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经验:关爱困境儿童的探索创新

2015-01-30 01:23
中国民政 2015年19期
关键词:孤儿养育社工

地方经验:关爱困境儿童的探索创新

为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符合、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工作水平,近年来,全国各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多样化、多模式的探索,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本刊特选江苏张家港市、浙江玉环县、安徽利辛县、河南洛宁县等地的实践探索,以供参考和借鉴。

张家港市五种理念

近年来,张家港市在现代民政全面实践中,坚持“公平、法治、市场、系统、社区+”五种理念,推动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坚持公平理念,推动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在政策设定上:我市从“安全保护、医疗保护、康复扶持、教育帮扶、住房保障、就业扶持”六大方面推动建立和完善“分类别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分层次社会保护机制、专业化可持续的社会支持网络”。在具体实施上:建立了覆盖市、镇、村(社区)三级的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共260名),形成了“社区预防筛查-社工专业服务”相配合的工作模式。在保障服务上:2015年起,我市每年安排200万元“儿童福利经费”,专项用于儿童工作从业人员培训、儿童福利载体建设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各镇(区)依据本辖区公办学校数建设数量对等的“四点半学校”“儿童之家”等儿童福利载体。

二、坚持法治理念,推动困境儿童福利权益保障。在回应群众诉求方面,出台《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切实缓解重大疾病患儿的医疗困难。制定《张家港市贫困家庭学生阳光午餐实施意见》,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大学中低保或者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包括新市民子女)和特殊学校全体学生免费提供午餐。2012年以来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595人次,发放资助资金555.58万元。在响应改革号召方面,在法律法规授权框架下,引入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供给方式。在呼应保护需要方面,在社区、学校开展“反对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宣传活动,在公交车投放儿童保护宣传视频,设立儿童保护热线、儿童庇护中心,建立儿童受侵害事件的“报告回应”渠道,用宣传和行动提升了儿童保护的社会意识。

三、坚持市场理念,推动儿童福利服务多元。一是政府购买服务。在市政府层面,与儿童乐益会合作开展儿童保护试点项目,链接北师大、陕西妇源汇等社会资源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在职能部门层面,利用560万资金开展招投标和公益创投,项目涵盖促进儿童发展、保护儿童安全、为困境儿童提供支持性服务等;在乡镇层面,通过个案、小组活动等,吸引23个社会组织参与,形成了“共享阳光”“童心筑梦”等品牌。二是冠名基金捐赠。张家港市慈善基金会新增7个儿童福利冠名基金,累计接收善款122.5万元,在助学和助医方面惠及我市困境儿童747名。三是培育专业力量。通过引导与培育,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市共有从事儿童、青少年领域的持证社工约150人,社区持证社工560人,村(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中持证社工58人,市级共孵化儿童、青少年的专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14家。

四、坚持系统理念,推动儿童保护网络构建。建立了联席协调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公安、教育、卫生、团市委、残联等11个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民政内部系统中,儿童福利院推动3项“专业发展”:推动人员向专业化发展,13%的工作人员为持证社工,形成社工主导,康复、医疗等专业协同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专业化发展的格局;推动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市儿童福利院吸引社工实习生、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机构社工服务,开展“类家庭”项目提高机构养育孤儿的社会融合能力;推动机构向专业化发展,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扩展服务范围,对儿童保护热线个案入户评估、提供庇护,为散居孤儿提供建档、体检等服务。

五、坚持“社区+”理念,推动困境儿童福利创新发展。一是完善“社区+”平台,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拓展一站式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会工作者服务等功能,满足居民对儿童托管、子女教育等各类新需求。二是提供递送服务,目前形成了社会组织独立运营的“嵌入式”递送服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转介社会组织跟进服务对象的“合作式”递送服务、紧急灾害避险救助的“外援式”递送服务、“学校-社区-社工”的联动“支持式”递送服务等4项个性化儿童福利服务。三是“三社联动”服务,依托苏州市首个社会组织孵化器——市公益组织培育中心,培育儿童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力推青少年服务项目提供儿童社工岗位,为儿童社工实践与发展提供成长环境。

(张家港市民政局)

玉环县三化体系 三项保障 三个平台

近年来,浙江省玉环县坚持“儿童优先,适度普惠”原则,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创新工作机制,扩大社会参与,着力推进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在册各类困境儿童963人,已纳入保障体系735人。

一、政府主导,推进儿童福利三化体系建设。一是实施一体化建设。开展县级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县财政将规划实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孤儿和困境儿童申请审批程序,强化申报、认定、受理、调查等审批环节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通过三级审核审批,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三是推行网格化模式。建立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格,即:县级成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室)、村居配备督导员。目前,全县共有儿童福利服务网格318个,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320名。

二、先行先试,探索儿童福利三项保障机制。一是创新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儿童分层分类保障制度和自然增长机制,将儿童福利保障覆盖对象从孤儿扩展到身处困境的儿童。目前,机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75元和1125元,同时建立贫困家庭新生儿营养津贴制度。二是创新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出台涵盖孤儿和困境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领域的“3+1+N”督导评估体系,通过县、乡镇、村居三级督导、机构专门督导和部门经常性联合督导形式,系统掌握儿童基本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养育状况等。三是创新医疗康复保障制度。将孤儿、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纳入城乡医保范围,其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机构养育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的门诊医疗救助费用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予以救助,住院治疗后的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为8万元。

