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俊国
延安时期党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基本方法略论
□ 张俊国
延安时期,党十分关心和爱护干部。许多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如对于干部的工作予以指导,对于干部的业务能力予以提高,对于干部的工作予以检查,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予以帮助,对于生活上有困难的干部予以照顾等,不仅使广大干部倍感党的温暖,而且也使许多干部从党的温暖中找到了跟党走的动力与方向。可以说,在整个延安时期,党与干部之间真正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正向关系之中,这对党的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十分有利。
延安时期 党的建设 关心和爱护干部
在延安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党对干部的需求、要求、期盼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说,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正日益成为考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得失对错的关键所在。正因为这样,毛泽东特别强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P526)既然干部的作用如此重要,那么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才能充分调动起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呢?
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党的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宝贵财富,党一方面要相信干部、依靠干部,让干部在火热的现实斗争实践中放手工作并敢于负责,另一方面又要适时地给干部的工作以指导,以便他们能够在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下发挥其创造性。
延安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顺利地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大业,但要完成这一大业,单靠党的一己之力是难以胜任的,这就要求党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所以,党的干部不仅要懂得“单是干部不能战胜敌人,没有干部也不能打败敌人”这样的道理,而且作为党的高一级干部或者高一级领导机关,还要不断地指导下一级干部“去发动组织广大的人民,把成千成万的人民变为有组织的队伍”。因为没有组织便没有力量战胜日本帝国主义。抗日战争之前及期间的事实已经证明:虽然日本人口少,中国人口多,但日本却敢于欺负中国,就是因为中国人没有很好组织起来的缘故。因此,党的干部“不论在前方后方都要发动民众、组织民众,从政治上从军事上去组织他们”,[2](PP117-118)唯有这样,才能真正造成陷敌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的良好局面。
当然,发动民众、组织民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长期工作,既急不得也慢不得,更不能以弄虚作假的方式糊弄民众,所以,干部在做发动民众、组织民众工作时,只能“是脚踏实地的,说做就做的,做不到的,不吹大炮。因为行不通的空决定,人家看不见,实际会降低自己的信仰。例如减租减息,应根据原有租息高低不一,去酌量减少,原来太高的,多减点,原来较低的,少减点。又如改善工人生活中,女工产前产后各应休息一个月,工资照发,就要看这个女工做工的期间长短,假如总共只做一、二个月,便要雇主担负两个月的优待工资,在实际上不可能。又如戒鸦片,年龄在三十至四十者一律限期六个月戒断,要分别体力劳动者与非体力劳动者,穷人与富人。因为穷苦的体力劳动者,靠吸鸦片来补助劳动力,如果一下子要他戒断,他就没有办法劳动,不劳动就不能赚到吃。反之,如果是富有的非体力劳动者,他可以闲着,吃好些专门戒烟,则他可以戒断。至于五十岁以上之老瘾客,那完全要看他的身体强弱,以及家庭境遇来决定,否则会戒死人的。”[3](P329)这说明,干部在做工作的时候,只能实事求是,只能从民众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制定出符合民众利益与要求的政策策略,从而最终赢得民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不过,干部在做发动民众、组织民众工作时,还要切实了解民众的接受程度与接受意愿,并灵活掌握搞好这一工作的一般方法,即“第一,你要讲什么?事先必须自己充分准备好所要讲的东西,不然,就不能使你的宣传鼓动有清楚的内容,而收不到应有的效果。第二,对什么人讲?把对农民讲的话,拿去对工人讲,有时就会牛头不对马嘴。你讲话的对象是何人,他们的情绪是怎样,都要预先弄清楚。第三,要达到什么目的?或者是为了解释一个问题,使他们明白事实的真相,或者是为了要发动一个运动,使听众听了你的话就拥护这个运动。总之,你的讲话或文章以及其他宣传鼓动品也好,是为了要达到一定的目的的。第四,怎样讲?既然讲什么,对什么人讲,达到什么目的,你都想好了,那么问题就是怎样讲,才能把你的意思讲得清楚,使对方了解,以达到你所要达到的目的了。第五,随时留心群众的反映,讲话中及讲话后应注意听众的反映,以便随时改变你的宣传鼓动的内容与方法。”除了应注意上述工作一般的方法外,在进行宣传民众、发动民众和组织民众工作时,还应特别注意:宣传的内容必须是充实的,而不是空洞的;宣传的语句应当是简单、明了、清楚、透彻;宣传的事实应当是真实的,生动的,恳切而带有说服性的;由具体到抽象,由近到远,由中国到外国。抓住为广大群众所熟悉的事实;抓住为广大群众最切身的,最迫切的,最易感动的事实;讲话要生动,富于情感,富于煽动性;时间还要短。[4](PP426-427)事实证明:这些都是干部做好发动民众、组织民众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干部只有把这些工作做细致了、做扎实了、做到位了,人民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并心甘情愿地跟党走。
