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型党组织:基层党建科学化的新命题

2015-01-30 00:02孔川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党务政党权力

孔川

(苏州大学 沙钢钢铁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法治型党组织:基层党建科学化的新命题

孔川

(苏州大学 沙钢钢铁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法治型党组织是基层党建科学化的新命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法治型党组织是法治型政党在基层的延伸,它具有法治型政党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基层组织的自身特色。法治型党组织的内涵是具有崇尚法治的组织文化,党内规章制度科学完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强,权力运行机制公开规范。法治型党组织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

法治型;基层党建;从严治党

新时期,法治成为当下中国最大的共识和特征,成为贯穿政党、国家、政府和社会各领域建设的主线。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联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法治政党势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党法治势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任务。基层党组织是执行党的政策、宣传党的方针、贯彻党的纲领的战斗堡垒,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代言人,是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枢纽,体现了党的形象和素质,反映了党的水平和能力。法治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我们要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依托,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实现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法治型党组织协调共进,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

一、法治型党组织的价值

(一)法治型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建设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体现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基础上,形成完备的法治体系。另一方面要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然要求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即积极推进执政党的法治化,建设法治政党。”[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核心是实现政党法治化,建设法治型政党。法治政党是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的逻辑起点,没有法治政党的引领和带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就很难实现。政党法治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必然性,依法执政是法治型政党处理政党与政府关系的外在表现,体现了依法执政的法治内涵。法治型党组织则是法治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政党法治在党的基层组织的根本要求和必然体现。

(二)法治型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概念是治理,治理是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状态和格局。法治是治理的核心要素。没有法治,多元主体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协商共治的局面就无法形成。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多元主体在面对社会公共事务或者治理困境时,要以法治精神为主导,以法治方式为基本途径,在法治的框架内协商互动。通过法治内协商性互动,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各自优势,解决治理难题,实现治理目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治理的现代化就是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从主体上看:包括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从层级上看:包括中央治理、地方治理和基层治理。其中,政党治理是提高其他领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关键。政党治理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框架下,充分体现法治精神,反映法治理念,采取法治方式,建设法治型政党,实现政党治理法治化。法治型党组织是政党治理法治化的根本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组成部分,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落脚点。”[2]

(三)法治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化升级。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建立在我们对新时期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新时期党员干部队伍所体现的能力素质的科学判断基础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和人民群众的共同企盼,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总目标的两个抓手,全面从严治党则是“一个目标,两个抓手”的核心。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带领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现阶段,我们的党员已经达到八千多万,如果不能全面从严治党,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无法发挥,党的先进性就无从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一靠道德教育,二靠法治规范。道德教育主要强调党员干部的道德自律。通过提高自我修养,突出道德的自我约束,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法治规范强调法治约束,严格依法依规管党治党,通过法治的制度规约,突出法治的外在制约,实现管党治党的规范化、制度化。道德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关键还在于法治,重点在基层。通过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让法治监督权力、制约权力、问责权力,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法治型党组织的内涵

政党法治是政党政治的文明成果,是政党政治民主化、文明化和制度化的基本体现。理解政党法治有两种向度,一种向度指向政党内部,主要是政党自身建设的法治化问题,是政党自身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政党的自我规定性。另一种向度指向政党外部,主要是政党政治权力法治化问题。对于执政党来说,就是处理政党与国家权力关系,是国家法律法规对政党政治权力的外在规定性。法治型党组织就是在法治政党的第一种向度上进行理解,“所谓法治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崇尚法制权威,坚持依法治党的执政党。”[3]法治型党组织是法治型政党在基层的延伸,法治型党组织具有法治型政党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基层组织的自身特色。法治型党组织的内涵是具有崇尚法治的组织文化、科学完备的党内规章制度、法治思维的党员干部和公开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崇尚法治的组织文化

法治型党组织以崇尚法治为特有的组织文化,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坚守法治原则,遵守法制规范,相信法治,尊崇法治,敬畏法治,信仰法治,追求法治,践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活动的标准。“法律至上,就是确立法律的崇高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没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基层党组织坚持法律至上意识,主要体现在依法执政,重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执政活动,无法律则无执政活动,法律大于权力,法律高于党组织,没有法律以外的党组织。”[4]崇尚法治的组织文化,在物质层面表现为法治的具体规章、制度文本、活动载体和法治口号的宣传等;在精神层面表现为组织个体的法治修养和法治精神,组织整体所体现出的法治氛围和法治风貌。组织个体普遍自觉学法懂法遵守法,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把法律作为言行的衡量标准和评价准绳。

(二)科学完备的党内规章制度

法制是法治的基本内容,法治是法制的内在本质,“完备的政党法律体系和健全的政党法律制度是政党法治的基础”。[5]党内规章制度是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制度总称,按照党内规章制度管党治党,是法治型党组织的基本体现和基本方面。党内规章制度主要涉及到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具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包括党员发展转正、党员教育培训、党员考核奖惩等在内涉及党员个体的具体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包括会议制度、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等在内涉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科学完备的党内规章制度是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前提,是促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的关键。

