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博
(长寿区畜牧兽医局,重庆 404100)
长寿区畜禽屠宰管理与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刘 博
(长寿区畜牧兽医局,重庆 404100)
近年来,在重庆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长寿区畜牧兽医局坚持“依法治牧、依法护牧、依法兴牧”理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免疫、检疫、监督执法、专项整治等综合性防控措施,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了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和职能转变,屠宰职能的调整,为动物卫生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一年多的努力,长寿区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设,将畜禽屠宰监管、执法等工作纳入到全面工作考核之中,有效地确保了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1.1 职责交接圆满,监管体系到位
2013年11月,长寿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号)文件,对畜禽屠宰管理职能进行了交接。长寿区畜牧兽医局承担了原区商务局的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同时屠宰监管涉及的人员编制、经费、项目等都同步划转长寿区畜牧兽医局。通过一年多的监督管理,在整体监管体系上,形成了以区畜牧兽医局为主管部门,负责屠宰行业的规划布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街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监管的管理模式。
1.2 布局调整及时,分布规范有序
2007年8月区政府批准了全区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长寿区划定设置机械定点屠宰场18个,手工屠宰点23个。至2012年7月,全区实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40个,其中三级机械化屠宰场3个,四级机械化屠宰场12个,手工屠宰点25个,年生产能力屠宰生猪40万头左右。2012年长寿区对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进行了审核清理,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规划整合设置方案》(长寿府办发〔2012〕246号)。截至目前,全区实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19个,分布在18个乡镇,其中4级以上机械化屠宰场4个(3级3个,4级1个)、半机械化屠宰场1个、手工屠宰点14个,年屠宰生猪40万头。经过清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区、乡镇定点屠宰率和覆盖面大幅度提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有序管理的肉品市场,全区肉品质量显著提高,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2.1 存在问题
虽然,长寿区在屠宰场科学规划布局、规范屠宰检疫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的相应的保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1 畜禽屠宰总体规划滞后 现全国执行的为商务部门出台的各级规划,屠宰职能划转后,是执行原有布局规划还是按照实际情况新修订规划没有定论。
2.1.2 行业法规出台滞后 现行只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其他家禽,牛羊等家畜都没有具体的条例。虽然2014年农业部已经下发了《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但到目前还未正式出台,这使得对屠宰环节特别是家禽、牛羊等动物屠宰发生的违法案件,无适用法律法规,对屠宰行业监管带来一定压力。
2.1.3 屠宰监管体系薄弱 按照国家关于屠宰监管职能转变的要求,长寿区完成屠宰职能移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屠宰场肉品品质监管职能,其工作任务加重,驻场官方兽医未进行系统的肉品品质监管培训。加之动物检疫和品质检验目前仅凭眼观,而无检测设备支撑,造成检疫检验结果的缺乏客观性。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官方兽医承担较大责任风险。
2.1.4 定点屠宰工艺落后 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定点屠宰场大多数为半机械化、手工操作,企业自身无力进行技术改造,致使企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设施标准达不到社会发展的要求。
2.2 建议
2.2.1 加快畜禽屠宰规划制定,建立从国家到省市、区县的规划体系。综合考虑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等现实因素,可采取行政区划和人口数量相结合的办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数量进行了原则规定。
2.2.2 尽快修订相应畜禽屠宰监管法律法规,完善行政处罚措施。
2.2.3 加大屠宰检疫及品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备。目前,我们对屠宰检疫和品质监管唯一的实验手段为旋毛虫镜检和“瘦肉精”试纸快检,对猪肉水分,及其他病原微生物和鲜度无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建议立项配备必要的设备。
2.2.4 开展屠宰监管人员培训。建议组织开展屠宰监管人员师资培训,对屠场行业法规、标准、监管措施进行系统培训,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才能更好地开展和推进屠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