所谓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就是给以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使他们在理论上在工作能力上提高一步”。[1](P527)
延安时期,由于干部的来源和成长环境的限制,“一般县区工作的同志,多未得到享受教育的机会, 以致一方面不能更好的吸取过去工作的经验,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同时自己积下来的许多工作经验,不能够把它好好地总结起来。”[5](P156)即使一些高级干部和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也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如一些老干部“知识不多,进步不快,气量狭小,意识落后;简单粗鲁,不了解复杂问题;安心落后而不求进取者有之,贪污腐化者有之,对自己的进步悲观失望者有之,甚至动摇投敌者亦间或有之。”[4](P609)甚至“有这样的干部,他一方面相信共产主义,同时又相信鬼神的存在。也有这样的干部,他一方面知道矛盾统一律,同时对于自然、社会、思想上的具体的矛盾统一,却完全无知。也有这样的干部,他可以说到世界三个营垒的对立,但却不知道这三个营垒究竟在哪里。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正因为如此,所以许多马列主义的理论,对许多没有具体的社会知识与科学知识的干部,只是成了空洞的、没有内容的、生硬的教条与公式。尤其是唯物辩证法中一些最一般的规律,对于他们常常变成了毫无内容的滥调。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干部中各种具体知识的缺乏,是使党在克服教条主义、公式主义中发生困难,是使党的策略不会被灵活运用,是使党的原则指示不会被具体化的很重要的主观原因之一。”[4](P202)正因为这样,通过培训干部以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就成为延安时期搞好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毛泽东曾经指出:“一切有相当研究能力的共产党员,都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都要研究我们民族的历史,都要研究当前运动的情况与趋势,并经过他们,去教育那些文化水准较低的党员……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使之向着胜利,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实际运动的了解,就不能有胜利。”[6](P650)那么,怎样使干部具有革命理论、历史知识和对实际运动的了解呢?这就是要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在职干部教育活动。它“是党内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是工作与学习互相联系的最好办法。每个在职干部应当了解学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党的领导机关应当把每个干部学习成绩之优劣作为鉴定一个干部许多标准中之一个。在全党内应建立在职干部学习的制度,提倡学习的风气,养成独立的看书、独立的思考问题的习惯。”[4](P427)为此,党首先决定设立干部教育部,以加强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其次成立中央高级学习组,以为全党干部的学习活动作出示范与榜样。再次开办各类干部学校,以为干部学习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纪律保障和环境保障。这是该项工作的重点。在延安时期,党克服重重困难,开办的学校著名的有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马列学院、中央党校、鲁迅艺术文学院、中国女子大学、延安自然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延安大学等。此外,还有青训班、工人学校、卫生学校、通讯学校、组织部训练班、行政人员训练班、边区党校、鲁迅师范等。在这些学校中,学生多的万余人,少的几百人几十人。这些学校为干部的学习和培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这一过程中,党还十分注意对在职干部开展政治教育工作。政治教育的内容包括时事教育与一般政策教育。时事教育的办法主要包括督促所属干部看报、对所属干部讲解时事问题、以地区或部门为单位召集干部作时事报告等。一般政策教育的办法包括将中央对时局宣言、中央关于增强党性决定、关于调查研究决定、边区施政纲领等加以解释及讨论、督促干部阅读等。政治教育之目的,在于使干部除精通其专门业务、局部情况与局部政策之外,还能通晓一般情况与一般政策,扩大干部的眼界,避免偏畸狭隘不懂大局的弊病。