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龙
美国政党政治的诞生与宪法
白 龙*
1801年3月4日,刚刚在选战中得以胜出的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发表了他的第一次就职演说。对于刚刚过去的党派纷争,杰斐逊以一种宽宏大度的态度在演说中总结:“并不是每一种意见分歧都是原则分歧。我们就曾经用不同的名称去称呼相同原则的兄弟。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1〕[美]托马斯·杰斐逊:“第一次就职演说”,载《杰斐逊选集》,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19页。
杰斐逊对党争的这种态度是令人惊讶的,尤其是联系到仅仅5年之前,1796年9月19日,首任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言之谆谆地警醒后来者,绝不要受到党派意识的毒害。华盛顿说,在民主政体的国家里,在一个纯粹经选举产生的政府里,政党和党派是不值得鼓励的风气,需要对此保持一致的警惕,防止它燃烧起来,燃尽一切。〔2〕[美]乔治·华盛顿:“告别演说”,载[美]约翰·罗德哈梅尔选编:《华盛顿文集》,吴承义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800~801页。值得一提的是,这篇告别演说是由华盛顿提出的大纲,由汉密尔顿起草完成的,因此也代表了汉密尔顿的观点。不过,当华盛顿对政党行为提出警告时,他主要针对的是杰斐逊及其党派,而非指自身所在的联邦党,因为在他和汉密尔顿看来,联邦党是能够代表美国的整体利益的。
可以肯定的是,在华盛顿与杰斐逊之间,美国在政治实践和政党思想上发生了某种重大转变,致使杰斐逊一改对于政党与党派的看法,转而采取了一种调和主义的态度——如果不是某种提倡的话。描述和分析这一过程,对于我们认识美国宪政思想的转变至关重要。
杰斐逊对政党态度的改变,和他在此之前的总统竞选息息相关。正是这次被称为“1800年革命”〔3〕美国1800年革命的文献资料与主题研究极为丰富,新近修订出版的一本著作是Dan Sisson,Thom Hartmann,The American Revolution of 1800:How Jefferson Rescued Democracy from Tyranny and Faction-and What This Means Today,Berrett-Koehler Publishers,2014.中文图书可参见[美]布鲁斯·阿克曼的《建国之父的失败:杰斐逊、马歇尔与总统制民主的兴起》,江兆信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美]彼得·S.奥鲁夫:《杰斐逊的帝国:美国国家的语言》,余华川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三章。的杰斐逊当选,改变了美国的政治进程,使政党政治开始进入1787年宪法所不曾设想过的公共空间。而1800年革命之所以发生,和18世纪90年代的政治危机,以及杰斐逊共和党〔1〕杰斐逊的共和党在名称上几经变化。最早,他们自称共和利益派(Republican Interests),后来称共和派(Republican);1792年起,称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 Republican Party);1794年后改称共和党(Republic Party)。美国历史学家一般称其为“杰斐逊的共和党”(Jeffersonian Republic Party)。参见张兹暑:《美国两党制发展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为了方便起见,结合国内美国史研究的通例,以下将其统称为共和党。的形成有莫大关系。
(一)18世纪90年代的政治危机
在党争与政治危机的关系上,可以说党争是政治危机的产物,同时政治危机也加速了政党的分化与形成。后世所称的18世纪90年代危机,始于当年12月,汉密尔顿提出建立一个国家银行的建议,而杰斐逊对此表示异议,这成为整个18世纪90年代政治分歧的开端,并催化了杰斐逊共和党的形成。
和1787年制宪会议面临的国家建构重任以及此后的宪法批准之战不同,18世纪90年代的政治危机更为具体,主要表现为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建国之后面临的治理问题,即如何获得强大的国家能力。其中直接导致政治分化和党派产生的诱因,开始主要是围绕汉密尔顿财政政策,后来就逐渐扩展到联邦的性质、宪法的解释,政府的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等重大问题,双方就此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论争和政治博弈。
点燃18世纪90年代政治危机的国家银行之争,内在于整个美利坚共和国建国之后的国家能力危机。华盛顿政府于1789年成立之后,面对的是邦联政府遗留下来的空空如也的国库和巨额债务。不仅如此,当时的通货膨胀、纸币和债权贬值,以及缺乏正常的税收来源等具体问题,都对初生的美国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对汉密尔顿来说,克服财政困难、发展经济,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为此,他向国会提出了包括设立国家银行在内的三项改革方案。根据汉密尔顿的设想,设立国家银行不但将为国家提供急需的货币,还可以促进社会上的资本积累、引进外资,而这对于巩固一个襁褓中的政府而言,不可谓不重要。
没有证据表明杰斐逊对经济和财政问题有过研究,而事实上他对汉密尔顿方案的反对也主要是基于政治上的而非经济上的,或者说是基于对宪法理解的不同。按照杰斐逊的理解,1787年宪法的重要使命就是对集权的分化,不管这种集权的趋势是来自一个全国性的政府、类似于君主的行政职务,又或是汉密尔顿设想的国家银行。杰斐逊认为,“汉密尔顿之所以要建立银行这样一种强有力的机器,是想使财政彻底控制国会的整个行动,并促进君主政体。”他和麦迪逊认为,汉密尔顿的戏法“最终目的乃是为了铺平道路,以便现行的共和制政体转变为以英国体制为榜样的君主制政体。”〔2〕[美]塞缪尔·E.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南开大学历史系美国史研究室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0页。
显然,以后见之明观之,汉密尔顿与杰斐逊之间的分歧,某种程度可看作是执政思维与革命思维的冲突,是两种路线的斗争,这一冲突一旦形成,势必要蔓延到任何能引起政治纷争的领域和话题。而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主要是和法国的关系——放大了两个派别之间的冲突。
