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凯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近年来携巨额公款“跑路”的“裸官”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先行将配偶、子女转移出国,自己在国内做无所顾虑的清平官,稍有风吹草动,便秘密潜逃,这股不正之风不杀,何以严明党纪国法?将“裸官”“跑官”“病官”彻底从干部选拔任用剔除出去,这是中共中央印发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释放出的明确信号。随着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强,“裸官”现象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但对“裸官”的管理处置,来不得“短平快”,若要彻底根除官员的“裸官”心态,我们还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腐败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要不断完善培养选拔机制。要想解决党政领导干部的信仰危机杜绝“裸官”,就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为官理念。其次,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后,增强大众监督的参与度,提前发现“裸官”苗头。如此,方能压缩权力寻租、腐败的空间,让官员没有机会成为“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