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程程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25600)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建设的现状与构想
钱程程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256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主要以声音、表演艺术等形式存在的一种“群体记忆”,一般由传承人以身口相传的形式代代传递延续。传承人口述史是将传承人的口头记忆(无形的记忆)变成有形的、文字可以记载的,更有利于保存、研究和流传的一种方式。要真正发挥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的作用,必须做好以下三点:1.传承人口述史原真性记录工作;2.数据库建设工作;3.数据库运营及后续拓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乐清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它作为一种“群体记忆”,在其大部分领域由传承人以身口相传的形式代代传递延续。这种传递知识的形式,与主流的文字记录相比,具有易变性。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就要保护好“传承人”。利用科学严谨的口述历史的严谨方法,将传承人的从艺历程、技艺特征、传承谱系以及相关的历史文化背景信息作为关注重点,进行记录并研究。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弥补现今非遗理论研究不足及不够深入的现象,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将会起到巨大作用。
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工作,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即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人口述史”。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那些亲自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制作、且有突出成就,并愿意将自己所掌握的全部知识与技能,原汁原味传授给后人的某些自然人或群体。“传承人口述史”的概念,则由王小明在《口述史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的新视角》中首次进行了定义:“经过学术和技术准备的访谈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合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录音、记录、整理、保存并研究他们的个人自述,以便为当代以及未来的文化遗产研究提供有声的备忘材料。”
陶立瑶在《口述史记录“非遗”,功不可没》一文中,将非遗口述传承人分为两种类型:对距离现实比较近、传承者比较多的传承群体与对距离现实比较远、传承者年事已高的人。文章认为“非遗”的发展境况正在从前者向后者转移,因而对于前者应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做口述记录,而后者无论是代表性传承人抑或是旁观者、亲历者都应做口述记录。比如乐清黄杨木雕作为乐清非遗的“金名片”,拥有众多的从业者,其中不乏国家级大师,且制作工艺流程已规范化程序化,因此在做口述史记录工作时,只需采访资历较深的大师即可。而另一个非遗项目蓝夹缬制作技艺,工艺流程复杂,传承人数寥寥且普遍年龄偏大,已出现青黄不接的濒危局面。此时,开展传承人口述史抢救性记录,不仅要采访传承人,还要对曾经家有染坊或靛池的老艺人也进行采访,以便获取更加详实的信息。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某些民俗类的项目,多为群体传承,除核心组织者可以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余各种参与者、组织者,也可以称为传承人。因此在开展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工作时,也应有所顾及。
传承人口述史应叙述的内容主要为七个方面:传承人的学艺经历,包括对传承人的家族或师承关系的描述;对传承人的从艺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事件;制作技艺和过程;从艺以来的心路历程;主要技艺特征,即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风格;相关的生活习俗和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访谈者的归纳分析和结论。需要注意的是,传承人口述史通常包括制作工艺、民间艺术的现场演示,即活态呈现。因此采录的工具除了纸笔或录音笔外,还必须有摄像机,资料整理的方式除了文本档案,还必须建立声像一体的数据库。进行传承人口述史采录的主要目的,是印证和再现“非遗”事象活态的历史。传承人口述史应是一种交流性质的情景化的、同时又客观的忠于历史的文本,并不是单纯由田野对话所转换的报告式文本。
乐清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千年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其中以乐清细纹刻纸和乐清黄杨木雕为代表的传统工艺美术,经过几百年薪火相传的艺术实践,在保持乡土文化原生态艺术特色的同时,与现代艺术手法相融合,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准,成为我国民间艺术百花园中的奇葩。乐清细纹刻纸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被誉为“中华一绝”。乐清细纹刻纸、乐清黄杨木雕、乐清龙档、蓝夹缬技艺、乐清首饰龙等5个项目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乐清金漆圆木制作技艺、乐清竹壳雕、乐清参龙等17个项目列入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90个项目列入温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31个项目列入乐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6人,省级20人,温州市级46人。乐清是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县,近年来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4年,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了传承人口述史抢救性记录工作,第一期共采访了9名传承人,其中乐清参龙的省级传承人孔宪占已96岁高龄。
乐清非遗传承人年龄普遍偏高,尤其是浙江省级以上传承人,平均年龄在65岁以上,90岁以上的有2人,80岁以上的5人。针对这种情况,乐清市非遗中心启动了传承人口述史抢救性记录,采访对象为省级以上传承人。采访的基本流程为:根据对象拟定采访提纲;采访时一人提问并记录,另一人负责摄像。在采访过程中会根据传承人的实际情况调整问题,注重细节,还会拍摄相关代表作的照片。每位传承人的采访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