18世纪90年代法国和美国的关系经历了一些变化。正如理查德·霍夫斯塔德所说,围绕法国革命尤其是接下来的英法战争,让美国的领导者们不得不考虑在英法之间选取何种立场,这又加速了党派之间的分歧,使双方越发采取不妥协退让的姿态,加剧了政治危机。〔1〕Richard Hofstadter,The Idea of a Paryt System,the Rise of Legitimate Opposi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1780-1840,Universtiy of California Press,1970,p.88.具体而言,作为曾在法国担任驻法公使多年的杰斐逊,对法国革命保有深切的同情,在1793年英国参加新的反法联盟后,也极具同情心地站在革命者的法国一方;而汉密尔顿等人则站在了同情法国王室、反对法国革命一方,并推动了华盛顿总统在1793年发表“中立文告”,宣告美国对英法战争采取中立态度,这固然有从美国国家利益出发的考虑,但事实上也使美国的政党斗争进入了一个不可调和的阶段。〔2〕关于法国革命对美国政党政治的影响,可参见Stanley Elkins&Eric McKitrick,The Age of Federalism:The Early American Republic,1788-1880.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p.354-365。
令人尴尬的是,汉密尔顿参与推动的“中立文告”不仅没有换取英国的感激,反而是更严厉的贸易打击。美国为此派联邦党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杰伊赴英国达成被很多美国人视为卖国的《杰伊条约》。汉密尔顿试图为此展开公共辩护,换来的是群众愤怒的石块,只好鲜血淋漓地离开讲坛。随后,共和党与联邦党双方围绕《杰伊条约》,在国会展开了激烈的争夺。虽然最终由于华盛顿总统的支持,《杰伊条约》在1795年6月25日得以通过,但这一事件进一步激发了各政治派别的党性,促使国会议员越来越按照各自所在党派的路线投票。而共和党与联邦党也越来越重视各自内部的团结与集体行动,以及不同政治心动中的策略安排。更加重要的是,为了在国会中取得胜利,两党均采取了“国会党团核心会议”的方式,以促成本党议员采取统一行动。〔3〕张兹暑:《美国两党制发展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7页。这成为政党活动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
围绕财政政策和对外政策不断升温的18世纪90年代政治危机,终于在1796年的总统选举中达到沸点。这场总统选举不但是美国当时国内不同政治派别的较量,也由于法国不加掩饰的介入而变得更加复杂。由于外部力量的介入,导致了美国和法国之间的准战争状态,这种状态进而刺激了美国于1798年7月4日这样一个具有某种反讽色彩的日子颁布《反煽动叛乱法案》(the Sedition Act),〔4〕关于这一法案,可参见[美]安东尼·刘易斯:《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徐爽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7~27页。从而为1800年的选举之战拉开了帷幕。
(二)杰斐逊共和党的形成
围绕1787年宪法而产生的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还无法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党派,而是松散的意见联合体。这一联合体在宪法得以批准之后,就基本归于消散了。正如麦迪逊所说,两个意见派别之间的分歧已经“随着1788年联邦政府正式和有效地建立起来而终结了。”〔5〕[美]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美国民主党史》,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8页。
旧的分歧消散,新的分歧出现。这一分歧随着杰斐逊的共和党的成立而开始为人注意。需要说明的是,共和党的出现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期,它的领导人在开始时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着手构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更不用说以某一事件或仪式作为开端。另外,在共和党的人员构成上,和此前的“联邦党人—反联邦党人”也没有直接的联系。比如作为曾经的联邦党理论精英的麦迪逊,此刻和杰斐逊站在了一起,成为共和党的干将;而曾经是反联邦党骨干的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则成为汉密尔顿的坚定支持者。
杰斐逊共和党的成立,是对宪法的突破。1787年宪法没有规定,亦没有预见政党的出现,因此没有留下政党起作用的制度空间。这一现象是和此前对政党的不信任感相伴随的。不论是作为《联邦党人文集》作者的麦迪逊,还是华盛顿等人,对作为派系力量出现的政党保有深深的警惕。然而,政治思想终归要让位于政治实践,对党派的警惕在不断分化的政治现实中逐渐瓦解,表现就是华盛顿内阁的分裂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民分裂。
所谓内阁的分裂,主要是指汉密尔顿与杰斐逊、麦迪逊之间的纷争。作为第二届国会的成员,〔1〕需要说明的是,麦迪逊本人并未参加1789年的第一届联邦国会,但他是华盛顿总统的主要顾问之一,在组建联邦政府时起了重要作用,并在国会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杰斐逊是第一届联邦政府国务卿,汉密尔顿则为财政部长。他们之间的意见分歧逐渐增大。汉密尔顿在1792年5月写道,“直到上次会议我才明确地相信了下述事实:麦迪逊先生同杰斐逊先生一起,在领导着一个对我和我的政府肯定采取敌视态度的派别,驱使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据我看是破坏善良政府的原则的,是危害联邦、和平和国家幸福的。”〔2〕[美]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美国民主党史》,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1页。因此,不晚于1792年,至少在双方心目中,各自不同的政治派别已经开始形成。