(三)具有法治思维的党员干部队伍

法治型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要具有强烈的法治思维,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法治思维要求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法治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以法律为思考的逻辑起点,以法律为认识和判断事物的标准,自觉学法、守法、遵法,遇事想法,遇事找法,以坚守法律为工作的准则,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具体来讲,第一,法治思维包括规则思维、平等思维、权力约束思维。第二,规则思维就是凡事讲规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第三,平等思维就是凡事讲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第四,权力约束思维就是用法治约束权力,是法治的功能和主线。法治是权力的约束,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的底线,不受法治约束的权力就会腐败异化,要主动接受法治的监督约束,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四)公开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法治和权力是矛盾的统一体,法治既是对权力的肯定和保障,也是对权力的制衡和约束。得到法治肯定和保障的权力,才是具有合法性的权力;得到法治制衡和约束的权力,才能有效防止权力腐败和异化。法治型党组织既明确了党组织的权力和职权,又对党组织的权力和职权划定了边界。作为执政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党不仅具有执掌国家权力的执政权,更具有统筹全局的领导权。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力。“执政党的领导权不是无边无际、为所欲为的,是有边界范围和法度制约的。”[6]同样,基层党组织的职权和权力也要有明确边界和法规制约,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依托,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人民的监督下运行。

三、法治型党组织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学习型党组织是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政治传统的体现,服务型党组织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创新型党组织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法治型党组织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学习型是基础,服务型是目的,创新型是关键,法治型是保障,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党组织是党的建设的自我定位和发展方向,“四型”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我们要把“四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法治型党组织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党的政治传统,也是党的一大优势。党的发展历史也是一部学习史。只有坚持不断的学习,才能够提高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才能够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学习型政党建设的重要任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第一,离不开党员干部的主动自觉,树立学习的理念,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主动投入到学习中。第二,要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学习考核评比制度、集体交流学习制度等,坚持个体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主题交流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的长效机制。第三,要把重视学习和善于学习的政治传统转换为规范的制度,通过制度彰显法治精神,以法治的方式明确学习的目标,规定学习的内容,规范学习的方法,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法治保障。201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就是通过制度建设,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和法治化,使法治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保障。

(二)法治型党组织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型政党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体现,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服务型政党的目标。基层党组织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体现了党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第一,离不开党员干部的理念塑造和观念更新,要切实树立服务理念和群众观点,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完善和落实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使服务的理念转换为持之以恒的行动和具体实践。法治是服务理念和行动结合的保障,只有通过法治建设,健全服务型党组织的制度,完善服务型党组织的工作机制,明确服务的内容,规范服务的方式,严格服务的考核,健全服务的评价,服务型党组织才能落到实处。

(三)法治型党组织是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

创新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唯有创新,才能进步,才能发展。面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挑战,面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党只有坚持创新,才能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内容,以更符合现阶段人民群众要求和需求的形式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实现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党才能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不仅需要勇于创新、勇于变革的智慧和勇气,更为关键的是要健全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的制度保障体系,为创新提供制度支撑和制度土壤。第一,法治是实践创新的依据。通过法治建设,激发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创新实践,营造创新氛围,使法治为实践创新提供创新空间。第二,法治是理论创新的关键。通过法治建设,及时吸纳、提炼理论创新的成果,使法治为理论创新提供创新动力。第三,法治是制度创新的保障。通过法治建设,把制度创新成果纳入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使法治为制度创新提供创新平台,从而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四、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

(一)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素养,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肩负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同样,在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中,基层党员干部也是关键少数。只有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法治理念,养成法治意识,升华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素养,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示范作用,才能加快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要从个人层面和组织层面两个维度着眼,实现党员干部个体的自觉培育和基层党组织的制度构建相结合,逐步形成个体和组织的培育合力。