在这里,一般情况与一般政策虽然为一切干部所必习,但其分量轻重却依各部门工作性质而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医生、技术专家、文学家、艺术家等,其分量应该减轻,而对于党务工作人员、宣传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军队中政治工作人员等,则其分量应该加重。……对于一切文化程度太低或不高的干部,除业务教育与政治教育外,必须强调文化教育,……对于他们,学习文化,提高文化水平,是他们全部学习的中心一环。其教育与学习范围,暂定为国文、历史、地理、算术、自然、社会、政治等课,……其教育与学习办法,在环境许可的地方,必须一律开办文化补习班或文化补习学校,或一机关独办,或数机关合办,或采取轮训制,轮流抽调干部集中一地学习,……在环境不许可的地方,则用小组学习制,以该机关某一文化程度较高的干部减少其日常工作使他兼任教员,亦可专用教员。文化班或文化学校,可分为初级的及中级的两种,初级班为不识文字及粗识文字的人而设,以学至大体相当于高小程度为合格。中级班为已有相当于高小程度的人而设,以学至大体相当于中学程度为合格。干部分班应以文化程度为标准,不以职位为标准。……高级及中级干部之具有学习理论资格(文化程度理解力与学习兴趣等)者,于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之外均须学习理论。其学习范围分为政治科学、思想科学、经济科学、历史科学等项,依次逐步学习之。其学习方法,以理论与实际联系为原则。”[7](PP148-149)
与此同时,党还采取了针对不同出身的干部施以不同教育的方法。如“对农民出身的干部应侧重提高其文化,增加其一般知识,克服其狭隘性、保守性;对旧军人出身的干部,应注意洗刷其旧军队习气和封建意识;对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应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重视实际工作,使知识分子工农化;对技术专门人员应鼓励增长其革命热忱与专门知识。”[3](PP618-619)
总之,通过这些方面,许多干部不仅极大程度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意识、政治觉悟,开阔了自己的知识视野,而且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从而为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干部的发现、提拔、任用和使用过程中,“我们不能以为配备了好的干部,事情就可办妥,就可以高枕无忧。我们应该知道,一个有组织能力、工作能力的干部,可能是适于组织运输队,适于组织合作社,但却不一定适于组织变工队。也可能这个同志原来适宜于组织变工队,但因为他后来不善于团结队员,或者不能公平地恰当地分配队员的劳作任务,惹起队员的不满和反对。因此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审查,从工作审查中去了解干部的品质,了解他的德和才是不是适合于他所担负的工作。”[8](P39)这就需要“检查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有委托而无检查,及至犯了严重的错误,方才加以注意,不是爱护干部的办法。”[1](P527)
审查干部“要先从检查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着手。检查项目主要是:能否掌握党的方针、政策;能否根据党的原则处理党员关系;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度和方法;能否按照党的干部政策提拔干部和对干部的态度是否正确;民主集中制的运用和民主作风;集体领导与科学分工,上下级的关系;对政府中党团及地方武装的领导;党与群众的关系,党团同志与非党干部的关系。此外,尚有争取知识分子,组织在职干部学习,进行党内教育,开展反倾向斗争,搞好党的各级组织定期民主选举等。各级领导机关对于干部个人鉴定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意识锻炼,政治立场的坚定程度;对党的政策的了解和掌握能力;组织原则的掌握;工作的组织性与纪律性;是否经常关心群众,和群众联系如何;学习与自我批评精神;主要的优点和倾向。最后,再加上考查干部的历史及社会出身等。鉴定干部的方法主要是:本人填表、写自传,被鉴定人在会上进行自我介绍自我批评、党委或支部鉴定,最后把鉴定结果报告上级。对干部的鉴定主要依靠上级和本级党组织根据前列项目在工作中长期考查。上级和本级党委应进行必要的个人谈话,并从各有关方面收集材料,对干部过去历史找到适当的证明。高级领导机关必须了解其下两级机关的干部及下三级中最优秀与积极的干部。”[4](P373)
在对干部的审查中,凡是涉及到干部政治生命的问题都要郑重与谨慎。因为“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如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问题,他就会认为他的前途没有希望了。所以不是到了必不得已的时候,决不要开除党员的党籍。”[6](PP566-567)除此之外,还必须注意:“对待干部的态度应当诚恳的、坦白的、有希望的、有原则的。只有原则的领导才是正确的领导。一切感情拉拢,封建观念,个人崇拜,系统观念,当面客客气气背后加以指责等等,都是有害的,应当纠正。对待干部既不应放任,也不应打击。”尤其是在实际生活中使用“对干部先放任,听其错误,积累而后撤职查办,开除党籍”的方法更不可取,因为这不是爱护和关心干部的方法,而是“糟蹋干部”的方法,因此,“必须纠正。应当经常检查干部的工作,有功则奖励之,有错误则批评纠正之,而在其错误有一定的程度时,则应经过一切的组织程序,给以一定的处分,如劝告、警告、严重警告等等。”