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贤华
国外对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
文/李贤华
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难题,为此,各国均制定了严厉的刑事法规,对谣言制造者予以严厉打击。
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信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部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因此,美国是世界上拥有互联网管控法律最多的国家。“9·11”事件后颁布的《爱国者法》规定,政府可以凭借秘密的法院指令,强制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通信内容,并禁止服务商向用户透露其信息已被调查。美国各州、市也相继通过相关法规,其中纽约州已通过立法,惩治散布有关银行金融状况谣言的行为。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管控,韩国制定了《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通信基本法》、《不当互联网站点鉴定标准》、《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等法律法规。其中要求网民发言采用实名制,否则将对网站处以最高金额约3万美元的罚款,且如果由于网站未能进行实名制登记而造成法律纠纷,网站将代替无法被追查到的被告接受惩处。互联网使用者存在利用互联网向特定人群发布消息、视频、图片等资料造成对方产生恐惧、不安等心理时,都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缴纳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加拿大在1985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非法使用计算机和损害政府信息资料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此后又相继出台了《信息获取法》、《隐私权法》、《统一电子证据法》、《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档法》以及《安全的数字签名条例》等保障互联网安全所需的配套法规。
新加坡先后制定了《广播法》、《互联网行业内容操作守则》、《垃圾邮件控制法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内容供应商、政党组织、宗教团体和其他拥有政治、宗教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向传媒发展局申请许可证。消费者对违反规定的垃圾电子邮件发送人可要求赔偿损失,赔偿费为每条垃圾电子邮件25新元(约合128元人民币),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新元(约合511万元人民币)。并规定,原有的《诽谤法》、《煽动法》、《维护宗教融合法》、《刑法》等相关内容也适用于互联网管理。凡传播谣言的,均按照《广播法》第45条,处以3年监禁或罚款1万新元(约合5万元人民币)或二者兼施。如果查明谣言制造者企图故意制造或引发社会恐慌或引发针对某些特定族群的犯罪行为,均被视为违反《刑法》第505条,将处以3年监禁、罚款或二者兼施的刑罚。
2000年6月,印度颁布了《信息技术法》,将互联网行为纳入刑法规范。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对该法进行修订,规定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
2011年9月,墨西哥东部韦拉克鲁斯州出台新的《动乱法》,首次对网络犯罪提出明确界定和量刑标准,规定在互联网上制造和发布假新闻的行为构成“破坏社会稳定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判刑最高4年。塔巴斯科州等多个自治州也正在加快立法步伐,以填补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空白,震慑网络犯罪和规范网络上的不文明行为。
2008年4月,韩国与美国就进口美国牛肉谈判达成协议,有关美国牛肉有疯牛病隐患的传言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韩国MBC电视台还制作了相关节目,导致民众开展了持续两个多月的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示威和集会活动。韩国检方随即对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予以起诉,法院予以判处。同年12月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一公司职员朴大成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称韩国各大金融机构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企业买入美元,以避免韩元过度贬值。韩国股市、汇市一片恐慌。检方随后起诉朴大成,法院予以判处。
美国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不但在制定相关法律上走在世界的前列,在执法上也十分严厉,且富有成果。1991年,美国一家在线服务机构在网上发布诋毁网民名誉的言论,被告上法庭;1995年,又一家网络服务商因类似原因而被起诉。法院及时审理,两起案件原告均获胜诉。2006年,美国一女性公民因在网上被另一名女子称为“骗子”、“行骗大师”,且持续时间达十个月之久,于是起诉对方诽谤罪,经过法院判决,获赔1130万美元。尽管当事双方都不是公众人物,却创下同类案件的最高赔偿纪录。
2011年,美国俄勒冈州一网民发表数篇博客文章,造谣称某企业高管在处理一起破产业务时行为不检。该企业不久后对这个网民提起诽谤诉讼,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最后地方法院裁定这个网民诽谤罪成立,赔偿原告250万美元。美国法律规定,对于损害他人的匿名或化名的网上言论,原告可以要求网站提供发布者的真实信息。
英国现行《诽谤法》规定,损害他人利益、品格和名誉的内容一旦发表,就会被认定为诽谤,而直接或间接传播相关内容的人也可以被起诉赔偿。
(本文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