三、政社联动,搭建儿童福利三个服务平台。一是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建立县级儿童之家,设立医疗康复室、特教室、DIY创意工作室等功能室,为机构内儿童、孤残儿童及困境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休闲娱乐、心理辅导等。二是搭建抚养安置平台。在加强机构养育的同时,采取鼓励公民依法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强化亲属监督、提倡社会助养等方式安置困境儿童。三是搭建社会共建平台。通过引进民办医院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向特殊教育学校购买送教服务,与相关单位签订优先就业承诺等,把儿童福利工作从以往的机构内儿童养育为主,逐步拓展到面向全社会困境儿童的养育、服务和指导。目前已吸纳共建单位21个,招募志愿者100余人,开展各类服务活动60多次。

(玉环县民政局 林明火 虞巧雪 肖勇)

利辛县五助工程 六项制度

目前,利辛县全县18岁以下未成年人44.6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9.1万人,其他各类困境儿童3847人。截至2015年8月底,全县共保障各类困境儿童945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739.83万元。

一、以“五助工程”为重点,注重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作用,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出台《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通知》(利政办秘〔2014〕52号),明确救助工作的四大基本原则,以助学、助医、助困、助业、助养等为救助方向,初步建立了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助困,主要面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并分类确定救助标准。助学,面向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分年级和大中专院校给予不同层次救助。助医,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身患22种大病的困境儿童给予医疗救助;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身患大病又无力承担医疗费的困境儿童,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对全县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困境儿童就医实行“四免三减”。助养,对失去养育保障且较长时间遇到困难的儿童(如弃婴、弃儿、流浪儿童等)进行养育帮助。助业,对流浪的未成年大龄困境儿童,根据其实际情况及时提供免费培训、就业等方面帮助,协调联系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招工和推荐就业时,优先安排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困境青年。

二、以“六项制度”为保障,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摸排发现制度。在各乡镇分别成立了困境儿童救助领导小组,以乡镇民政办为具体办事机构,由各村包点干部带队,村干部全程参与,每季度对当地困境儿童分困难家庭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三个类型逐一排查一次。二是建立完善规范审批制度。统一制定《利辛县困境儿童审批表》,对乡镇经办人、村(社区)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20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困境儿童(孤儿除外)办理与低保办理同步实施。三是建立完善资金筹措制度。将困境儿童救助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配合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教育资助、慈善协会救助等多管齐下,确保急难救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制度。由县民政部门牵头,县人社、公安、财政、卫生等14家单位参与,实行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及时通报工作,形成救助合力。五是建立完善跟踪评估制度。从困境儿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学习情况、成长情况、监护人监护情况等四个方面,制定《利辛县困境儿童生活情况量化评估表》和《利辛县孤儿生活情况量化评估表》,分别由各村信息员和县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困境儿童量化评估一次,发现问题分门别类及时协调解决。六是建立完善考核推进制度。县政府将困境儿童救助列入利辛县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中进行考核,实行月汇报、季观摩、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并进行“双考核双排名”,每次既考核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又考核分管民政工作的同志分管工作落实情况;既对乡镇进行排名,又对分管同志进行排名。

(利辛县民政局)

洛宁县五位一体

一、探索创新,不断拓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覆盖面。河南洛宁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革命老区县。为做好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2005年,我县先行先试,以落实低保政策和财政资金补贴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对孤儿实施生活救助。2010年,我们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使全县224名社会散居孤儿和62名机构养育孤儿得到基本保障。2012年,我们又建立了面向困境儿童的分类保障和救助政策体系,使5880名困境儿童得到制度化保障和救助。

二、以人为本,积极推行“五位一体”救助体系。我们以困境儿童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助养、助困、助医、助学、助业“五位一体”救助体系,持续提升保障的质量和层次。一是分类帮扶实施“助养”。对短时或较长时间失去生存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进行养育帮助,对事实无人抚养或暂时无人养育的困境儿童,由县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依法稳妥推进涉外送养。目前,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困境儿童128名,组织实施了62名困境儿童的美国夏令营和冬令营之旅,涉外送养17人。二是健全机制推进“助困”。对困境儿童进行经济或实物救助,先后帮助189户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累计为困境儿童发放各类生活补助和救助金1024万元。三是多策并举开展“助医”。对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进行治疗和康复服务,对患重大疾病的困境儿童提供大病救助,并通过项目为部分儿童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解决困境儿童就医难问题。累计投入205万元,为865名困境儿童开展了医疗救助。四是重点关爱实施“助学”。设立困境儿童救助基金,按照高中1000元 /人、大专1500元 /人、本科3000元 /人标准发放资助金,确保每一名困境儿童都念得起书、上得起学,已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助学金465万余元。五是千方百计施行“助业”。注重技能培养,输送困境儿童到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三、夯实基础,确保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坚持制度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并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由县委书记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进全县的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建成县儿童福利院,成立县儿童福利和保护中心,18个乡(镇)依托民政所建立困境儿童救助站,388个行政村设立儿童福利主任,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二是完善救助制度。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困境儿童五位一体救助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指导文件,部门及机构组织配套完善《关于针对困境儿童及特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等具体措施,推进规范化救助。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与爱同行等面向困境儿童的慈善活动,接受捐赠5万多人次,形成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拓展国际合作。与联合国儿基会、香港“主流梦工场”基金会、美国国际希望基金会、瑞银基金会和加拿大乐益会等公益组织深化合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活动。

(洛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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