[3](P619)这样,既能使党的干部防患于未然,也能使党的事业避免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作为一名干部,在自己的实际工作经历中不可能不犯错误。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一个人不犯错误就不会进步。一个人犯了一次错误,同时也就是得到一个教训,不断地取得教训,方能不断地改进自己。正确的东西常常是从错误中得来的。科学家发明的东西,哪一件不是从试验和错误中得来的?今天流线型的汽车漂亮得很,灵活得很,但是到博物馆里去看一看最初发明的汽车,笨得要命,真不好看。由从前的不好,进步到今天这样好,这中间经过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试验和失败,才得到成功的。一个同志犯了一点小错,并没有什么关系;真的犯了错误,只要老老实实吸取教训,他的经验一定会增加,能力一定会提高。所以,不要怕下面干部犯错误,要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6](P565)这就是党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所具有的基本态度。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旦我们的干部确实犯了错误,我们“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地应采取说服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只有对犯了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们,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在这里,耐心是必要的;轻易地给人们戴上‘机会主义’的大帽子,轻易地采用‘开展斗争’的方法,是不对的。”[1](PP527-528)同时,采取自由主义、麻木不仁与放任的态度,也是完全不对的。对同志的处罚、打击与所谓“无情的斗争”,也不是纠正同志错误的好方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相反,应该对那些犯错误的同志(尤其是新同志)采用同志的、诚恳的、甚至是温和与委婉的态度,爱护他,尊重他,细心的从原则上去分析他的错误,使他从原则上去了解错误与改正错误,这样反而常常是纠正同志错误的较好方法,常常能使同志心悦诚服的去改正错误,并能更兴奋的去为党工作。处罚与打击(公开的批评与斗争也是一种打击)只有在必要的时候,对付党内坚持错误的顽固分子才可以采用;而且这种处罚与打击也还是为了教育(非给以处罚与打击不能使他警觉与改正错误时)他自己与同志。处罚与打击而离开了教育,即就是一种单纯的惩罚主义。”[6](PP543-544)采用单纯“惩罚”的方法,不仅不能有效地挽救犯错误的干部,反而有可能使其走向相反的方向。
此外,“上级领导人对下级的批评,务必要适当和正确,千万不要戴大帽子,因为上级领导人批评下级,与同级的同志互相批评所发生的影响不一样。为什么呢?因为同级的人,他们认为大家都差不多,即使你批评他过火一点,或不大正确,还没有什么要紧,他也不会十分在意;如果是上级给他的批评,那就不同了,因为下级对上级所说的话,都是很认真的,所以不能随便地任意地批评。假如批评得过火或不正确,那要花费很大的气力,才能使得被你批评的人对你解除误会,才能使别人对他不至于蔑视。当然下级也要想到上级的出发点是好意,不要只看到态度或语气的不妥,就以为不得了。批评的时候还要注意到: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是老干部还是新干部,参加共产党久不久,革命的历史长不长。因为对于老党员批评,态度和方式好不好,没有多大关系。对新党员就不同,因为他们刚刚加入,他们的意识观念与老党员有差别,所以对他们批评,宜于采取温和的方式去劝导、说服。”[6](P564)对于某些老干部尤其是某些工农出身的老干部中所存在的严重弱点甚或错误,不仅应该毫不隐瞒地指出,而且还要区别对待。“因天资与智力、体力关系,能力有限,进步有限,而工作却积极艰苦及意识纯正的老干部,应与甘心落后的分子有不同的看待。对他们的落后,不是加以指斥与斗争,而是用各种方法引导其前进,尊重其革命意志,分配以适合其能力的工作;对他的工作成绩,也不必作过高要求。年龄大,身体有病的,更应妥为安顿与受到优待。”[4](P610)
延安时期,由于长期而又残酷的革命战争环境的磨练,不少干部要么患有各种程度不同的慢性疾病,要么身有残疾,这给自身和家庭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困难。因此,对“干部有疾病、生活、家庭等项困难问题者,必须在可能限度内用心给以照顾。”[1](PP527-528)
对此,为着保持与恢复干部身体的健康以及解决现实的实际困难问题,以便于支持长期艰苦的革命工作,党首先开办疗养机构,如1939年夏天,陕甘宁边区政府创办干部休养所;1940年春天,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干部休养所的基础上成立干部疗养院。之后,陕甘宁边区政府还提倡普遍建立各县中西药店以及卫生所等,这为在边区境内的干部或者工作人员中的伤病员的休养和治疗提供了十分便利而又快捷有效的条件。其次考虑到当时边区医药十分困难的实际情况,边区政府还对正在接受疗养的干部或者准备接受疗养的干部附之以思想工作方面的指导,如“要在可能之情形中给予休养与治疗之机会,或减轻其繁重工作;告以有病者节饮食、慎起居,注意衣食寒暖,及劳逸调剂,经常性的养生锻炼,以克服迷信药品、药品万能的思想认识”[9](P161)等。再次党要求自己的各级组织必须依据延安时期的具体环境与可能条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对干部开展保健工作。如1941年6月15日颁布的《干部保健条例》规定:在地委以上党的领导机关设立干部保健委员会;拨给保健委员会一定数量的经费。规定参加保健干部的具体条件与待遇标准等。