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方 竹
外国法治名言(一)
整理/方 竹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古希腊]柏拉图
▲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是永远不能合乎公正的——[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古罗马]西塞罗
▲自由是对自己自觉的限制——[德]黑格尔
▲奢侈的必然后果——风化的解体——反过来又引起了趣味的腐化——[法]卢梭
▲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法]狄德罗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德]康德
▲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宁可勉励克服痛苦,免得为了痛苦而追求慰藉——[英]托马斯·莫尔
▲你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伏尔泰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弗雷德里克·波洛克
▲法官应当博学而不只是聪明,法官应当受到尊敬而不只是受到欢迎,法官应当深思熟虑而不只是自信、自满。但只有这些仍然不够,正直才是法官的命脉和至德——[英]培根
▲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沉默的法官——[美]爱德华·S·考文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德]拉德布鲁赫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实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美]汉密尔顿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英]杰里米·边沁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法]孟德斯鸠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美]林肯
▲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德】马克思
▲正义只会迟到,从来不会缺席——[美]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英国的法律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