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吉贤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畜牧兽医站,重庆 402260)
基层动物疾病诊疗过程中废弃物处置现状与对策
何吉贤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畜牧兽医站,重庆 402260)
近几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养殖污染以及动物医疗废弃物等生物安全的管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旧有些无法按照国家的规范彻底处理养殖污染和动物医疗废弃物,其中,部分散落社会的动物医疗废弃物对社会污染造成了严重影响;很多不法商贩对废弃的动物医疗垃圾进行廉价回收,之后对其进行生产再利用,对人民群众的健康产生了威胁,此外,焚烧后的部分动物医疗废弃物所排放的气体,也造成了空气污染,甚至,因部分村级防疫员没有妥当的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消毒及销毁处理,部分和生活垃圾一起排放的有害物资,造成了环境污染。
1.1 动物医疗废弃物的产生量巨大
国家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我国强制免疫的动物病种,其中灭活苗用于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猪瘟疫苗则是活疫苗,每年春秋两次免疫及仔猪首次免疫、三旬免疫和常年免疫产生的疫苗废弃物,加之平时诊断、治疗、动物保健、检疫等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可以以吨数来就算。以重庆为例,2012年出栏生猪2 000万头,羊350万只,家禽16 640万只,若以每500头动物使用1 kg动物医疗废弃物计算,预计重庆市每年的动物医疗废弃物要有1 000 t左右。
1.2 法规、制度不健全
畜牧兽医管理中的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明确的规章制度来支持。但因为在我国,对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无专门法律法规,仅仅在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少量与之相关的条款,且规范标准不适用于基层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针对这些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等,缺乏专业管理法规和标准,造成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中的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基层兽医工作者无法对动物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一分类一规范一运输一终末处理,达不到预期无害化处置的效果。
1.3 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理投入不足
处置动物医疗废弃物,需要大量人力和物力,这样不但无法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还需额外投入资金,如处理废弃物所需的设备,消毒剂,和废弃物处理的人员报酬等,以上这些单位都需要投入额外资金,而在运转经费本就紧缺的各基层兽医站,就难以继续交纳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给环保部门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厂,无害化处置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工作就很难有所进展。
1.4 对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的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基层兽医站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危害,也丧失了应有的对这些废弃物的传染性的警惕性。同时,因为对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缺乏监督机制,部分乡镇和村级兽医站认为没有必要处置动物医疗废弃物,或者对于回收这些废弃物感到麻烦,造成了很多对农村动物医疗废弃物的有效处理。
1.5 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存在困难
区县、乡镇兽医部门大多都采取焚烧动物医疗废弃物,但因为其主要成分是塑料、橡胶、金属、纸、玻璃、动物尸体、组织等,而低于820 ℃下,大量的高分子材料在燃烧时所产生的二噁英气体有致癌作用,影响空气质量。而填埋法以及焚烧法对于产量大、不具有可燃性的针头、玻璃容器的处理均不现实。
2.1 完善制度,实行法制化管理
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法律与法规,做到有章可循。重庆市参照了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结合重庆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对医疗废弃物定义、分类、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法、运输、消毒药物、记录、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2 政府加大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投入
要加大动物医疗基础处理设施的建设,在市、区县、乡镇建立动物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场,以及建立县、乡镇、村医疗废弃物暂存场所,同时配备必要的资金、设施、设备、车辆、工具,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具等。与此同时,国家应加大动物医疗废弃物再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目前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理主要采取焚烧和化学消毒、填埋,焚烧和填埋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无法实现资源的再循环、再利用。建议国家大力发展废弃物再循环利用产业,玻璃容器等废弃物经无害化处理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还是很可观的。
2.3 加强兽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农业部门应注重宣传与教育,从基层抓起,定期对基层兽医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防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自觉依照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进行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同时,农业部门应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使更多的社会公民了解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增强其法制观念,杜绝犯罪行为,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2.4 加强农村动物医疗废弃物管理
农村作为动物医疗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村兽医应首先做好分类收集、毁形、浸泡等基础工作。各基层兽医站应建立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理监督考核奖惩机制,鼓励、规范村兽医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2.5 多部门分工协作,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不只是畜牧部门的事,也不单是环保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需要畜牧、工商、物价、环保、技术监督等各个部门的分工协作,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取得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做好基层动物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使基层动物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步入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