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饶慧君(1982-),女,湖北监利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摘要:一直以来,我国的外币现钞批发业务都是少数银行主导的局面,现钞业务成本高、收益低以及对风险性和库存管理要求较高等因素,使得银行对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的积极性较低,外币现钞市场供需缺口大,小币种和小面值外币现钞短缺严重。为缓解国内外币现钞供应现状,满足客户兑换需求,2014年4月,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最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积极探讨特许机构开展外币现钞批发业务模式和管理要求,对推动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发展将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特许机构;外币现钞批发;业务模式;管理方案
一、境内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发展现状
(一)外币现钞供求不平衡,现钞缺口明显
2014年上半年,天津市外币现钞缺口近1亿美元,需要向提供现钞批发业务行(以下简称“配钞行”)进行调剂。但是受银行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现钞数量或种类短缺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的购钞需求尚未得到满足,货币缺口较大。
(二)现钞批发机构较少,市场占比较为集中
目前,国内从事外币现钞批发业务的主要机构是中国银行及上海、深圳的几个外资行。如宝生银行、大华银行等,其他如工行、建行的部分口岸城市分支机构也自行调钞,但主要是供应本行自身业务需要。在天津,全市39家提供现钞兑换服务的银行中,有29家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进行调剂,另有部分银行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立账户调剂,但外币钞源最终都是中行。
(三)现钞批发调剂渠道较为单一,提取限制较多
按照现行管理规定,银行同业间主要通过开立同业外币存款账户,在帐户中提现完成,没有最低金额限制,但支取量大时须至少提前一周向配钞行预约。而特许机构由于现钞币种余缺呈一致性特点,加之相互间竞争因素,仍通过银行获取外币现钞。目前中国银行提供的币种仍以9个主要大币种为主,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挂牌币种也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调运,但是最低金额、最小面值、预约时间和到货时间都是全权由银行方决定。
(四)配钞行提供的外币现钞品种有限,小面值现钞稀缺
目前,特许机构最多可收兑38种货币,而在津经营外币现钞币种最多的中国银行经营20种外币,部分特许机构外币现钞如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印度尼西亚盾等无法通过银行平盘调剂。此外,由于客户兑换外币现钞多以旅游、探亲、消费为目的,基本都有提取小额外币现钞的需求,但从银行调钞时很难调入小额外币现钞,如美元50面值以下、欧元、日元、港币500面值以下的现钞银行经常无法提供。
(五)现行模式推高了现钞批发价格,特许机构价格劣势尤为明显
由于长期由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一家机构提供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外币现钞价格向卖方市场一边倒局面明显,不少银行反映费用较高。而特许机构与银行办理现钞调剂时,主要通过与银行签署的平盘协议所预定的价格或实时银行对外公布价格进行调剂。总体来说,根据不同地区业务量大小,与银行结汇以银行挂牌汇率或稍优惠的汇率结算,而购汇则是以银行挂牌现钞卖出价结算。据某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对比,国内银行现钞平盘价差比香港银行平盘价差高约4~20倍,仅现钞平盘一项业务就使得特许机构兑换利润减少0.46%~2.72%。对于特许兑换行业1.5%~6%的平均利润来说,使用银行提供的现钞成本是相当高的,特许机构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六)现钞托管清缴存在不便,银行现钞管理有待完善
据部分中小银行反映,由于外币现钞兑换业务较为零散,因此库存大部分为零散币。而托管行一般要求将现钞成捆或成把存入,且托管费用较高,银行外币零散钞只能自行保管。由于缺乏外币现钞以整换零、老版钱兑换新版钱以及破损钱的兑换清缴平台,部分中小银行手中未使用完毕的现钞可能变为“死钱”。
二、国内外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对比分析
(一)调钞主体差异
国外成熟的外钞批发市场有很多银行及持牌外币兑换商参与,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新加坡、英国、印度、新西兰等国对外钞进出口业务资格也没有限制,很多银行已经将外钞业务进行不同形式的“外包”,形成了专业的外钞经营机构。仅工、农、中、建、中信、民生、招行等銀行经营跨境调钞业务,2014年4月,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办理跨境调钞业务,但目前各机构还处于筹备阶段。
(二)业务渠道差异
在国外,现钞平盘和调剂渠道较多,价格完全根据市场确定。而在国内,由于外钞批发业务长期垄断,银行和特许机构主要通过少数银行调剂现钞,外钞批发价格卖方定价明显,且小币种和小面值货币供应难以保证。
(三)管理模式差异
香港、日本对外钞批发业务视同普通货物交易管理,在满足当地反洗钱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无需每次向当地监管机构申请外币调入或调出手续[1]。在国内,银行办理跨境调钞须经外汇局批准后,每次凭《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方可办理现钞跨境调运业务。
三、造成外币现钞供应现状的主要原因
(一)银行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积极性不高
目前国内银行对现钞批发业务的定位仍是配合其业务开展提供的附加服务,银行通过外币现钞调运获得的利润与其他中间业务相比较,仍然是较低的,银行缺乏继续投资和拓展业务的动力,对提供现钞批发业务积极性不高。加之银行调运零钞相对成本会更高,因此银行一般不愿调运零钞。这也导致现钞供应批发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远远不足,服务水平无法完全满足需要。
(二)库存有限
