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芬
(云南省宁洱县宁洱镇农业服务中心,云南宁洱 665100)
浅析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措施
张美芬
(云南省宁洱县宁洱镇农业服务中心,云南宁洱 665100)
针对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滞后,无房,常年租房办公,且基础设施设备薄弱,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动物防疫 体系建设 对策
宁洱镇是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驻地,位于云南省南部,普洱市中部,全镇辖20个村民委员会,270个村民小组,全镇辖区共有人口73 648人,其中农业人口12 953户46 397人,占总人口的63%;境内居住着汉、哈尼、彝、傣等16种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58%。有土地总面积483.7km2,森林覆盖率达70.8%。属热带、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年降雨量1 450~2 026mm,最高海拔2 200m,最低海拔800m。2013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67 518万元,粮食总产量611万kg,人均有粮537kg;全镇牛存栏9 852头,出栏2 628头;生猪存栏81 369头,出栏80 065头;羊存栏7548只,出栏3 569只;家禽存栏16 7256羽,出栏302 817羽;肉类产量达7 808t;农民人均纯收入9 064元。养殖业以猪、牛、羊、禽为主,畜牧业已经成为农业增收的主导产业,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尤为重要。
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是实施动物保护工程和畜禽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是贯穿于整个畜牧兽医工作的始终,与畜产品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搞好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是保证农民增收、社会稳定和人畜安全的迫切需要。
由于宁洱县财力相对较弱,对畜牧业,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投入和支持相对不足,导致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基础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办公设备及化验室诊断仪器设备简陋,无正规的办公室,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通信设施,造成工作效益不高,执法难度较大;二是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设备缺乏,调查取证手段落后,造成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高,致使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和可行。
(1)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缘由:宁洱镇现有畜牧兽医专业科技人员9人,可因为无房,一直是租房办公,且办公十分拥挤,人均不到3m2,由于房屋不足,动物防疫所需的冷链设施和防疫设备均无法摆设,加之无资金投入,动物防疫所需的物资也无法购置齐全,全镇动物防疫人员往往是靠一把注射器和国家配套给的疫苗来完成每年的春秋动物防疫,对开展动物检疫、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诊断和病原学普查等无法进行,严重制约了全镇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为此,现提出建设宁洱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0m2的业务用房一套,包括有办公室、保管室、化验室、科技培训室等。并购置设备:冷藏柜(2℃~10℃)1台、冰柜(-25℃)1台、冷藏包10个、生物显微镜1台、离心机1台、解剖台及解剖器具1套、简易实验台柜1套、消毒锅1台、防护用具5套、识读及数据采集设备1台、业务数据打印机1台、计算机1台、传真机1台、检疫工作箱5个、采样箱1个、消毒喷雾器5套、办案取证设备1套、消毒机1台、非接触式远红外测温仪1台。
(3)建设目标任务:控制21种动物疫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囊虫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鸡新城疫、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白血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兔病毒性出血症、鸭瘟、炭疽。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口蹄疫免疫密度力争达100%,猪瘟免疫密度达95%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0%以上。
(1)建立县、镇、村三级防疫网络,层层签订防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与范围,强化目标考核,实行防疫责任追究制,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建立防疫档案,一村一档,一户一簿,对免疫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常年补针常年防,从而保证动物疫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降低动物疫病发生率和死亡率,使大牲畜的死亡率控制在1.5%,猪控制在3%,羊控制在2%,禽类控制在6%,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环节的管理
①产地检疫:建立产地检疫报检点,在乡(村、组)层层布点,实行分级管理,村级防疫员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工作和畜禽建档登记工作,使产地检疫做到进畜有人看,出畜有人检,防疫有人做,病畜有人报,使动物提高免疫质量,力争检疫率、免疫率、出证率达100%。病死染疫畜禽不出村,控制和消灭在源头。
②屠宰检疫: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全乡定点屠宰率达100%以上。检疫人员实行24h值班制度,对进场动物实行验证查物,对动物实行宰后检疫,根据宰前检疫的结果,将动物分成禁宰、缓宰、急宰和待宰,分别采取不同措施,根据宰后检疫的结果对合格产品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出具合格检疫证明,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力争做到检疫率、免疫率、出证率均达100%。
③流通环节: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动物经营的场所和动物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打击经营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法经营者,对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监督,对各种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3)规范动物防疫监督证章标志的使用
建立动物防疫监督证章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各类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由农业部监制的证章标志,各类证章标志由监督机构专人管理。必须是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和检疫资格的人员才能使用动物防疫监督证章标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禁涂改、伪造、假冒使用动物防疫监督证章标志。
(4)加大动物疫病防治力度
①应用重大动物疫病紧急预案、牲畜口蹄疫紧急预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预案。全面普及推广“321”生猪免疫技术。
②实行免疫责任制,建立村级报检点,建立免疫档案,全面推行畜禽标识制度,使动物免疫质量得到提高。
③强化实验室诊断工作,加大实验室人员及其兽医技术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快速、准确诊断水平,一旦发生 各类动物疫病,应做到快速治疗和处理。
④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不法分子,严禁无有效检疫证明,无免疫证及无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入流通环节。促进动物防疫工作走上健康规范的道路。
⑤建立县、乡、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建立疫病报告制度,建设动物隔离观察场,使动物疫情不出村不出乡,得到有效的控制。
⑥健全各项消毒措施,建立消毒制度,有效地把疫源消灭在源头。
⑦根据重大动物疫病的紧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采取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处理,快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⑧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场。一旦发现疫病和带疫动物,在严格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以达到控制和消灭疫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