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70)
政治学中的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中,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美国密执安大学哲学教授卡尔·科恩在其主要著作《论民主》中提到:“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因此,这种参与不仅是投票选举,而且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民主是以平等参与、共同决策,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民主本身需要前提和条件,才能成熟和有效,才是真正的民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中指出: “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高校的民主管理在强调全体教职工有平等参与、共同决策的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还应该强调在管理过程中的有效监督,对权力者进行监督和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提高高校的管理效能。高校民主管理就是高校广大教职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参与高校各方面的管理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直接反映自身建议和诉求,直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高校与教职工联系,实现高校各项决策和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切实提高高校教代会提案代表的提案办理质量,推进高校民主管理工作,是维护高校稳定、推动高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提案工作的有效开展关键在于提高教代会提案代表的提案质量,提案承办部门的承办质量和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提案代表的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前提基础,体现着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水平;提案承办部门的承办质量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承办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效果,这不仅是高校对待教职工的态度问题,更是协调关系、沟通情况、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具体过程,还是教职工衡量教代会作用的标尺;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决定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始终,它在提案代表和提案承办部门两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在整个提案工作过程中起到协调和督办的功能。
因教代会代表受到自身意愿、从事的专业和全局观念的限制,有些代表往往对所在高校当前中心工作、客观情况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导致所撰写的提案质量不高,涉及的主题比较大,所提建议或意见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或有些新代表对提案工作的熟悉程度不高、工作经验不足,参政议事能力不强,导致提案的定位不准确;或有些代表仅仅提出自己的利益的提案,不能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或有些代表对提案规范性及所提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度不够,意见多停留在发现问题、指出问题阶段,对如何解决问题考虑不多,建议不具体;或有些代表撰写提案成了走过场的任务,随意性强,以致有些提案仅限于有感而发、点到为止。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提案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承办质量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由于高校提案工作每年都是在教代会上审查立案,然后根据提案内容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提案承办部门。由于时间比较集中和仓促,难免会出现承办部门的确定不准确,会后承办部门之间不断调整和变更的现象,特别是当一个提案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办理时,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扯皮、推诿,严重影响承办效率;有的承办部门在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对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答复后就不了了之,或者干脆久拖不决、不答,承诺难以兑现,问题不去解决;有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充分挖掘提案的潜力,对提案的分析、研究、调查不到位,没能通过提案反映的现象解决其中隐藏的实质性问题,不能真正将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提案具有提出人数不限、数量不限等特点,对于高校民主管理作用的经常性发挥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在工作实践中,由于提案工作机构专职人员缺乏,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因此往往缺乏统一的安排与管理,工作效率不高;另外有些提案工作机构对提案的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没有及时将相同或相似提案进行归类整理,导致提案的重复提交率较高,这严重浪费了资源,也降低了提案工作的实效性。还有提案工作机构的信息化利用率不高,日常管理工作多以人工为主,没有提案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不高效的管理手段导致提案跟踪和监督难度大,提案承办部门的办理结果也得不到及时的反馈和更新,不利于提案工作的公开透明,也不利于教职工对提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提案代表提案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代表自身的水平。提案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代表们提案选题工作的指导,通过对代表们进行专题培训,请专家学者和优秀提案的撰写者介绍提案的选题及其撰写方法,使广大教职工代表特别是新代表善于选题并掌握提案撰写方法;提案工作机构要扩大代表们的“知情”面,通过邀请学校有关党政负责人作专题报告、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参观和调研等,让代表们更多地了解学校的中心工作,使代表们在提案工作中不盲目,能围绕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出对学校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科学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教代会召开前,提案工作机构还应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征集工作,要求代表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撰写提案,力求使代表们所写提案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提案能真正做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教代会代表提案反映的是教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围绕的是高校改革发展工作的难点,针对的是职能部门决策在实施中存在的弱点,以及教职工关心自身权益的热点等方面,是教职工代表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代表提案提交后得不到提案承办部门的重视,那么就很难达到代表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目的,提案也就失去了本应有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在提案处理过程中,提案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做好提案信息的登记和交办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情况,并将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代表,促使提案工作顺利进行。
