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辉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山东 枣庄 277100)
为非遗保护建起珍贵的历史档案
孙辉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山东 枣庄277100)
【摘要】做好档案工作是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迫切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身需要档案部门的支持和介入。 一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口传身教的方式代代相传,一部分没有正式的文献记载,有些文化活动还来不及对其进行档案记载就已经消亡,许多非物质文化活动项目正在灭绝或消逝,记录与抢救这些文化遗产迫在眉睫。
档案部门参与到非遗的保护工作中来,利用档案化方式进行非遗保护,加强对流失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存,重视对消亡文化的追溯记忆,这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紧迫任务。
【关键词】非遗保护;档案支持;文化抢救;遗产普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身需要有档案部门的支持和介入,档案部门可以依据《非遗法》的有关内容,对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明确规定。档案部门参与到非遗的保护工作中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利用档案化方式进行非遗保护,使得档案部门成为非遗保护和保存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员。
《非遗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多媒体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和整理,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真实全面反映了文化活动项目的面貌、传承状况。保存和利用好这些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有效进行的保证。
各级档案部门因为自身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使得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档案部门拥有完整的档案管理设备与档案保护设施,充分利用档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可以避免配套设施重复建设及相关资源的浪费。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档案保护意识与管理经验,也有的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他们的加入可以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队伍,档案部门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做好档案工作是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 一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口传身教的方式代代相传,一部分没有正式的文献记载,至于声像记录形式更是到了近现代才采用,数量也很有限。另外由于人们档案意识淡薄,档案损毁现象严重。有些文化活动还来不及对其进行档案记录便已经消亡,很多非物质文化活动项目正在灭绝或消失,记录与抢救这些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加强对流失档案的搜集保护,重视对消亡文化的追溯记忆,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紧迫任务。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确立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目标原则和具体任务,细化管理,明确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名、称号、表彰奖励、扶持等内容,加强档案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缺少调查研究,缺少对非遗保护与传承规律的认识是非遗保护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搞好民族文化大普查,十分必要,这是非遗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的一个重要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深厚的文化积淀,仅凭一次普查,就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发掘出来简直是痴人说梦。所以制订符合实际的普查方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全面普查,收集相关非遗资料,细致整理,为每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全面系统的档案。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分轻重缓急,对处于濒危状态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民俗民间文化,优先抢救并建立档案;对濒危门类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技艺,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抢救性、传承性记录和保护;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积极征集,妥善保管,形成完备的非遗保护资料。同时,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深入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研究、整理。编印资料,扩大交流,以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
积极实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把档案的收集整理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贯穿于“保护工程”始终。对普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诸如民间神话、民歌、民谣、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刺绣、皮影、剪纸、布贴、绘画、雕刻、面塑、草编、印染等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民俗礼仪、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等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实行专库存放、专室展览、专人管理,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对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产品,进行品牌登记注册,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避免文化遗产血脉的断流。通过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发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作用。
尽管档案部门在非遗保护方面有着种种的优势和相应的依据,但是,我国非遗档案的工作刚刚起步,大部分非遗档案分散、凌乱不全,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未建档,资料简陋,非遗的档案化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奖励基金”
这项基金的筹备可以由政府财政出一点,知名企业、知名人士捐献一点,民间集资凑一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其利息或投资利润,奖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管理、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扶持资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书刊、著述的出版发行,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既要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整个国家民族精神和价值取向的重要意义,也要清醒认识到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档案部门发挥自己的优势,尽其所能想方设法做好非遗保护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具体分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变成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最厚重的历史档案,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种弥足珍贵的精神寄托,使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胡芸、顾永贵:如何做好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与档案管理工作[J].中国档案,2008(5).
[2]任茂东:全面把握时代背景,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意义[N].北京:中国文化报,2011.3.8(5).
[3]吴红、王天泉:为流逝的文明建档——访冯骥才[J].中国档案,2007(2).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