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相王 茜刘 彬张 巍
(1中国刑警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2沈阳海关 辽宁 沈阳 110179)
论协同论视域下的侦查机制创新
王福相1王茜2刘彬1张巍1
(1中国刑警学院辽宁沈阳110035;2沈阳海关辽宁沈阳110179)
侦查机制创新是典型的“自组织过程”。系统科学中的协同理论对侦查机制创新具有普遍适应性,它是侦查机制创新的内在驱动力。在将协同论引入侦查机制创新的可行性、必要性扼要分析基础上,提出运用协同论进行侦查机制创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指出近年来侦查机关实施的侦查合成战、视频侦查就是运用协同理论进行侦查机制创新的成功范例。
协同论侦查机制侦查合成战视频侦查
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谓之老三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突变论谓之新三论。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的协同论自诞生那日起,其理论的普适性就在许多行业和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刑事侦查工作也概莫能外。信息化主导下的侦查合成战及视频侦查,就是近年来侦查实务部门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协同理论进行侦查机制创新的成功典范。为进一步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效率,自觉引入协同理论于侦查工作之中并进行系统研究,对于解决侦查机制创新中大量出现的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协同论是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提出来的,主要研究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在与外界有物质或能量交换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己内部协同作用,自发地出现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有序结构。协同论以现代科学最新成果——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突变论为基础,吸收耗散结构理论的大量营养,用统计学的方法,来解决复杂系统有序化问题。其主要内容有:
1.1协同效应原理
协同效应原理是指复杂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对千差万别的自然系统或社会系统而言,均存在着协同作用。协同作用是系统有序结构形成的内驱力。任何复杂系统,当在外来能量的作用下,子系统之间就会产生协同作用。这种协同作用能使系统在临界点发生质变产生协同效应,使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从而导致复杂系统产生某种稳定结构。
1.2伺服原理
伺服原理是从系统内部稳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方面描述了系统的自组织的过程。其实质在于规定了临界点上系统的简化原则,即系统在接近临界点时,系统突现的稳定结构通常由少数几个序参量决定,而系统其他变量的行为则由这些序参量支配或规定,正如协同学的创始人哈肯所说,这些序参量能左右整个系统,掌握全局,主宰系统演化的全过程。
1.3自组织原理
自组织是相对于他组织而言的。他组织是指组织指令和组织能力来自系统外部,而自组织则指系统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条件下,其内部子系统之间能够按照某种规则自动形成一定的结构或功能,具有内在性和自生性。自组织原理解释了系统在一定的外部能量流、信息流和物质流输入的条件下,系统会通过大量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而形成新的时间、空间或功能有序结构。
协同理论为我们探讨侦查机制创新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2.1必要性
(1)协同是侦查机制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协同论告诉我们,系统能否发挥协同效应是由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组成部分的协同作用决定的,协同得好,系统的整体性功能就好。如果一个系统内部,人、组织、环境等各子系统内部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围绕目标齐心协力地运作,那么就能实现1+1>2协同效应或1+1+1……>分散资源相加之和的协同效应,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反之,如果一个系统内部相互掣肘,就会造成整个系统内耗增加,系统内各子系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致使整个系统陷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
侦查机制,是侦查机关为实现侦查破案总目标,在组织内部进行各种管理活动以及在与外部组织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中所运用的方式、方法。从结构上说,侦查机制应当包括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运行机制。目前侦查机制运行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一是情报主导侦查机制存在着不足。具体为:侦查人员对情报主导侦查认识存在不足;情报信息专业队伍建设落后;情报信息采集、录入质量不高;缺乏畅通的组织保障;信息资源共享性差。二是侦查协作机制存在着不足。具体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现有的侦查协作管理制度不尽合理;警务保障能力有限。三是侦查管理机制存在着不足。具体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不相协调;侦查激励机制缺乏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体系;刑事错案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面临侦查机制存在的不足和新形势下对侦查工作的挑战,侦查机制创新是现代侦查工作实现根本变革的必然要求,这种机制的创新不仅需要协同好公安机关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还需协同一切可以协同的力量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提高整体打击犯罪的侦查破案能力。
(2)自组织是实现侦查机制创新的根本路径。协同论的自组织原理旨在解释系统从无序向有序演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系统内部进行自组织的过程,协同是自组织的形式和手段。由此可以认为,侦查机制系统要想从无序的不稳定状态向有序的稳定状态发展,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自组织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根本路径。当然,侦查机制系统要实现自组织过程,就必须具备自组织实现的条件。首先,侦查机制系统必须具有开放性。它必须能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确保系统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活力;其次,侦查机制系统必须具有非线性相干性,内部各子系统必须协调合作,减少内耗,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
