底数、综合考虑全省监狱关押容量、实有押犯和警力配置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选出若干所监管设施较好、执法管理水平较高的监狱成立职务犯监区,对职务犯罪罪犯进行分片集中关押。目前,山西省已对在押的职务犯全部实行了集中关押,在全系统和社会各界得到了良好反响。二是选调优秀管教民警,切实加强职务犯监区建设。为强化职务犯监区建设,省监狱局围绕严格公正执法,在选调职务犯监区管教民警上,以政治素质过硬、执法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为标准,按照不低于8%的比例配备了管教民警,同时系统地研究职务犯监管措施、教育方式等,加快制定与其犯群结构和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关押相对集中,管理宽严相济”,有效提升了职务犯罪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切实加强对三类罪犯的考核工作。在严格执行山西省《罪犯日常考核奖惩办法》的基础上,省监狱局规定,对三类罪犯的行政奖励必须严格控制在考核办法所规定的比例范围内,不得擅自突破。各监狱应根据三类罪犯总数,总体平衡把握三类罪犯的各类行政奖励,原则上获奖比例不得超过其他罪犯。同时切实加强对三类罪犯考核情况的监督,每月将三类罪犯的考核结果在监狱进行集中公示,并接受驻监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切实做到事实准确、程序严格、结果公正。省监狱局根据中政委5号文件、司法部38号文件以及部局《监狱计分考评奖惩罪犯规定》精神,进一步系统地研究对三类罪犯考核管理的具体措施,核心是严格确定三类罪犯的劳改岗位以及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发表稿件、考取学历证书等专项奖励的规定,严格控制奖励总量,防止奖励过多,确保公平公正。四是强化对三类罪犯的日常管理。从加强对三类罪犯的身份甄别、劳动改造、通信会见、行为养成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三类罪犯的执法管理工作。省监狱局规定,在日常改造中,三类罪犯中除老病残外,其他一律参加劳动。其中职务类罪犯可安排适合其身体特点和技能特长的劳动,涉黑类罪犯要做到“四个不准”(不准参加零散劳动、不准选配到勤务犯岗位、不准放在锅炉房、变电所等重点要害部门、不准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时要求三类罪犯在服刑期间不得随意调动监区,确因改造需要调动的,必须经监狱罪犯调动委员会研究审批,并报省局罪犯调动委员会备案。在通信会见、生活管理和行为规范等方面要与其他罪犯一视同仁、不搞特殊,不搞变通。五是积极推进罪犯权益保障。在全系统推行了《罪犯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罪犯食品药品溯源管理办法》等,稳步推进了罪犯大病统筹工作,从制度上明确了省监狱局及各监狱在食品药品及医疗保障方面的责任,为维护监狱正常的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以加大专项活动整改力度为主线,在坚持公正严格执法上实现新突破

省监狱局党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关几年托关系、走门子变相出狱的现象,严防滋生腐败”的要求,采取有力举措,严格民警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集中精力开展了“减假保”专项整顿活动。严格按照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减假保”专项整顿工作,强化了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对不符合中政委5号文件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的三类重点罪犯全部予以收监执行刑罚。二是加大专项活动整改力度。根据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以及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情况,出台了《关于过渡时期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有关规定》,区别执行保外就医三类情况,确保了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衔接和执行。印发了《关于减刑假释审核委员会暂予监外执行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及会议制度的通知》,扩大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审查范围。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对三类罪犯和特定重点罪犯减刑、假释实行逐级备案审查,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三是从严把握刑罚执行变更的实体条件和程序。在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省监狱局要求各监狱严格执行“三榜公开、三级合议、三级公示”制度,即“方案公开、考核奖惩公开、基本情况公开”、“监区合议、监狱评委会评议、监狱长办公会审议”、“监区公示、监狱评委会评审公示、法院裁定公示”,确保了监狱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公开公正执法。四是切实加强审查把关。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尤其是针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特殊性,在坚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强化各级合议会议的集体审查把关,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五是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将切实落实狱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作为增强监狱与社会联系、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提高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和助推器,采取了开设省监狱局门户网站咨询窗口、设立监狱狱务公开专栏、印发《狱务公开手册》、开展监狱法制宣传和狱务咨询、设立监狱长接待日、聘请执法监督员等一系列具体举措,畅通狱务公开渠道,全方位听取罪犯家属、社会各界对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和反映的问题。通过狱务公开,促进了监狱管理和公正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以打造过硬监狱民警队伍为保障,在推进民警队伍管理上见成效

省监狱局党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从强化领导责任、执法责任、安全责任入手,狠抓监狱领导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监狱领导班子建设。在司法厅党委提出“五个亲自”和局党委“五个落实”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监狱长八项第一责任》,牢牢把好“五关”,即牢牢把好安全稳定关,牢牢把好教育改造质量关,牢牢把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关,牢牢把好选人用人关,牢牢把好党风廉政建设关,切实提升班子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打造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是强化执法责任,提升民警公正执法水平。相继出台了《监狱民警执法施教“八严禁”》、《监狱民警纪律作风“八不准”》、《监狱民警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八项禁止规定》等多个禁止性规定,不断强化民警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民警公正执法水平,做到执法为民、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廉洁执法。三是强化安全责任,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和“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全系统实施了《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程》,自上而下,把监狱长、政委、分管副监狱长等监狱领导以及管教职能科室科长、监区长到一般民警的隐患排查责任,从次数、时间、内容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一日工作规范和三大现场管理的全过程,切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通过强化民警队伍建设,广大民警忠诚履职、执法为民的使命感显著增强,严格管理、维护稳定的责任感明显提升,一切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的工作局面得到巩固。截至目前,全系统连续八年实现“四无”目标,连续十四年实现无狱内重特大案件,监管秩序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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