由于是抢救性记录,时间紧迫,在后期的资料整理中,我们发现还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
1.只根据提纲进行了采访,内容过于单薄,缺少延伸性的、深层次的信息,缺少对制作技艺、表演形式等的现场拍摄。而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对非遗传承人的影像记录,才是最迫切的。尤其是民间音乐,多用乐清方言演唱,无法用文字进行记录。乐清方言有着“十里不同天”的现象,东乡和西乡、沿海和山区相差甚大。乐清参龙主要由芙蓉、大荆的方言演唱,而乐清鼓词则主要由北白象、柳市的方言演唱,两者的艺术风格、表演形式等都不尽相同。乐清参龙唱句可长可短,内容灵活机动,视参龙师的知识储量生发。孔宪占老人是目前掌握参龙曲最多的师傅之一,只有将他的演唱录制下来,才算真正完成了口述史。
2.对传承人的口述史记录工作不应只局限在一天甚至几个小时,因为有些项目需要特定的环境才能真实完整地展现,尤其是大部分的民俗项目。有的传承人年龄偏高,文化程度较低,不能很好地描述相关内容,此时就必须借助具体的场景。乐清蒲岐抬阁是蒲岐古镇独有的一种民俗活动,600余年的历史。出演时间是每年元宵灯节,有时九月会市上也乘兴闹场。传统的蒲岐抬阁由十名以上的健壮男儿抬杠,每架抬阁起码由三至七名童男童女粉墨华装,肩上、手上、杯上、刀头、剑尖均可立人。扮演的内容多是民间富有群众基础的古装戏剧。“远看仙人腾云,近看三国封神,仔细看看,都是蒲岐人。”这便是对蒲岐抬阁的形象描述。蒲岐抬阁的传承人臧喜滔老人已77岁高龄,在他身上就存在着“会做不会说”的现象,其口述史记录极为粗略,没有太大价值。
3.对以抢救性记录为目的的口述史,除了已被正式命名的传承人,还应涉及到其他的参与者,尤其是某些濒危项目或群体性项目。如上文提到的蒲岐抬阁,是大型的民俗活动,牵涉到抬阁的设计、制作、演出等多个方面,且其核心技术分别由蒲岐的四个村传承,有一定的保密性,而省级传承人臧喜滔只掌握了其中的一部分制作技艺。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每一个相关环节的传承人都进行口述史记录,这样才能完整掌握蒲岐抬阁的信息。
综上所述,针对乐清市非遗传承人群体严格意义上的口述史记录还非常薄弱。用现代化手段开展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完备的口述史数据库,对保护和传承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关重要,也是目前最应开展的抢救性工作。
2011年9月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图片影像记录,征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以期达到进一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根据乐清市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完备的富有地方特色的口述数据库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建设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1.传承人口述史原真性记录工作。传承人口述史的访谈艺术应遵循主动、平等、细节三个原则,而记录时应当忠实记录、保持信息完整、突出重点性。第一,制定可操作的统一规范。第二,充分利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第三,重视对传承人的详细采录,同时兼顾相关知情人的访谈。第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包括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摄影等。第五,口述采录与制作流程记录同时进行。
口述史基本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传承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背景资料;第三部分为口述访谈实录,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部分的内容除了传承人的口述实录,还应包括访谈者的相关信息,记录采访当天的时间、地点、参与者,以及访谈结束后的总结和感想。访谈人在现场应做一个倾听者,不宜过多干扰受访者的讲述过程,客观地全面地进行实录。如果访谈中涉及到翻译者,其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也应予以记录整理。
2.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建设工作。数据库的建设,首先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非遗传承人口述数据库大体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由构成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核心信息组成,即口述史的采访内容;第二部分是由相关的原始材料组成。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原始材料包括口述史的记录文本、录音录像光盘、照片、图片、相关的实物资料如乐器、工具、艺术作品等,文献资料如原始手稿、笔记、曲谱、剧目资料等以及荣誉证书、奖品、奖状等。第一部分需运用数字化处理方式,第二部分可以分为两种归档方式,相关的作品可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展出,其他的文献资料则入库保存。
3.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运营及后续拓展。首先,建立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的长效追踪、动态更新的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具有“活态”特性,因此数据库也应具备灵活、可拓展的属性,及时跟踪了解传承人近况,更新相关信息。其次,建立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非遗保护意识的弘扬与传播。一方面将信息共享给非遗保护部门、高校等研究机构,有助于开展理论研究;另一方面通过官方网站、数字图书馆等方式免费开放给公众,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民族及地方特色文化的喜爱和认同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多通过身口相传的方式活态传承,传承人口述史是传承人对所传承的非遗项目的回顾与思考的一种集中体现,承载着世代流传的民间智慧与技艺精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特殊意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化处理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物质化,”是一种对其进行记录储存和再现的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无疑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辟了新路。数据化处理后的信息,具有资源共享、传播便捷等特征,能够极大地拓展使用空间,提升利用效率,扩大交流平面,从而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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