(3)侦查机制创新引入协同理论是对抗新型犯罪、优化侦查资源、提高破案率的必然要求。其一,新的犯罪类型的不断出现催生运用协同理论进行侦查机制的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新的社会关系的不断出现,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尤其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花样不断翻新,其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也为侦查机关侦破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侦查机关改变以往的传统的侦查模式,打破常规,加强侦查协作,互通情报信息,多部门、多警种全方位协同作战,才能对付日益增长的新型犯罪。其二,侦查资源的优化、破案率的提高要求侦查机关自觉运用协同理论进行侦查机制创新。当下我国侦查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侦查资源是导致我国侦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提高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要求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自觉运用协同理论整合有限的分散的侦查资源,科学配置有限的、分散的侦查资源,将有限的侦查资源利用最大化、最优化。
2.2可行性
(1)协同论具有普适性。协同论属于自组织理论范畴。它从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等基本原则出发,揭示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与要素围绕系统整体目标的协同作用,使系统整体呈现出有序结构的规定性。协同理论适用于客观系统物质世界,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侦查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整体性、协同性、合作性等问题,这种内聚吸收、合作、相互作用的普遍现象,是由系统内部诸要素的差异与协同来完成的。正是因协同理论的普适性,而把协同论引入侦查机制创新研究,势必将对侦查理论的发展以及对解决侦查领域机制创新问题具有启迪意义,并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维模式和认识的视角。
(2)侦查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开发系统。协同论的自组织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系统如果缺乏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其本身就会处于孤立或封闭状态。因此,系统只有与外界通过不断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才能保持其活力,使系统向有序化方向发展。而侦查机制又是开放系统,因为它通过不断地接受各种信息,并经过加工整理后,将侦查对象所需的信息输出。侦查机制系统就是在不断地接收信息和输出信息的过程中向有序化方向完善和发展。
3.1整体性原则
我们知道,协同论是系统科学的一门重要分支理论,整体性是系统科学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侦查机制创新引入协同论应遵循的首要原则。这条原则要求我们在侦查工作中运用协同理论时,必须始终把研究的对象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侦查机制是一个由不同子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如何组织侦查人员参与到侦查中、如何配置侦查资源、案件侦查任务的安排、案件侦查权限管理与质量监督、侦查人员激励与责任约束等内容。无数个子机制的要素的叠加,只有通过优化组合,才能使整个机制发挥作用。
3.2最优化原则
最优化原则是系统方法的归宿,是运用协同理论所要求达到的目标。所谓最优化原则,它要求侦查机制系统整体最佳,使侦查机制系统的整体联系在运动中达到最适当的有序状态。协同理论为案件侦查确定最优化目标提供了科学方法。侦查工作虽然有规范的程序、方法,但没有确定最优化目标的固定模式。这是因为最优化目标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协同论关于1+1>2协同效应或1+1+1……>分散资源相加之和的协同效应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是侦查部门实行立体侦查的重要指导思想。刑事犯罪是个开放系统,与社会有着广泛的联系。公安机关为对付跨区域的犯罪案件,单靠一个地区侦查系统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有关地区侦查系统的整体功能,实行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的同一指挥、同一部署、相互配合、多警种协调一致的立体侦查,才能收到最佳的侦查效益。
3.3关联性原则
关联性原则是以侦查机制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关系,如因果性、制约性、输入与输出等关系为内容的。侦查机制的整体目标正是通过建立的各个小机制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合理、正确的协调配合而达到的。它们中间某个步骤的内容如果发生了变化,则其后续的或对应的单元也要作出相应的改变和调整,否则侦查机制系统将失去控制,甚至使侦查活动陷入被动的僵局。
3.4时效性原则
时效性原则是侦查机关为实现侦查破案总体目标,达到及时破案的目的,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一种要求。侦查工作越迅速及时,越有利于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就越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及与案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侦查工作的时间越长,投入的人、财、物就越大,破案的社会影响力也相对减弱。因此,案件发生后,侦查各部门、各警种、各类侦查资源充分整合,协同发挥作用,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案件破获,这样既可以节省侦查成本,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案件的负面影响,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得侦查效益实现最大化、最优化。
机制创新是侦查工作永恒的主题,是保证侦查工作活力有效路径。近年来,为提高打击犯罪整体能力,公安机关就侦查机制创新进行一系列变革,其中不乏成功运用协同理论的范例,其中侦查合成战、视频侦查这两种方式、方法就是侦查机关自觉或不自觉运用协同理论的成果。
4.1侦查合成战——不同警种的协同
侦查合成战,从本质上讲,是指以建立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为核心的,以实现多警种在一定工作机制的规制下所参与的,对案件进行侦破的一种工作范式。侦查合成战是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力量而进行的多警种、多部门、多地区的配合作战,是各个主体的联合行动,通过合理地安排系统结构,合成战的各个要素(主体)能成倍地发挥作用,从而极大地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因此,它要求公安机关建立起“指挥统一、警务联动、反应灵敏、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资源共享”的打击犯罪联动机制,形成一种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多警联动、合成作战”的格局,推进公安管理创新,推行“打击、防范、管理、控制”一体化的警务区责任机制,增强警务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警务区责任机制的多重效能。
侦查合成战是运用协同理论成功典范,是侦查机制重大创新。这种创新是应对新时期复杂犯罪形式的必然要求,是将警力的人员与设备进行有机整合以发挥最大效益,实现精确打击的过程,尽管这对于传统的侦查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但同时也为侦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契机。因此,各警力部门应该对侦查合成战给予足够的重视,配合侦查合成战的进行。侦查机关在运用协同理论进行侦查合成战应注意到:
