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
9月2日,农业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工作,农业部实行肥料登记审批新标准和肥料登记网上申报。
自2015年9月6日起,肥料登记行政审批进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办公,实施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并行。申请企业通过“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农业部公告2291号),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或邮寄至)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肥料窗口。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材料均符合要求的,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方予以受理。
《通知》明确将取消“三项规定”。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肥料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一是取消提交肥料样品的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肥料登记初审时不再抽取肥料样品;二是取消质量复核性检测的规定;三是取消肥料残留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资料的规定。
《通知》还提出了规范申报材料的7项要求,其中肥料田间试验报告,申请企业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9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江西省“四控一减”提质增效试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控地力下降、控土壤酸化、控化肥施用、控病虫害损失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为主要内容的“四控一减”提质增效试点行动。
《方案》指出,2015年,在南昌县、永修县、贵溪市等15个县(市、区)建设“四控一减”示范县,每县建立万亩示范片1个,主推“三控”绿色节本增效技术,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酸化土壤改良、绿肥种植、秸秆还田、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示范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达到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主要农作物上基本实现全覆盖;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等8项工作目标。
《方案》要求,要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通过示范片到村、配方肥下地、施肥建议卡上墙进店、培训班进田与宣传指导到户等形式,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四控一减”示范区的全面普及。按照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肥规律,科学制定施肥方案,积极改进施肥方式方法,合理确定基肥追肥比例,大力推广因地、因苗、因水、因时分期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不合理投入,切实提高肥料利用率。加强农企对接,引导化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形成“政府测土、专家配方、企业供肥、农民用肥”的服务模式,向农民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等“四统一”的农化服务,帮助农民施肥到田。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
《意见》强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四化”同步发展的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点是加强工业品下乡、农村产品进城、农资流通、农村综合服务及电商扶贫开发。
《意见》针对目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一是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是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四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六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八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九是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十是开展示范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