形成中的政治派别,随着投票集团的运作而加固和扩大。双方为了增强己方在国会中的比例而集结力量,并通过报纸进行论战。论战进一步在选民中间产生影响,加快了人民的分化。值得一提的是,正如托克维尔在他的北美之行中观察到的,社团与报刊在加速人民的政治团结与政治分化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3〕参见[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二部分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尤其是这一时期随着美国与法国、英国之间外交危机的存在,使得不同政治立场的人们围绕立场不同的社团组织起来,为政党的形成打下群众基础。至此,“内阁分裂—国会分裂—人民分裂”的逻辑快速展开,成为政党结构定型的开端。
1792年的总统选举,是共和党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一步,通过这次大选,作为政党的杰斐逊党人获得了州际联合,从而在联邦的结构中稳固下来。在这次大选中,共和党人本来试图通过自己的候选人替换掉副总统约翰·亚当斯,为此,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的共和党领导人进行了合作,使得全国性的政党活动得以开始。虽然最终没有改变亚当斯当选副总统的局面,但是通过这次政党活动,共和党展示了自己的实力,在既有的联邦架构中获得了至关重要的政党结构。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明就是,共和党的候选人、纽约州州长克林顿虽然落败,但是在纽约、弗吉尼亚等四个州获得了全部的选票,他和亚当斯获得的选举人票的比值是55∶77,可谓不遑多让。
对于作为共和党领袖的杰斐逊本人而言,在一系列的政治活动中,他关于政党的思想也开始发生变化。正如小阿瑟·施莱辛格所指出的,杰斐逊在1793年8月关于政党策略的一则观点,表明了他作为政党领袖的自觉。杰斐逊就共和党人的对法公使问题说:“我认为,共和党在国会中这样做是明智的,即明确表示赞成中立,避免在谁宣布中立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1〕[美]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美国民主党史》,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9页。很显然,杰斐逊是站在党的领袖的地位上,对本党事务发表看法、提出意见。虽然杰斐逊在当年年底退出政治生活,改由麦迪逊担任共和党领袖,但是当杰斐逊于1796年重返费城担任副总统时,共和党的领导核心再次回到他身上。而在1797年1月1日致麦迪逊的一封信中,杰斐逊更是明确表示,自己之所以愿意充任副总统,担任亚当斯的副手,重要原因就是后者“或许是阻止汉密尔顿当选的唯一可靠障碍”。〔2〕[美]托马斯·杰斐逊:“致詹姆斯·麦迪逊(1797年1月1日于蒙蒂塞洛)”,载《杰斐逊选集》,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28页。
因此,不晚于1796年杰斐逊当选副总统,共和党的主要特征已经趋于明显,即同盟者的形成、群众基础的产生、形成符合联邦架构的政党结构、获取动员能力和组织资源,以及杰斐逊本人的思想准备,等等。
(三)1800年大选:言辞之于政党的意义
杰斐逊将这场影响深远的大选称为“1800年革命”,意在强调这一事件的划时代意义,然而在本来意义上,这不过是一次总统竞选,在美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非最后一次。杰斐逊之所以如此称呼,盖因通过此次当选,美国联邦政府的政权第一次从一个政党转移到了另一个政党手中,且没有发生大的政治动荡。即使放在整个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和平移交政权即便不是空谷足音,至少也是相当罕见的。
由政党之争造成的这次权力转移,始于一个西方政治史上此前少见的主题:对“言论”的压制与争夺。这场未见硝烟的选战——正如前文所说——发端于《反煽动叛乱法案》的出台。〔3〕1798年,为了控制日益高涨的反对派运动,除了《反煽动叛乱法案》之外,亚当斯政府还通过了《归化法》(Natrualization Act),首次规定外国侨民都必须进行登记;《客籍法》(The Alien Act),授权总统可以将其认为可疑的外侨驱逐出境;和《敌对外侨法》(The Alien Enemies Act),授权总统在战争期间可以驱逐、拘留、监禁敌对国家的外侨。参见张兹暑:《美国两党制发展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推究法案的出台,要旨之一就是藉此打压共和党人的政治言论,使之在即将到来的大选中得不到充分的动员和组织。法案从参议院通过到众议院通过再到总统亚当斯签署,仅仅用了10天时间。如此高效的过程,一方面说明了联邦党人当时的政治控制力,这种控制力不仅表现在参众两院的压倒优势上,还表现为联邦党人总统约翰·亚当斯的支持,否则无法获得这样的速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在联邦党人的心中,局势已经到了急如星火的程度,法案的通过亦是刻不容缓。
联邦党人的焦虑可以从国内国外同样紧迫的形势来分析。在国内,面对即将到来的总统竞选,共和党人已经开足马力,在报刊上刊发文章,对联邦党人的各项施政政策进行抨击,各州的共和党人也发动起来进行动员,一时有燎原之势。更为强烈的刺激则来自法国大革命的形势,革命过后的雅各宾派专政、鲜血淋漓的断头台,对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形成了强烈的刺激。他们本身就对法国大革命持反对态度,正在上演的暴民政治更是刺激了他们,促使他们以雷厉风行的手段阻止亲法国大革命的共和党人上台。在联邦党人看来,对方的上台很有可能造成类似法国大革命般恐怖的景象。
尤其是考虑到法案在参议院通过的日子,7月4日,美国国庆日,联邦党人试图通过这项法案诉诸爱国主义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公允地说,联邦党人并非仅仅基于党派偏见对共和党人进行攻击,而毋宁是发轫于一种国家观和政治理念之上的行为。作为开国一代,汉密尔顿等人感觉有必要通过自身的政治行动,阻止有“反1776年革命”倾向的共和党人上台。然而,这种行为很快溢出了法律的边界,走向了另一种恐怖。根据法案规定,发表、出版虚假(False)言论方可构成犯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依据普通法,对这一行为的认定和“批评”并无根本差异,因为观点本身无法证明真伪。〔1〕[美]安东尼·刘易斯:《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徐爽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9页。联邦党人在实践中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从而激起了广泛的不满。更为恶劣的是,根据规定,法案只惩罚批评总统和国会的言论,唯独不保护副总统,且时间上也刚好卡在下一任总统宣誓就职前一天。也就是说,在整个竞选期间,只能联邦党人反对共和党人,而不允许共和党人反对联邦党人。这种滥权行为使联邦党迅速失去民心,为自己的倒台写下了显著的败笔。