如参加实际工作三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捕出狱或因伤病后体力极为衰弱者,因公积劳以至身体衰弱者,患有慢性病者如结核、慢性胃病等,年老者等)的干部享受保健待遇,或者在秘密环境下长期担任特殊工作的干部(如秘密交通、机要人员等)及党的女干部,虽现任职务较低者,亦应按工作时间的长短与革命功绩的大小予以相当的优待。依据干部身体健康程度(身体之强弱与疾病之轻重)和斗争历史之长短及对革命功绩之大小规定不同的待遇等级,按等级发给一定数量的保健费或送入医院(或干部休养所)休养。[4](PP400-401)保健费分为三个等次:“分委书记、专员及边区一级,或相当于分委书记、专员的科长干部以上者,发给10-15元的保健费;县委书记、县长及相当于该级干部以上者,发7-10元;县委部长、县府科长及群众团体主席、主任,及分委和边区一级相当于县委部长、县府科长及群众团体主席、主任的干部,发给5-7元。”[10](PP208-209)
1943年,党又考虑到当时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以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的态度,由西北局保健委员会颁布了新的《保健工作条例》。该《条例》规定:享受长期保健待遇的干部,其待遇标准调整为:参加西北局常委会的每人每月300元;经常委会批准享受特别保健的每人每月450元;政府厅长、西北局处长、科长以及各分区书记、专员,或相当于该级之老干部,每人每月100-250元(分100、150、200、250元四个等次发放),对吃小灶的减发30-60元;县委书记、县长、分区一级科长,或相当于县书记县长、分区科长一级干部,每人每月60-100元(分60、80、100元三个等次发放)。享受临时保健待遇的干部,其待遇标准调整为:一般干部患病在医院或在家庭及卫生所养病者,保委会可以根据他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保健费;有病在休养所的干部,保委会给每人每月发60-1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费;重病在医院治疗,或出院后需要休养者,由保委会酌情发给1-3个月的临时保健费100-150元;高级干部可酌情增加;区委书记、区长、县级部长、科长身患疾病者,给予一定时期的保健费,每人每月50-100元;区委书记以下干部发给30-60元。[11](PP144-145)
这些措施和方法的贯彻与落实,使广大的干部倍感党的温暖。许多干部又从党的温暖中找到了跟党走的动力与方向。可以说,在整个延安时期,党与干部之间真正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正向关系之中。党的干部由于有了党的爱护和关心,所以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勇往无前,将党的事业不断地从一个胜利推向另一个胜利;而党正是有了这样一批又一批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干部,党才在前进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4]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8册)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5]陕甘宁边区教育资料·在职干部教育部分[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
[6]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7]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8]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9]胡民新等.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M] .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
[10]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年) [M] .西安: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4.
[11]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3年)(一)[M] .西安: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4.
(责任编辑:杜洪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凝聚党心民心的实践路径及其基本经验研究》(13BDJ006)、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延安时期毛泽东领导陕甘宁边区社会建设的思想及实践研究》(2012BDJ005)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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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5)05-0048-06
作者:张俊国,法学博士,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毛泽东思想、中国现当代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邮编:4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