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挑选依法办事的好干部

2015-01-27 00:10沈焰林
四川党的建设 2015年1期
关键词:组织部门依法治国党员干部

文 / 沈焰林

用法治思维挑选依法办事的好干部

文 / 沈焰林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总基调。在这当中,各级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因此,组织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育干部法治思维

知行合一“知”为先,没有“知”,就难以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而后才能用法。

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干部培训职能,培育干部法治思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党规党纪常规学习机制,加大学习频率、创新学习方式、固化学习成果。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督促干部经常性学习,每一名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重要党规党纪须做到烂熟于心。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分批组织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法律知识,邀请法官、检察官为干部作专业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养。要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组织各系统、各领域采取研讨会、学习论坛等方式深入探讨法治思维在各项事务中的应用,促进法治理论向实践成果转化。加大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挂职交流力度,特别要把符合条件、有意愿的法官、检察官交流到党政部门、行政机关、信访维稳一线,把后备干部交流到法、检两院历练,培育干部法治思维。

加强履职监督,推动干部依法办事

党员干部要有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的意识,必须带头践行法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关键在于用法,党员干部要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部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职能,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推动干部依法办事。

组工干部要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管条例,严格把握党员发展、管理。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特别是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在信访维稳一线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重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与倒查机制,明确问责条件,同时出台党内理性包容政策,明确包容情形,以法治手段规范行政行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依法办事考核导向,加大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考核比重。

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干部遵法守法

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最终要遵法,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社会上遵法才会蔚然成风。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干部管理职能,严格措施促进干部遵法守法。

领导干部不得违法使用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果运用,严格任职回避、严格“裸官”职位限入、严格“走读干部”管理,规范干部任职“土壤”。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存疑干部暂停职位调整。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限制主要领导干部“自由裁量权”。

要推行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掌握干部动向,及时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干部进行谈话教育。调整法治素养差、不严格依法办事的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予以组织处理。

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制定干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细则,促使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难题,带动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

(作者系中共荣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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