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蓝图的关键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水利部党组和部际联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水库移民和水利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移民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完成。水利部先后颁布了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稽察办法、移民术语标准和数据库表结构标准、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和验收规程,并联合国家能源局、国家档案局印发了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是后期扶持政策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先后制定了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监督检查、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部委还就加强后期扶持工作、编制“十三五”规划、开展避险解困试点等方面工作联合印发文件。
三是地方性移民政策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移民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并规范了各项移民工作的开展。
一是移民安置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水利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做好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大部分省都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对规范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移民安置效果总体较好。据统计,五年来全国共搬迁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90多万人。这些移民安置后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等都比搬迁前有了较大改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恢复提高,总体上得到妥善安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总体稳定。
一是后期扶持工作思路及时调整。2012年4月,部际联席会议就提出“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面上政策的落实,一手抓特殊困难问题的解决。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又组织各地开展水库移民脱贫解困、美丽家园建设和增收致富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全面展开。经部际联席会议批准,2012年在湖南省5个县率先开展避险解困试点工作,2013年开始,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在全国推行。
三是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硕果累累。近年,各地高度重视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有效地改善了移民生活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建设改造移民新村近5 000个,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许多地方的移民新村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和美丽乡村的典型。
四是移民增收致富工作成效显著。各地纷纷制定实施移民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多途径增加移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移民人均收入由2010年的4 449元增加到2014年的7 563元,平均每年增加11.2%。
一是移民安置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共有500多项。这些项目都按照移民条例的规定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期间完成阶段性目标或竣工的项目,按照规定开展了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
二是后期扶持稽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五年来,移民局共组织对29个省98个县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进行稽察,提出整改意见577条;组织对28个省340个县的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内部审计,涉及后期扶持资金88亿元。
三是移民统计和信息化工作不断推进。2011年以来,通过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移民统计数据逐级采集整理,层层审核上报,较为圆满地完成了2012—2014年全国水库移民统计年报。移民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初步建成,统计报表子系统已经在线运行,省级分中心建设也取得阶段性成果,11个省开建并有7个省建成投入运行。
2011—2015年,贫困地区共安排中央水利投资2 375亿元,占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的31.7%,贫困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明显加快,水利为推动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十二五”期间,共安排832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481亿元,累计解决10 068万农村人口和1 521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二五”期间,贫困地区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 300万亩(1亩=1/15 hm2,下同),改善灌溉面积4 0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 400万亩,较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地区农田灌溉保障水平。
三是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青海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工程、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等一批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据统计,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中,已开工的84项有60项在贫困地区,总投资达6 500亿元。
四是防洪抗旱减灾效益突出。“十二五”期间,贫困地区共完成7 700多座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新建或加固江河堤防3 900余km,新增中小河流治理河长1.45万km,建成700多套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新建水雨情自动监测站1.9万个,简易监测站7.4万个,配备报警设施设备37万台套。贫困地区的山洪灾害死亡人数降低了60%以上。有效解决了5 000多万人次因旱临时饮水困难问题。
五是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明显加快。“十二五”期间,国家累计安排贫困地区水土保持中央投资104.8亿元,约占全国水土保持投资的54.9%,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3.8万km2,重点工程已覆盖459个贫困县。
六是农村水电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补助投资68.77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749万kW,解决44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分别比改造前增加20%和40%以上。贫困县农村水电装机达到3 224万kW,开发率为45%。
“十三五”期间,尽快完成移民条例关于耕地补偿标准条款的修订,衔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通过移民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推动移民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体系,提高依法移民和科学移民工作水平。2016年,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将加快新一轮移民条例的修订工作进度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同时推进后期扶持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
“十三五”期间,水利移民安置管理将进一步强化移民安置前期管理工作,积极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严把审核审批关口,确保移民安置规划科学合理。进一步加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科学安排年度实施进度,规范使用移民资金,加强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组织协调解决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移民安置验收管理,规范移民安置验收行为,及时组织做好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移民得到妥善安置。2016年,将进一步加强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做实做深前期工作。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继续开展重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专项检查及重点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指导工作,积极推动重点水利工程的进程。
“十三五”期间,要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三部委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移民脱贫解困工程,全面实施水库移民增收计划,大力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完善精准扶持工作机制,组织做好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的对接工作,以贫困移民村和贫困移民户为重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资源,精准发力,重点做好扶持移民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开展移民就业培训、促进劳务输出,推进避险解困工作,切实提高后期扶持工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改进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方式,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民主化管理试点。进一步加强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合理安排预算,加快拨付进度,切实提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结合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期评估和2015年监督检查成果,将积极推进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作,大力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全面实施水库移民增收计划。进一步完善精准扶持工作机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整合资源,精准扶持,加快贫困移民的脱贫解困步伐。
“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移民安置规划审批、资金稽察、监督评估、验收管理和后期扶持督导检查、稽察审计、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移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2016年,继续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在建水库的移民工作开展稽察工作,继续加强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的宏观指导,继续做好统计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重点水利工程与小微型水利项目相结合,坚持中央重点支持与地方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创新工作思路与完善工作机制相结合,到2020年,力争从根本上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滞后的局面,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2016年,移民局将按照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继续做好水利扶贫规划指导和各项水利扶贫机制的落实工作,印发“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指导下一阶段水利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利扶贫需求调查、项目储备、投资倾斜、扶贫统计、扶贫考核等水利精准扶贫五项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的民生水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