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利强 蔡虎
1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研究院 (西安 710075)
2 陕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西安 710075)
移动医疗是通过使用移动通信技术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医疗信息服务、远程医疗服务、专家预约服务、医院信息移动化解决方案等。近年来移动医疗发展迅猛,2014 年支付宝和腾讯公司推出“未来医院计划”,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挂号、看病、住院、买药等;宝莱特的“育儿宝”,标志着婴儿智能测温进入可穿戴时代;小米将2500 万美金注资九安医疗,打造健康云平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和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健康服务领域。2014 年移动医疗领域的融资金额在亿元人民币左右,预计到2017 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将突破百亿元,达到125.3 亿元。
我国医疗现状为大量的各类病情轻重不一的患者涌入三甲及以上医院,造成门诊病人、手术数量过多,病人看病排队时间过长,医生和患者有效沟通的时间过短,医患关系紧张,医院的硬件资源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但二级及以下医院几乎没有病人,资源未充分利用,造成极大的浪费,同时医务工作者收入不能保证,临床工作经验积累不够,人员流动性大,形成恶性循环。国家为了简化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出台了《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管理办法》、《基层首诊制》、《三级医疗联动机制》和《慢性病防治指南》等,通过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有力地推动了移动医疗的快速发展。进入21 世纪来,随着人们移动设备的频繁使用和社交网络的出现,以数据为内容的移动医疗将会彻底颠覆传统医疗模式。一方面通过数据传递的新模式,放大医疗资源的服务半径,利用移动终端,将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的经验、知识和服务延伸到各个角落,甚至边远山区,同时结合医疗大数据,挖掘最具有价值的医疗信息。并通过移动端传达公众关注的、权威可信的健康信息,解决医疗资源紧张难题。另一方面通过海量数据分析与匹配互动,病人通过对医生信用的评级,公开数据,使移动医疗的潜在价值得到发挥。有利于建立医患互信
第三数据支撑,政府、医生、企业、病人皆可“升级”,个体化监测形成的医疗数据,通过收集、分类和归纳将成为医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移动医疗企业的商业模式也在逐渐清晰。可以设计向医生/医院收费、向患者收费、向保险公司收费以及向药企收费等多种模式。病人通过医疗数据,在电子病历系统、自我健康管理、疾病就诊经验参考交流等领域都有较多的获益。
民众是医疗体系中核心的核心,患者的需求是疾病治疗的需求和健康管理的需求的结合,所有的医疗服务以及产业均围绕民众而建立。移动医疗利用互联网的开放、自由和共享的特性,可以通过视频诊断、专业化的检测、数据的使用等手段保证民众随时、随地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以最低的成本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供不应求”的矛盾。
中国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最好的国家,却没有一家移动医疗相关的企业上市。而在国外,美国上市的移动医疗企业不下5 家,日本至少有2 ~3 家。其主要有体制、技术和观念三方面的原因,其中体制的制约因素居首位。
医疗体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角色就是医院、患者与保险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医院是医疗服务的提供方,患者就是需要医疗服务的用户,保险是支付方。
2.2.1 服务提供方
服务提供方其实分为医院和医生,在国内,医生还是属于医院的,患者看病是去知名医院,而非找名医。在国外,市场机制下,医生是自由职业者,不固定属于某个医院,患者找医生看病,医生为其推荐医院。
目前遇到的根本困难是医疗资源的短缺,特别是优质医生资源的短缺,而不是知名医院的短缺。知名医院的利润也相当可观,而移动医疗则是均衡医疗资源和利益,对知名医院的利益会受到冲击。很多知名专家、参与政策制定者、学术会议和组织者都在知名医院,在移动医疗的顶层设计中会缺乏公正性,导致发展力量分散,同时存在着资质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2.2 支付方
支付方包括社保和医保,是“三角关系”中的资金控制者,它控制着医疗体制的报销范围和现金流,商业保险市场份额很少。而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医疗保险是纯商业化的。现行医疗保险对新兴产业移动医疗构成了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政府政策决策链条程序复杂。对于医保相关的一些重大决策,地方政府没有最终决策权,需要通过上报人大,卫生系统等上级相关单位决策,需要较长时间协调各方利益群体。这种长周期的决策构成了企业难以逾越的风险因素。另一方面,移动医疗领域的很多理念是比较超前的,企业需要具备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投资理念,才能有效推动该领域的迅速发展,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缺乏这方面的前瞻性和专业性。
2.2.3 患者
医疗体制内的患者,在三角关系中的其他两角都是国有化的情况下,没有选择权。对于移动医疗产业却不能起到推动作用。
移动医疗缺乏顶层设计,发展力量分散,同时存在着资质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公立三甲医院医生工作量负荷大,很难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为客户进行在线诊疗。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医患沟通,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盲目对患者进行诊疗的现象,隐藏着较大的医疗风险。
医疗相关的政策是用计划经济的思路来制定的,新出台的缺乏鼓励创新和有效解决医疗体制的矛盾,应该通过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严格的监管来引导服务提供方、患者的价值和理念,将所有的责任和风险分担给医疗机构,弱化了医生个体和规范、标准的力量,使得市场的活力被大大限制。
对移动医疗行业影响较大的政策是2014 年9月1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首次明确了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和内容:指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现在市场上比较有动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是一些初创企业或大型的民营企业,而医疗机构自身却没有动力去推动远程医疗。其中,远程医疗存在的风险和经济效益是医疗机构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关于医疗风险,可以参考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不需要事故双方负担任何费用,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医疗事故是否也可以考虑医疗事故保险,让所有从业的医生强制买医疗事故保险,当医疗事故发生时,事故的裁定、赔偿相关工作由保险公司去承担,这样医患矛盾会缓解很多。另一方面是三级及以上医院的利益可能受到冲击。目前,国家已出台了《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要把患者从三甲及以上医院分流出去,逐步达到医疗资源均衡和节约医疗资源。
2.4.1 医生的观念
传统中医均采用“望闻问切”四诊法的操作流程,特别是部分医生为了规避风险,越来越多的依赖医疗器械的检测化验结果来确诊病情,从这个角度上讲,在开展远程诊疗活动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另一方面,部分医生在医疗过程中不认可其他医疗机构的设备检测及化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移动医疗的发展。
2.4.2 患者的观念
普通民众很少每年进行体检,中国人普遍的观念是只看急病不看慢病,更谈不上预防。体现在移动医疗领域,这种观念也使得中国的移动医疗还需从理念上更新。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放开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使其商业化,让移动医疗企业和支付方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合作。
3.1 转变医疗服务对象,扩大移动医疗服务范围,随着移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移动运商的加入,移动医疗服务能力和对象应该由医院的内部管理扩大到医疗的社会化服务,体现移动医疗“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实现用户健康管理,首先更广泛应用到老年病和慢性病管理中。
3.2 强化用户意识,培养用户的依赖性,移动运营商不断降低成本和普及新项目技术和健康讲座,为移动医疗的快速发展提供可能,同时注重信息安全意识,不仅要保证用户健康信息的隐私性和安全性,同时要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加强移动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移动终端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各环节良好沟通机制,促进技术的有效融合。
3.4 加强对移动医疗领域的监管,我国虽然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和《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医疗行为。但对于网上诊断的主体资格及其诊断途径却难以明确界定。一方面,病患到医院就医,医患双方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而患者在手机看病软件上搜出来的处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医疗APP 诊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往往因为证据不全或者缺失,难以解决。2011 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颁布《移动设备医疗类APP 管理草案》,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对医疗类APP 的监管,或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