联邦党人的种种失策,最终导致了自己的败选。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次“言辞”的胜利。关于“言辞”与政治的关系,马基雅维里曾经有过经典论述。在《君主论》中他区分了“武装的先知”与“非武装的先知”,后者依赖言辞而非武力,导致了无一例外的失败。〔2〕参见[意]尼可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7页。而1800年的大选改写了这一论断。这种改变不仅是在政治主题上的,更与“言辞”在政治中的位置有关。从美国的政党政治开始,言辞开始取代武力走上了政治的前台,开始成为权力的组成部分。而这也将延续到后世,成为政党政治的一个突出特征:对言辞的运用。或者更准确地说,正是对言辞或报刊在政治中的运用,使政党政治获得了自身的生命与界限:政党政治产生于言辞,也受限于言辞,一旦超越言辞的界限,则政治复归于“暴力与偶然”,而这正是《联邦党人文集》在开篇便试图加以避免的循环。
美国政党政治诞生于建国之后的18世纪90年代,自有其原因。一方面,1787年宪法留下的空白,为政党活动辟出了空间——宪法至少没有阻止政党的产生;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政治思想正在发生悄然的变化,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共和等思想也在不断地分化重组,并以其在美国获得的新形式展现冲突。而政党政治的产生,也对欧洲意义上的代议制注入了新的、结构性的元素。所有这一切综合起来,形成了18世纪90年代独特的美国政治风貌。
(一)宪法:为政党政治勘定边界
1787年宪法之所以没有对政党及其活动着墨,不是没有理由的。正如《联邦党人文集》所言明的,宪法制定之时的政治思想,对政党活动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和警惕。在美国开国者一代看来,正是纷乱的党争导致了英国和欧洲旧体制的危机,同样的情形绝不能在美国这个新生的国家重演。然而,形势比人强,宪法制定者们并没有预见到,根植于不同立场和利益的人们迅速组织起来,形成了对宪法和其他重大政治问题的根本分歧,为党派的形成埋下伏笔。
利益的分化在美国建国之时就已存在,这主要表现为地理上三大区域的差异:工业的东北部、农业的中西部和种植业的南部。〔1〕关于美国建国初期三大经济区域的研究,可参见何顺果:《美国边疆史——西部开发模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九章“西部的兴起与三角关系的形成”、第十章“三大区域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何顺果:《美国历史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六讲“三大区域与两种制度”。在北美独立之时,新英格兰已经成为一个工业相对发达的先进地区,随着本地工业革命的展开,新英格兰地区已经成为汉密尔顿所希望培植的新兴工业资产阶级集聚地;中西部的农业区,承载着杰斐逊传统共和主义的理想;南部的“棉花王国”,至少在1812年第二次年英美战争之前,尚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期,保留着农业社会的“自给”传统和奴隶制。因此,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一系列争论,归根结底是两种发展模式的争论:工业立国还是农业立国?是通过打造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通过国家银行扶植一个统一的全国市场,还是固守传统的共和主义思想,对君主和集权保持警惕?这一根本的冲突开始通过宪法的争论表现出来。
引起争议的条款是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根据宪法的字面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直接税、进口税、消费税和其他税,以偿付国债;有权以合众国的信用借款、管制商业、铸造货币,以及“制定为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且适当的所有法律。”〔2〕The Annotated U.S.Constitution and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edited by Jack.N.Rakove,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131.译文参考了姜峰、毕竞悦编译:《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在宪法批准中的辩论(1787—1788)》中的译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03页。这一“必要且适当”(Necessary and proper clause)是否适用于国家银行的设立?引起了双方的争论。汉密尔顿一方主张“从宽解释”,认为这属于宪法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并非授权国会滥用权力,而在于保证国会依照宪法行事,只要“最终目的能够清晰地包含在宪法规定的权力中”并且措施与目的有着明显的联系,宪法没有予以禁止,那么就可以认为设定国家银行乃合宪之举;〔3〕[美]詹姆斯·西蒙:《打造美国:杰斐逊总统与马歇尔大法官的角逐》,徐爽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而杰斐逊主张“从严解释”,认为政府权力应该局限于宪法明确授予者,不能搞派生权力,而建立国家银行正属于派生权力,因而无宪法根据。
