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智 (辽宁省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14001)
岫岩单鼓的传承与生存现状
刘仁智 (辽宁省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14001)
岫岩单鼓,是曾经广泛存在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种祭祀祖先活动,对于民众来说,这是一套与家族、村落、区域文化等密切相关的信仰体系,对岫岩单鼓的传承及生存情况进行了解掌握,有助于深入理解传统民间习俗的价值,从而探究相似非遗项目的保护方法和途径。
岫岩单鼓;传承;现状
岫岩单鼓,俗称“烧香”,满族叫烧“旗香”,汉族叫烧“民香”。在岫岩有着悠久的历史。1621年,努尔哈赤征明降抚岫岩,并分派兵丁驻防,家眷随之安家落户,带来了“萨满”(满族巫神)跳单鼓请神作法烧香的习俗。烧香是曾经广泛存在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种祭祀祖先活动,设立祖先坛、挂家谱祭拜、烧香,此时,跳单鼓的请神烧香习俗在岫岩形成。这对岫岩后来形成的烧“旗香”、烧“民香”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一时期是岫岩单鼓的启蒙期。
单鼓是流传于岫岩早期的民间祭祀活动,岫岩单鼓有“愿香”“乐香”两种演出形式。“愿香”多以请愿、还愿为主,因家门不幸或要达到某种愿望,请单鼓“烧香”,以求得神佛和祖宗的保佑,赐予平安无事。“乐香”是岫岩比较流行的演出形式,请香人为了庆祝某一事情的成功,请单鼓艺人助乐,虽然也有请神祭祖的祭祀形式,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一种民间娱乐活动。“乐香”“愿香”两种演出形式比较流行。
岫岩单鼓由开坛、跑圈两部分组成,共十二铺。表演形式有站鼓、走鼓。站鼓是以演唱为主,表演者面对香案站立击鼓演唱。走鼓是跳单鼓的歌舞表演,以各种舞蹈语汇突出跳单鼓的娱乐性。
岫岩单鼓有固定的表演程序,但由于地区不同,风俗不同,表演程序也有区分。总体上可划分为开坛、跑圈两大类,共十二铺组成。一是开坛,有开坛鼓、打棚鼓、下山东、过河鼓四铺表演程序组成;二是跑圈,有天门圈、接天神、二十八宿、亡魂圈、请神、安神、辞灶王、送神八铺表演程序组成。
完整的表演程序是民间的烧香还愿仪式。“国家精英话语经常用‘迷信’或‘淫祀’来描述民间信仰,并将其定位成原始的、落后的、低级的宗教形态,而对于民众来说,这是一套与家族、村落、区域文化等密切相关的信仰体系。”这一密切联系从“烧香”习俗的演变来源可见一斑。早期的岫岩单鼓,脱胎于满族先民女真人的“萨满”跳神祭祀仪式,其在岫岩的流行只限于满族民众之间。这一习俗的发展与变化始于被汉族的文化采借。据岫岩县志记载,清康熙年间,朝廷一次便从关内调入满洲八旗兵千人赴岫岩屯垦戍边。在满汉民族的杂糅居处中,受汉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岫岩满族在“萨满”跳神的基础上,演化出祭祖还愿“烧香”祭祀习俗。而此时居住在岫岩的汉族民众,为了免受歧视,享受特权,纷纷出民入旗,编入汉军八旗。这部分划归进满族的汉族民众,其生活方式既保留有某些中原汉族的风俗习惯,同时又迫于压力,在许多方面改习满俗。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在岫岩满族“烧香”的习俗中,渐渐又派生出汉军八旗“烧香”的习俗,形成了烧“旗香”和烧“民香”两种祭祀民俗,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规范通过烧香这样一种祭祀仪式来进行强化和认同。
通过地方政府的不懈努力,“烧香”以其音乐形式“单鼓”的名义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烧香”从一个民间祭祀仪式“升华”到“民间音乐”,从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受到保护,这对于那些整日提心吊胆,害怕政府部门将其视作“封建迷信”而加以取缔的当事人而言,是一件好事。然而现实状况让人在高兴之余也难免心存疑虑,将一套完整的民俗宗教仪式简化为“民间音乐”加以保护,将“单鼓”剥离出原有的语境,离开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它的生存与发展,前景堪忧。在保护过程中,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从传承人的角度看,老艺人相继过世,无继承人,青黄不接。现在岫岩县的单鼓艺人不足50人,平均年龄近60岁。大部分艺人由于从业收入过低,无法维持生计而改行,剩下的艺人也由职业化转为半职业化;从受众的角度看,仅仅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文化形式的冲击下,培养出对“单鼓”热爱的受众,可行性并不高。所以,我们应该了解被保护的“非遗”项目的“单鼓”的母体是什么,重新审视如何去对待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才能够继续讨论保护的问题。
单鼓许愿还愿的对象是祖先神,但祭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烧香是为了通过祭祖来达到消灾解难、驱魔镇邪,庇佑子孙们人财两旺、阖家平安。烧香既是娱神的也是娱人的,通过人与神共聚的环节,拉近了人神之间、人人之间的距离,并最终达到了整合共同体的目的。所谓的“迷信”实际上是深深扎根于民众生活土壤中的文化,它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而给其应有的定位是为了让“非遗”能在更大的文化生态中得到保护。同样是民间信仰,妈祖信仰所受到的厚遇为更多“非遗”保护提供了范本。仅就民间信仰中的仪式而言,国家若不彻底改变对民间信仰的政策,就无法彻底摆脱碎片化保护的困境,脱离文化土壤的保护对象将逐渐失去生命力。
如果这些渗透于日常生活中的传统实践能够摆脱“不公正”的眼光,能够被视为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民俗事象,在我们所为之欢呼雀跃的伟大工程“非遗保护”的倡导下,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传承人培养,营造文化氛围,相信会对“单鼓”的传承和发展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宣传方面,通过广播、宣传栏及社区、乡镇的节庆文化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在辖区内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与开发的氛围。
传承人的发掘与培养,保障老一辈传承人的利益及其知识产权。除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以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外,同时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和条件。
市场化手段,即是着眼于非遗文化土壤,转变观念,保留保存当地族群、村落、区域文化特色,信仰和经济收入是支撑民俗文化得以发展继承的两大支柱。
犹如自然环境需要生态平衡,人类的文化土壤也需要保持一定的生态平衡,否则文化生态的失衡就有可能导致一个不健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