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年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 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50.5 万人。其中,2014年新接收43.1 万人,解除矫正38.1 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2 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在落实经费保障方面,目前,全国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286 个地(市、州)和2007 个县(市、区)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分别占全国地(市、州)和县(市、区)建制数的82%和70%。2014年,全国各地社区矫正经费预算总计11.38 亿元,比2013年增加1.44 亿元。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全国有14 个省(区、市)成立省级社区矫正局,16 个省(区、市)设立社区矫正处。323 个地(市、州)、2607 个县(市、区)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分别占全国建制数的97%和91%。经批准,北京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总队,各区县成立支队。西藏各地(市)社区矫正机构全部建成,全区74 个县(区)均配备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