由于华盛顿的支持,建立国家银行的动议最终获得通过,但是双方关于宪法理论的争论并没有因此而止息。几年之后,在亚当斯担任总统期间,这一争论又随着《反煽动叛乱法案》等4个法案的通过而重燃烽烟。杰斐逊直指法令的通过乃是“联邦党人的恐怖统治”,直接违背了《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所奠定的立国基础。即便以超越党派政治的眼光来看,这几项法令的通过的确扩大了总统的权力,形成了对宪法原则的冲击。为此,杰斐逊和麦迪逊在1798年年底分别起草了《肯塔基决议案》(Kentucky Resolutios)和《弗吉尼亚决议案》(Virginia Resolutions),宣布《敌对外侨法》违背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反煽动叛乱法案》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并获得了除马里兰等3个州之外的其余各州的支持,〔4〕张兹暑:《美国两党制发展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2页。从而在宪法斗争中扳回一城。
回顾杰斐逊与汉密尔顿在这一时期的斗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的共同遵守。即使是在事关国家银行和总统大选等重大事件上,彼此也没有突破宪法的框架。这无疑和建国者一代对宪法的共同拥戴有关,而正是这一至关重要的宪法框架,使当时及后来的政党政治获得了生命,而不致跌入革命与反革命的循环。在这个意义上,宪法和宪法信仰是政党活动开展的前提和边界,有宪法则可有政党政治;无宪法则堕入永恒的暴力循环。
(二)党争的土壤:18世纪90年代的“君主”与“共和”
仅从宪法角度,尚不足以解释政党政治的诞生。因为1787年宪法的本意之一就是遏制党争,如果宪法得到了真正的有效遵守,联邦党和共和党的斗争又何以发生?这就需要从宪法之外的政治思想中寻找。事实上,1787年宪法本身就是妥协的产物,它本身包含了很多矛盾之处,而其中最重要的矛盾,就是其中的君主制因素与民主制的混合。
正如宪法设置所表明的,美国宪法中既有代表君主制因素的总统制,又深深蕴含着民主制的因子。这一特点根植于18世纪末期北美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情。如前所述,处于半农业半工业社会的北美大陆,在政治上正处于从君主制、贵族制向大众民主转换的过程之中,这一特点无可避免地反映在1787年的宪法制定及其后的批准之战中。建国初期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争论,只不过延续了这种分裂的政治性格而已。国家银行在整个权力结构中的功能与作用,很好地诠释了汉密尔顿的“财政—军事”国家(Fiscal-Military State)的准君主制构想。
汉密尔顿本人并不是一个英国意义上的君主制拥护者。在费城制宪会议上,虽然汉密尔顿对共和制政府并不赞同,但是他更无意于拥抱一个血统论的君主制政府。毋宁说,汉密尔顿念念不忘的,是君主制社会中的秩序感和社会凝聚力。尤其是当这种秩序感和凝聚力有助于实现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时,君主制作为一种治理模式的内在感召力对汉密尔顿就更强。但同时汉密尔顿也很清楚,在北美的土地上无法沿袭旧的君主制模式,那么,如何在考虑到共和制政府内在张力的前提下,合理借鉴君主制的优点呢?他能想到的方案,就是通过商业利益制造社会凝聚力。
对于杰斐逊和汉密尔顿来说,靠“美德”还是靠“利益”完成社会整合,事关整个国家的立国根基。作为传统的共和主义者,杰斐逊相信,美德和人民喜爱社会交往的天性是社会最好的黏合剂;对汉密尔顿来说,这不过是一种幻想,真正有用的,是通过利益的联合,组建一个拥有某种君主制特征的“财政—军事国家”。〔1〕[美]戈登·S.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傅国英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84页。这一国家类型的特征,就是通过财政和军事上的集权,将社会中的精英分子团结在一起,实现类似于18世纪英帝国式的强大和繁荣。汉密尔顿相信,强大的国家和政府既是团结利益集团的需要,也是对他们进行有效制衡的需要。因此,在汉密尔顿那里,国家银行和债券并不仅仅具有经济学意义,而是像杰斐逊批评的那样,也具有政治意义。通过诸如此类的财政经济手段,汉密尔顿得以把关心私利的个人团结在一起,从而取代了共和主义者的“美德”与天性——传统社会的德性基础在18世纪90年代的北美即使不是虚无缥缈的,至少也处于巨大的变动之中。
但我们切不可认为汉密尔顿是一个现代意义上放弃了德性要求的逐利政客,相反,作为18世纪欧洲文明之子,汉密尔顿本人对商业文化的粗鄙有着天生的厌弃与鄙夷,他更像是一个18世纪的贵族政治家,而非一个金融寡头;他对“财政—军事国家”的孜孜以求,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增进人民的福祉,或者说,服从于内心深处对另一种18世纪德性——“荣耀”的追求。和他的很多同僚迥然有异,汉密尔顿从来不曾利用自己的公职牟利。用一个不太恰当的说法,同为18世纪共和主义思潮之子,汉密尔顿站在了“左翼”激进的一边,而杰斐逊站在了“右翼”保守的一边。
但是,北美社会当时的利益分化情况,导致了汉密尔顿的政治经济学无法获得所有人的支持。道理很简单,汉密尔顿及其支持者只看到了传统的商业集团,即贵族有产者,而忽略了那些新兴的商业利益集团,如从事商业生产的农民、手工业者、制造商、投机商等利益群体,更不要说被他的财政国家构想遗忘的广大底层人民。这些被忽略和遗忘的群体,最终走向了联邦党人的对立面。
不仅如此,在整个18世纪90年代持续发生的破产和财政崩溃,摧毁了汉密尔顿试图仰仗的贵族制社会结构,为即将到来的民主社会准备了大量的一般民众。这些民众缺乏维系一个贵族社会所必需的财产,也缺乏以往构成社会凝聚力的美德。他们的确满足了汉密尔顿所设想的对利益的追逐,但运用的却是另一套规则体系。这套规则体系即将成为“杰斐逊式民主”的重要来源,并与1776年的革命者们设想的共和主义方案渐行渐远。
在这个意义上,18世纪90年代的党争既深植于演变中的政治思想,更深植于分化中的社会利益。在一个亦旧亦新的社会,传统的治理模式不复为用。具有创新精神的政治家需要重新找到社会的连接点,使政治制度的发展适合并促进社会的自然生长。
(三)政党与代议制的形成
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表达不同的政治主张。对各种主张进行收纳和汇集,并反映到议会之中,是代议制的基本作用。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英国代议制发展过程中,曾经经历了中世纪的“选区模式”,以及完成内部政治整合之后的“普遍利益”模式,〔1〕关于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英国代议制模式,参见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p.163。这些模式在18世纪90年代的美国都已不再适用,而政党的出现,也为代议制的发展增加了一个新的变量。