为了控制存钞风险,银行内部管理中对库存限额有严格要求,不能存放大量现钞,加之现钞属于无息资本占压,银行现钞库存一般有限。许多银行没有金库,考虑到寄存他行费用较高,还需要市内押运费用,也不愿备有大量现钞[2]。因此,在出现某种外币需求突然加大的情况下,正常库存无法满足业务需求。而在银行现有调钞模式下,调钞时间较长。
(三)运营成本较高
银行调拨外币现钞的成本包括境外进口现钞手续费、运输费、保险费;外省市上缴、请领的运费、手续费、出差费等,单次调拨成本较高。尤其是小币种外币现钞因需求量少,汇率波动大,单次调运量小,调运成本会更高[3]。此外,银行还需承担收付、兑换、整点、清分和为保证营业网点对外支付的压库利息等营业成本,导致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利润较低。
(四)业务风险较大
银行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还面临着在途资金的利息损失、押运风险、库存现金的安保风险,以及一定的汇率风险等。部分银行出于风险管控考虑,不愿意涉足现钞批发业务。
四、特许机构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开展模式探讨
(一)积极引导特许机构开展现钞批发业务
鼓励有条件的特许机构利用自身集团航空、物流、保险优势以及境外母公司专业调钞经验,参与跨境现钞调运和批发。特许机构应成为外币现钞兑换、批发主渠道,增加外币现钞来源渠道、丰富外币币种、降低现钞服务成本,满足银行及特许机构的配钞需求[4]。
(二)鼓励特许公司建立现钞交易和管理中心
支持有现钞调运和配送优势的特许机构建立外币现钞交易中心,提供外币现钞批发和配送业务,解决外钞品种少、小面值稀缺、现钞调剂和平盘渠道狭窄问题。同时,特许机构可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建立统一的外币管理中心,有偿为各银行提供外币现钞保管、缴存、取现,以及残、旧币和老版货币的清缴工作,及时提供各国现钞流通情况、反假情况和新钞发行情况等,不断提升外币现钞服务水平、降低银行调缴钞成本。
(三)允许特许机构为银行提供外包服务
鉴于各银行外币现钞业务零散、业务成本高的局面,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允许银行与特许机构合作,由特许机构承接银行的小币种外币兑换业务,或是在中小银行以植入模式开展外币现钞兑换业务。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提供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的专业性、简化流程和降低成本,而且可以帮助银行在减少库存压力和资金、人力投入的同时,将非核心的竞争弱势转化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币种,甚至送货上门服务。
五、特许机构开展外币现钞批发业务管理模式设计
(一)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
一是鉴于非金融机构如经营跨境调运外币现钞业务在业务素质和经验方面与银行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建議初期采取试点形式摸索经验,待试点一段时期后再全面推开。二是试点初期建议选取具有全国范围经营资质的特许机构2-3家、边境口岸特许机构各1家开展试点。仅在边境地区调运毗邻国家货币的特许机构无需取得全国范围经营资质,但需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三年以上,且特许兑换业务规模在当地名列前茅。
(二)加强对特许机构的风险性管控要求
一是要求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的特许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反洗钱制度等。二是强调对特许机构的反洗钱管理。特许机构在境外只能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买卖现钞,不得向上述机构之外的企业或个人买卖现钞。特许应遵守当地反洗钱法规,变更境外合作银行等机构需向当地外汇局备案。三是特许机构应具备外币现钞批量调运能力。同时,特许机构应参照人民币现金发行及调运等管理制度和要求,做好外币现钞境内调运管理。开展保险合作,确保现钞安全。四是注重现钞库存汇率风险管理。特许机构开展现钞批发业务,需要保有较大的不同的币种的外币现钞库存,一旦遇到较大的汇率波动,很可能损失巨大。
(三)明确对特许机构境外合作环节的管理
一是特许机构应按照《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发〔2014〕24号)文件办理。二是特许机构与境外买卖外币现钞只能以外汇收付,不得以人民币收付。外汇收付金额应与进出境的外币现钞金额匹配。三是允许特许机构在银行开立外汇备付金专户用于境外买卖外币现钞项下的收付,并明确外汇备付金专户的使用范围。
(四)完善对特许机构境内批发交易环节的管理要求
一是要求特许机构所开展的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必须与其开展的零售业务分开管理。二是特许机构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资金应纳入备付金账户管理。三是在现行政策下,特许机构经营外币现钞批发业务只能使用外币交易,不得使用人民币。由于特许机构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时只允许开立现钞账户而没有现汇账户,因此其他特许机构如向提供现钞批发业务的特许机构调剂外币现钞时,还需先在银行购汇后方可划转办理,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因此建议在该种情况下,允许特许机构之间直接使用人民币办理业务。
(五)实行完备的年度评估和市场退出机制
外汇局可按年对特许机构开展跨境调运外币现钞业务进行评估。特许机构获得批准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的,或未能向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外币现钞批发服务(特别是小币种、小面值外币现钞)且没有及时整改的,外汇局可以取消其试点资格,且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试点。(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课题组.外币现钞进出境调运业务管理模式研究[J].时代金融,2014(1).
[2]张新存.外币现钞管理措施应多元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9).
[3]夏伟民,严军.当前银行业机构现钞业务运行成本分析[J].金融纵横,2007(24).
[4]孙璐锦.中小商业银行外币现钞管理问题探讨[J].新金融,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