1.党员干部要主动自觉树立法治思维,由内而外自觉培育。第一,加强法治学习,形成对法治的科学认知。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学法。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遵法;只有遵法,才能守法。学法是前提。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等法律常识,是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条件。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要素,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党员干部要正确理解法治的内涵,要认识到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主要针对权力,重点在于治官。法治的要义是限权,制约监督公权力,为公权力划定权力边界,为公权力制定规则,防止权力的越权、滥权,也防止权力的懒政庸政怠政。树立法治思维,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摒弃官本位思想,杜绝人治。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权力是服务于人民的工具。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的产生,根源在于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没有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把权力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把群众仅仅看作权力管理的对象。第二,加强法治认同,形成对法治的崇高信仰。党员干部在学法懂法的前提下,在日常工作中守法用法遵法,把法治作为行为准则和行事规则,树立法治至上的观点,以法治为衡量标准,服从法治,敬畏法治,时刻以法治为行为坐标和行事参照。党员干部坚定法治信仰,要科学厘清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的深层次体现,是法治思维在信仰层面的升华。其中,法治理念是基础,涉及对法治的基本看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法治意识是内核,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逐步养成法治意识,成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起点;法治素养是外化,是法治思维在行为层面的具体体现,是法治思维的外显化。只有上升为法治信仰,才是法治思维的根本,才能够真正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2.基层党组织要着力于制度构建,形成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制度体系。第一,学习培训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学习培训的年度规划,把法治主题列为规划的重点,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系列化、主题化、专题化的培训。在法治专题的学习培训中,采用菜单式、模块化的培养,由基层党组织定制学习模块,由党员干部自主选择学习菜单,自主选择培训模块,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互动交流和自我阅读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党课专题学习,党日活动实践学习,党支部联合学习等方式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法治的实效性。定期组织法治主题的专题培训、轮训和研讨班,把法治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培训,把法治课程纳入党员干部的入职培训和任前培训,实现法治教育贯穿于岗前培训、职前培训、专题培训和日常培训的全过程。第二,考核任用制度。基层党组织要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建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方面,使法治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党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中,增加诸如法治的学习培训、遵法用法、守法执法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增加法治建设在考核中的比重,实现法治建设的常态化考核。基层党组织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事项,把法律的学习情况、遵守情况、执行情况等作为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方面。在任用干部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注重考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建立党员干部法治档案,着重提拔任用法治意识强、法治素养高的党员干部。第三,问责评价制度。把问责作为法治的风向标,把问责贯穿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管理工作,凡是党员干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言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要进行严格的问责。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对象和问责处置,建立问责的终身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查,违法必究。

(二)提升权力的规范运行能力

法治型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是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治党。建设法治型党组织,就是实现党组织的法治化,其核心是依法治权,最为关键的就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权力的规范运行能力,提高党组织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决策的能力、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服务的能力。

1.厘清权力清单。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要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推进基层党组织权力清单制度。第一,厘清权力责任清单。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担当,权力和责任是融为一体的整体。没有权力就没有责任,拥有权力就一定要担负责任。过去,我们过于注重权力的执行,忽视了权力的责任,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责任的权力。基层党组织要依据党章,根据党内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梳理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范围,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明确基层党组织的权限。第二,厘清权力负面清单。权力责任清单的意义在于明确基层党组织必须要做什么,权力负面清单的意义在于明确基层党组织禁止做什么。一个是按照职权必须要完成的工作,一个是没有权限禁止的事项。权力的责任清单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权力的负面清单杜绝权力的滥用,只有权力责任清单和权力负面清单相结合,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

2.深化党务公开制度。党章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作了明确规定。党务公开的本质是权力的公开透明,通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第一,细化党务公开内容。目前,党中央对党务公开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操作性指导。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内容和具体情况,细化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都要公开,凡是不违反党内相关规定、不在保密条例范围内的都要公开。着重抓住党务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务公开的重点领域就是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化,完善干部公开考察、任前公示、离任审计等制度,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透明化。党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就是决策环节,坚持决策前公开听取意见、决策中公开论证、决策后接受监督的原则,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和决策结果公开。第二,明确党务公开主体。从组织维度看,各级党组织是党务公开的首要主体。实行党务公开,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的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是党务公开的应然主体。从个体维度看,基层党员干部也是党务公开的主体。现阶段,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经得到初步完善,报告内容进一步全面,尤其是对家庭财产相关事项做出严格要求。虽然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党员干部对党组织进行公开,是仅仅面向党组织内部家庭财产等内容的公开,但从一定意义上,肯定了党员干部作为党务公开的主体身份。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实践的进一步丰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报告完全有可能从单一的面向组织公开过渡到面向社会公开。从这个角度讲,肯定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党务公开的主体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创新党务公开载体。党务公开的载体关系到党务公开的实施效果,要从便利于人民群众了解,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的角度创新载体建设。既要加强重视传统载体,发挥好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简报、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载体的功能,又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功能,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效率高、传播内容全、传播范围广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党务公开的载体功能。

[1]文海江.建设法治型执政党的几个关键问题探究[J].理论探讨,2009(01).

[2][4]方世南.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关键:加强党组织法治建设[J].唯实,2014(12).

[3]李敬煊,邹谨.论建设法治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01).

[5]陈飞.困境与出路:中国政党法治建设探究[J].东岳论丛,2014(07).

[6]田芝健.当代中国政党与国家政权机关互动关系的法治化研究[J].唯实,2013(04).

责任编辑:刘建文

D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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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5)03-0050-05

2015-05-07

孔 川(1984-),男,山东曲阜人,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本文系江苏省苏州市2015年度社科规划课题《高校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路径研究》(Y2015LX02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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