直至18世纪90年代之前,被称为“实质代表制”的代议制观念在北美大陆仍旧占据很多人的头脑。按照这种政治理念,议会里的代表会自动站在“普遍利益”的高度,替群众代言。作为贵族制社会的代议制理念,这一视野中的代表具有良好的教育水准、拥有一定的财产(主要指土地)、抱持着服务社会的精英理念。然而,这种理想型在18世纪90年代的利益时代早已破碎,正如戈登·S.伍德所说,“私人利益已经在国会的大厅里和各个州议会的走廊上四处蔓延,许多美国人发现不论在社会的任何地方他们都越来越难以想象会有与利益无涉的领导者。”〔2〕[美]戈登·S.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傅国英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90页。在这种社会里,实质代表制已难以为继。1776年革命的目标一度是把私人利益排斥在公共政治之外,而18世纪90年代的社会发展碾碎了浪漫的革命理想。美国的领导者们如果试图在破碎的社会利益面前重组一个强大的政府,就必须用新的代议制框架将它们组织起来。
政党某种程度上担任了凝聚社会利益的重任,这是1787年的制宪者没有想到的。政党的凝聚作用主要体现在对选民的争取和动员上。上文已述及,不论是在1792年的大选还是在1796年的大选中,共和党及其各州的委员会作用之一,就是充分动员对联邦党感到不满的群众。而至关重要的动员资源,就是对选民利益的强调。与汉密尔顿贵族式的警惕民主不同,杰斐逊一直相信,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这一观念包含了对群众自治能力的信任,自然也包括对群众利益的尊重。杰斐逊的民主理念的基本准则,就是相信一般人(而非精英)具有能够按照自己的利益选择执政者的能力,而这是联邦党人不愿也不能接受的。〔1〕关于联邦党人的精英主义政治观及其对大众政治的畏惧,可参见Gordon S.Wood,Empire of Liberty:A History of the Early Republic,1789-1815,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p.276。
在利益的指引下,杰斐逊的共和党开始吸收不同的社会阶层,并通过共和党内的制度设计反映在选举中。比如,在国会中,通过党团核心会议的方式统一本党成员的立场; 1792年的总统选举中,各州的共和党组织使一个全国性的政党架构开始浮现;1796年的总统大选中,宾夕法尼亚和纽约州等几个州建立了正式的共和党组织,通过传单、报纸和演讲,广泛动员起群众;到了1800年的大选,在弗吉尼亚州建立的共和党机构已经非常巩固,并且持续了整个共和党时代。通过从国会到州,从社团到个人的政党建设与动员,使群众得以通过政党的框架参与政治,改变了代议制的传统构造。
政党的出现超出了1787年宪法的框架,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选举人团制度的颠覆。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在贵族制与民主制之间寻得平衡。经过挑选的选举人,旨在克服群众知识水平低下、缺乏判断力的弊端,而政党的出现,使选举人制度设想的“杰出公民”变成了党派的拥护者,而这些人往往是平庸之士。〔2〕[美]罗伯特·A.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佟德志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67~68页。但正如前文所述,“政治人”的理想型从精英到常人的转变,正是美国政治走向“杰斐逊式民主”的重要特征。如果一个政府只能依靠精英来治理,那么它很难称为民主政府;依赖常人就能实现有效治理的政府,才有可能是实现了代议制目的,拥有良性制度框架的民主政体。在这个意义上,政党取代了精英,成为美国政治的必要转变。
(一)就职演讲中的国家观
现在我们回到开头的问题:当杰斐逊在就职演讲中谈到“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的时候,究竟意味着什么?
从表面上看,杰斐逊强调的似乎是,新一届政府将要超越党派属性,求同存异,致力于谋求政治联合与共识,而这也是当时在场的所有听众的共同感受。事实上,杰斐逊在这里耍了个文字游戏:在他的手稿中,用的是小写而非大写。这就意味着,他说的是“共和主义者”(republicans)和“联邦主义者”(federalists),而不是说“共和党人”(Republicans)与“联邦党人”(Federalists)。〔1〕[美]詹姆斯·西蒙:《打造美国:杰斐逊总统与马歇尔大法官的角逐》,徐爽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97页。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它提醒我们,杰斐逊并非仅仅站在党派政治的意义上考虑问题的——当然,他也乐于看到演讲产生这样的效果;这句话的深层含义是指,作为杰斐逊意义上的共和政府,需要采取共和主义者的民主观塑造立法机构,同时也需要吸纳联邦主义者对强政府的需求而塑造行政部门。杰斐逊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他试图通过更加广泛的民主选举,使参众两院具备更强的代表性,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沿袭汉密尔顿的思路,加强行政权力。在这个意义上,所谓“1800年革命”并不是指杰斐逊完败汉密尔顿,而是指杰斐逊通过施政措施的改变,实现了或试图实现二者的综合。经过18世纪90年代的政治危机和1800年大选,杰斐逊认识到了汉密尔顿政策的合理之处,并将其吸收到自己的理念中,从而不仅实现了权力的平稳交接,而且逐渐弥合了此前的政治分裂,使美国的政治理念走向圆满。
因此,至少从这篇演讲开始,杰斐逊对“共和政府”的理解也在产生变化,一种新的“杰斐逊式民主”正在形成,并将主导之后的美国很长一段时间。这种新的民主观不再执着于对“君主制”与“民主制”的陈旧理解,美国开始真正走出英国政治传统的阴影,着手自己的国家建设。在演讲的余下篇幅,杰斐逊开始阐述他对一个“优良政体”的构想。首先,这个政府是一个“共和政府”,这是美国革命高悬的目标,不容放弃和背叛;其次,这个政府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政府”,这种强大在杰斐逊那里并非仅指实力上的强大,更指向秩序的强大:“每个人一经法律召唤,就会飞奔到法律的旗帜下,对付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同处理个人的事情一样”;最后,这个政府是“一个明智和节俭的政府”,不残民以逞,不与民争利。