(1)将传统侦查措施与技侦、网侦、刑事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侦查人员必须建立先进的“侦查合成战”理念,在掌握原有的侦查措施的基础上开拓视野,扩宽思路,善于借助技侦、网侦、刑事科学技术手段的力量,快速反应,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时空轨迹,进行准确定位追踪,提高破案效率,节省办案成本。传统侦查措施与技侦、网侦、刑事科学技术手段的使用应该相辅相成。侦查人员既不能死板地仅按照传统侦查措施来开展工作,这样容易贻误战机,切断线索,增加破案的时间与成本;也不能完全依赖高科技的侦查手段而摒弃传统侦查措施,这样容易忽略案件侦查的基础工作,导致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连贯,摸不清案件的头绪。只有将两种侦查手段的优势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侦查破案服务。
(2)加强各警种及部门间的合成战演练。侦查合成战是全方位的、整体性的工作,它存在一个配合度的问题。配合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侦查合成战的效能。因此,在平时要有意识加强这方面的配合,磨合作战协作的熟练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合成战演练,以提高合成战配合的水平。对于合成战指挥人员可以通过组织专门的集中培训,提高其合成战的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应对能力。对于具体实施的警员,则可以通过岗位模拟训练的方式提高合成战的配合度。
(3)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当前的侦查合成战必须以信息化为依托,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侦查工作的进程。因此,必须在各警力部门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做到资源的收集与共享,为合成战效能的发挥,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善于和社会其他组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提高系统操作能力,一线民警要加强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熟练操作系统,提高运用能力;三是提高信息研判能力,学会对情报信息的汇总整理和综合研判,分析特点,寻找规律,挖掘信息资源的关联性功能,提升情报信息价值。
4.2视频侦查——分散的侦查资源的协同
视频侦查是指侦查主体以视频监控与识别技术、电子信息显示技术、计算机技术及其他信息捕捉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依托,依法调取视频图像,通过关联、分析、比对和碰撞,从中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实现预防、控制、揭露、证实犯罪目的的一种侦查方法。视频侦查是将分散在社会角角落落的视频监控资源整合起来,协同发挥在侦查中的功用。近10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不断探索创新,总结了许多视频侦查技战法,视频侦查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后的第四大技术。
视频侦查作为侦查机制的创新,同样是运用协同理论成功的典范。其意义在于:
(1)视频侦查是对新的侦查模式的有效补充。传统的侦查模式“从案到人”。此类侦查模式是犯罪行为已经发生,犯罪的后果已经造成,侦查人员只能被动地案发后赶赴犯罪现场,通过现场勘查、现场访问、侦查实验等侦查措施了解案情,运用逻辑思维进行反向推理和判断,进行犯罪现场重建,还原案件。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改变了这一被动局面,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对街道、商城、住宅等场所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的监控,特别是常规监控与110报警系统的结合,在犯罪行为实施的同时,网络自动报警,准确地将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点和犯罪行为的实施情况展现在视频监控的终端系统,监控中心指挥人员能够迅速地做出反应。即使在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监控中心距离较远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案件发生情况通知当地的一线警力,从而达到发现犯罪、制止犯罪的效果。据此,有些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兴建视频监控综合系统,在“情报主导侦查”理念主导下,警方开创了“先发型主动警务”的巡逻防控新机制。
(2)视频侦查革新了侦查取证的手段。通常的情况下,“从案倒人”的侦查,侦查活动从犯罪现场开始,从案件现场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一种新的技术侦查设备,能够进行自动控制、自动传输、自动检索。当可疑的图像信号出现后,视频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启动,对正在发生的场景进行录音、录像、传输信号,终端系统自动记录存贮。电子计算机存储系统对这些需要保存的材料进行储存,长期备查。这就颠覆了传统侦查程序,能够一次性地、全面准确地发现犯罪和记录犯罪,保证了侦查手段的科学化和侦查取证的质量,从而大量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
(3)视频图像侦查有效地推进了诉讼过程。视频监控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而视听资料又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之一。视听资料具有客观真实性强、可靠性大的特点,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刑事诉讼。在侦查讯问阶段: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的初期,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往往具有极强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侦查员可以在关键时刻出示收集到的视频监控资料,击溃犯罪嫌疑人心理,促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一方面,视频监控资料作为法定证据的一种,具有客观详实性,具有很强的公信力,从而有效地推进了诉讼进程。
总之,正如协同论研究的是复杂系统有序性问题,对侦查机制引入协同论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1]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M].凌复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白列湖.协同论与管理协同理论[J].甘肃社会科学,2007,(5).
[3]唐杨.侦查合成战的工作体系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4).
[4]孙展明.视频图像侦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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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939(2015)01-0003-04
2014-06-20
王福相(1964-),男,山东龙口人,中国刑警学院公安情报学系教授,学士,主要从事侦查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