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哲学思考
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目的是推动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更全面、更完整的了解,以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这为我们从哲学上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提供了有力指导。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把握现阶段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二是必须正确认识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面对矛盾,及时化解矛盾。四是必须坚持全局观,同时把握重点,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五是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反对形而上学。六是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全面准确理解、正确运用生产力标准。七是必须不断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动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发展起来后出现的新问题。八是必须注重全面性要求,不能单打一。在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上,不但要“不断适应”,还有一个“全面适应”的问题。九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十是必须坚持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积极推动理论创新。
(《人民日报》2015年4月29日 冷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