接下来,杰斐逊从“政府的基本原则以及构成施政方针的要素”方面,对美利坚的国家原则进行了申述。这些原则包括:平等公正地对待一切人,而不问其地位或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不与任何国家结盟;支持州权,并将其作为抵制反共和倾向的牢固屏障;维护全国政府的宪法效力;维护人民选举权;绝对服从多数的决定,并将其作为共和政府的首要原则;民兵;文官政府;节俭国家;清偿债务;鼓励农业并扶助商业为农业服务;传播知识并在公众理智法庭上审讯一切坏事;宗教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陪审制度。〔2〕[美]托马斯·杰斐逊:“第一次就职演说”,载《杰斐逊选集》,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20~321页。通过这种列举的方式,杰斐逊描述了他心目中的,同时也经过革命和建国检验的立国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杰斐逊执政时期的国家观,并对后世产生了持续而深入的影响。
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杰斐逊的描述中,我们一点也看不到此前刚刚过去的政党分歧有什么影响。事实上,杰斐逊正是试图用这种超越一党之私的方式,重新阐述共和主义的精义。尽管如此,细读这些立国原则,还是可以感受到杰斐逊对汉密尔顿式“财政—军事”国家的警惕,这主要表现在对州权的强调和对多数原则的阐发上。在杰斐逊那里,州权是作为“共和的卫士”而存在的,对联邦党人的防备显而易见。同时需要注意的,还有杰斐逊对“多数”和“农业”的强调,当时这二者几乎是同义词,而杰斐逊对商业的定位,只是属于从属地位并为农业服务。
一言以蔽之,杰斐逊在就职演讲中所表达的国家观,是其刚刚从政党斗争的硝烟中赢得总统职位之后,试图站在国家整体利益角度安抚四方,且对于对手保持了相当警惕的态度流露。这背后,则是立基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变之中的、带有旧共和主义色彩的政治哲学。由于此一时期的转型特点,这一政治哲学将会很快在党争的催化下慢慢裂变。
(二)政党政治与民族主义
以历史的后见之明来看美国1800年前后的政治斗争,由转型期所决定的偶然与必然的交织,是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政党政治既是由这种偶然性所左右,同时又在演进的过程中逐渐锁定路径,为后来政党政治的发展铺设仪轨。而民族主义,则是影响这一时期政治走向的关键变量之一。
简言之,作为深陷英国和法国夹缝之中的新生国家,美国需要在新的“大西洋政治格局”〔1〕以大西洋的地理跨度来研究美国革命与美国政治,是晚近美国史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流派,且已被广泛吸纳。可参见波考克(J.G.A.Pocock)的相关研究,尤其是氏著:The Machiavellian Moment:Florentine Political Thought and the Atlantic Republic Tradit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pp.506-552。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对于不同的政党派别而言,如何使自己显得更像美国利益的代言者,而不是里通外国的叛逆,在公共生活中就显得至关重要,民族主义因而得以浮出水面。特别是考虑到这一时期大众对“卖国贼”〔2〕最为典型的就是发生在1797年10月的XYZ事件。由于法国的索贿行为,导致亲法的共和党人受到了名誉上的沉重打击,而联邦党人却利用这件事情煽动起强大的爱国主义热情。的痛恨,导致杰斐逊必须十分小心地处理自己身上的亲法色彩,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超越党派利益的美利坚民族捍卫者。正是出于这一考虑,在就职演说中杰斐逊特别强调了“不与任何国家结盟”的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而他的这份就职演说,也被后世称为美国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传统中的重要文本。
民族主义对政党政治的影响,并不完全是直接的和线性的,还受到瞬息万变的形势变化影响。比如,正是总统亚当斯对法国态度的改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801年选举的走势。1801年2月,选举人团的投票陷入僵局,总统之职落入谁手尚未可知。根据报纸记述,当时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两州的共和党州长,都已开始动员本州民兵,准备在情况危急之时率兵奔赴华盛顿;而对手也已武装起马萨诸塞州的6万民兵,枕戈待旦,一触即发。〔3〕参见[美]布鲁斯·阿克曼:《建国之父的失败:杰斐逊、马歇尔与总统制民主的兴起》,江兆信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页。当此危急关头,时任美国总统亚当斯与法国达成和解,剥夺了联邦党人保有的大量常备军队,从而避免了局势进一步恶化。〔4〕参见[美]布鲁斯·阿克曼:《建国之父的失败:杰斐逊、马歇尔与总统制民主的兴起》,江兆信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42页。换言之,正是美国和法国之间暂时解除了武力冲突的可能,致使国内政局发生了变化。这进一步验证了在“大西洋政治格局”下审视美国早期历史的可取之处。
当然,支持总统亚当斯做出这一决定的思想动机,还在于他拒绝视政党利益高于一切,这很难说是民族主义的影响,毋宁说,主要是此前英国传统影响下的政党政治观的体现。在旧的英国思想传统中,政党政治一直是一个贬义词,至少1800年革命发生之时仍然占据主流,在高层政治人物中有着不少信众。如前所述,身处1800年代转型期的美国政治家,既有像华盛顿这样对政党不以为然(至少看上去如此)的老派人物,也有像杰斐逊和汉密尔顿这样身处斗争一线,观念经历转折的人物。当历史处于模棱两可的决断关头时,当局者对政党的看法就显得至关重要,但无论如何,新生美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决定了美国必须依靠民族主义获得关键的国家认同。
由民族主义决定的国家间政治格局,又反过头来影响了美国国内政党政治。也就是说,不论是联邦党人,还是共和党,都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外交形势来调整各自的政治策略和政治主张,以争取民众支持。不无偶然的是,正是法国人态度的改变,最终加固了共和党的政治地位。正如亚当斯的态度所表明的,当法国人表示愿意重开外交谈判,从而暂时免除了美国人的战争恐慌时,共和党人的政治生命才获得了生长的空间。而杰斐逊所有关于共和主义的构想和民众的逐渐靠拢,正是得益于这一外交转变。总之,尽管杰斐逊试图倡导一种“光荣孤立”的民族主义立场,但在旧欧洲强国环伺的环境中,美国不可能摆脱大西洋政治格局,而这一格局又深刻影响了国内的政党政治。