1.准确把握立案尺度。提案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同时又要坚持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等原则进行立案。对提案要认真分析归纳,梳理提案类别,分析提案性质、特点,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划分类别,对性质相近、问题集中的提案进行合理并案,进行编号登记审查,及时编制提案目录。对凡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的及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均不予以立案。对于未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机构应及时向提案代表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理解。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根据提案内容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提案承办部门。提案工作机构应力求提案立案的准确和严谨,确保代表所提提案的规范和科学,特别是要为提案的落实和可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强化督促落实到位。由于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作的决定因素在高校各承办部门,因此,提案工作机构要积极促进承办部门与提案代表面议协商、开门办案,协助承办部门将能够解决和可采纳的提案尽可能地落实到位,努力提高提案办理的落实率。提案工作机构还要加大对代表反馈意见的收集和落实力度,对代表认为办理不满意的提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办理落实,努力提高提案复办的满意率。同时,提案工作机构还应开展对提案办理的民主评比工作,以促使更多的承办部门重视提案的办理,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
3.及时交办讲求实效。提案承办质量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承办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效果。教代会后,立案的提案要由提案工作机构呈送校党政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明确提案的承办单位。要召开提案交办会,校党政领导在提案交办会上应明确提出对承办工作的具体要求、期限和负责人,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提案,还应确定主办和协办部门或者分办部门。各承办部门接受任务后召开专门会议,对承办的提案,认真调查研究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提案代表。对少数提案的承办情况代表不满意的,经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相关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提案办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案工作机构要从提案征集、立案、交办、协调、反馈、评比等各个环节的积极主动地为承办部门搞好服务,并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专人及时跟踪了解,以形成办理合力和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做好督办提案落实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提案工作机构应在提案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形成提案工作手段信息化、提案工作方法制度化、提案工作结果公开化、提案工作质量激励化的“四化”模式,通过规范和不断完善提案办理程序,提高提案的落实成效及代表的满意度。
1.搭建网络管理平台,使提案工作手段信息化。传统的教职工代表提案以书面纸质形式为主,有处理周期长、提案不易保存、处理过程不易监督等特点。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提案工作应充分发挥网络所具备的便捷性、时效性、互动性的优势,在校园网上建立起提案信息管理平台,引导教代会代表在提案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起草、修改、定稿、提交、复议等工作,提案征集、提案审查、领导签发、部门处理、代表回复、结果公布都可以放在网上进行,从而实现教代会提案管理工作信息化,为代表们提供畅通的信息共享系统平台,提高提案办理与落实工作的透明度。
2.规范提案工作流程,使提案工作机制制度化。细化和规范提案工作的工作制度是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提案处理有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程序,才能使提案在落实过程中有章可循,才能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因此,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应对提案的申报范围、审查立案、交办范畴、承办时限、反馈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学校提案办理工作形成相应的制度流程。同时提案工作机构要建立提案工作“五会”制度,即提案选题培训会、提案立案审查会、提案交办协调会、提案承办交流会、提案评比表彰会,使提案工作形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3.推进提案全程公开,使提案工作结果公开化。提案工作机构要将提案处理过程更加阳光化、透明化,可以从以下方面推进:其一,提案内容公开,每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结束后,将提案内容汇编成册呈送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基层工会;其二,提案办理过程公开,编印《教代会提案工作通报》,通过工会宣传橱窗和提案信息管理平台,全程通报提案工作进展情况,还可以通过校报等校内媒体跟踪报道提案承办情况;其三,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提案办理结果摘要在校园网上公开。提案全程公开有助于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扩大提案的影响面,让更多的教职工及时了解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处理过程和落实情况,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4.建立提案评价制度,使提案工作质量激励化。教代会代表的提案数量和质量关系到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的高低,而提案的复办质量高低,又直接影响代表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对案由充分合理、符合实际,提出可行性解决设想或建议的提案进行评价,对落实后最终能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产生实际影响和作用的或直接为广大教职工谋取福利的提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可以评为优秀提案,并对提案代表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办理提案数量多,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调查研究,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类资源为提案的办理做出艰苦的努力且落实提案效果好,得到了代表们高度评价的承办单位可以评为提案优秀承办单位。对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给予及时、公正的评价,既增强了代表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又能有力地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办案效率和办案积极性。
总之,高校应通过提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起以提案为核心的“一必须二想到三期待”民主管理构架,即每年教代会前必须征集代表提案;学校想了解教职工热点问题一定想到提案这个渠道,教职工想提出建议反映意见也一定会想到通过提案这种形式;学校领导期待提案工作能起到民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职能部门期待提案工作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平台,教职工则热烈期待提案工作能体现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从而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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