随着杰斐逊在大选中的获胜,他在演讲中流露出的自由意志主义和民族主义,将在此后的美国历史中紧密相连,并互相定义。
(三)1801年的政党政治与宪法
在美国宪法史研究,尤其是中国国内的美国宪法史研究中,一个重要倾向就是所谓的“最高法院中心主义”,亦即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对美国宪法,乃至政党政治的影响置于中心地位。这种研究路径,通常把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为重要开端。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美国宪法史,会发现最高法院和司法审查成为美国宪政的中心是相当晚近的现象,而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在1803—1887年之间从未被最高法院作为确立司法审查的先例而引用。〔1〕Douglas,Davidson M.“The Rhetorical Use of Marbruy v.Madison:The Emergence of a Great Case”.Wake Forest Law Review 38(2003):375.转引自赵晓力:“历史与自然:美国宪政的悖论”,载许章润、翟志勇主编:《人的联合: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历史法学”第八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239页。
这么说并不意味着司法审查和最高法院在美国宪法史的塑造中不重要,而是说,对于理解美国宪法的形成和演进,还可以有其他的视角,即政党政治的视角。这一视角即便不是更为重要,至少也不可或缺。如果不从竞争性的政党政治角度,则我们无法理解何以此种原则,而不是彼种原则影响并支配了美国宪法的格局。对于身处1801年美国政治生态中的杰斐逊而言,他对美国宪法的影响,就是将胜出的杰斐逊式共和主义原则灌注进美国宪法,并使之成为宪法灵魂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而言,就是杰斐逊在就职演说中提到的,对人民选举权或代议制的忠诚、对各州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强调,以及对共和主义的再三致意。这些原则与立宪主义的完整勾连,构筑起反对君主、反对专制、反对汉密尔顿式贵族政治的宪法堤坝。
需要解释的是,这些政治原则或曰宪法精神,并不能孤立而静止地加以看待,而是需要放在当时的政党斗争中予以审视。在杰斐逊及其党人看来,对手们运用股票交易所等手段,将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从而形成了对代议制的破坏;通过塑造一个强大而缺乏制约的中央政府,从而形成了对州权和个人权利的破坏。这些破坏需要站在宪法斗争和保护共和的高度予以还击,而美国革命的成果也需要借助宪法的力量予以维护。正因此,杰斐逊重新界定了共和主义的内涵,以及由宪法所界定的美国政治灵魂。
借助于大选的胜利,以及对美国宪法和政治原则的清晰界定,杰斐逊初步塑造了美国人的政治认同和宪法忠诚。然而,虽然联邦党人暂时落败,但他们所代表的、新兴的工商业趋势和被压抑的国家能力诉求,也在杰斐逊执政时期暗流汹涌,并最终影响了美国政治洋流的走向。
在杰斐逊就职演讲的最后部分,他表示了对政党轮替的欣然接受:“我将依靠你们的支持克尽厥职,任何时候你们认为能够作出更好选择,我将欣然隐退”。尽管此后杰斐逊连任成功,但这依然可以说是他留下最为重要的政治嘱托。自此,初生的美国得以借助宪法,将政党政治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并成为宪法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刚刚经历了独立战争硝烟,身处强国环伺的世界,并侥幸避免了1801年政治危机的国家而言,政党政治将掀开历史新的一页。
回顾1800年前后美国政党政治的发展过程,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偶然性对政治的影响。如果18世纪90年代美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发生剧烈动荡,又或在1801年选举结果胶着之时引发内战,美国政治的未来走向都将天翻地覆。那么,是否能说美国政党政治的产生以及宪法政治的定型是一种偶然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而本文的分析和解读正是试图揭示,宪法制度产生于政治实践,而实践中人们的行为则由政治观念和思想传统所决定。
在人类政治史上,相同前提导致完全相反决断的例子举不胜举。譬如,身处1801年亚当斯总统之位,面对共和党人的异动,完全可以以国家安全的名义采取军事行动,然而他却以同样的名义作出了相反的政治决断。原因何在?当然要考虑到现实政治因素的制约,但是政治思想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政治人物终归活在政治思想和政治传统之中。如果不考虑此时英国政治传统和共和主义理念对当时人们的影响,就很难在内战与妥协之间做出正确选择。
对于塑造了美国政治的第一代政治家,最终走向党派政治构成的宪政之路,并非偶然。最为关键的决定性因素,是他们都深受18世纪共和主义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无论是杰斐逊的共和党,还是汉密尔顿等人的联邦党,事实上都是同一个源头生发出来的两条不同溪流。杰斐逊吸收了传统共和主义中民主的一面和权力制衡的因子,而汉密尔顿则更倾向于根据时势塑造更为强大的中央政府和国家能力。二者虽然有着诸多分歧,但是在一些基本价值方面则有着共同的底线,比如对独立、自由等《独立宣言》所代表的革命精神的继承。这也是两大政党斗而不破的保障。
杰斐逊时代之后,美国开始走向了相对稳固的政党政治,并得到宪法支持。经过一系列制度创新,经由党派政治确立的原则和信念开始注入宪法,而宪法也对党派政治起到了维护和加强作用。包括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在内的案例,并不能仅仅被解释为最高法院或司法审查的作用,而是向人们展示了:争议的双方是如何根据不同的原则,同时从不同角度对宪法精神进行捍卫。党派各为其“私”,也恰恰是对宪法之“公”的维护。这或许是美国政党政治的产生给人们留下的启示。
*白龙,清华大学法学院2011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