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服务模式,四个实施办法
——河北省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探索
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农业部相继发布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为此,河北省在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
目前,河北省共有执业兽医师2699人、执业助理兽医师2399人、已登记的乡村兽医9053人,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共1103人,其中在动物诊疗机构执业的525人,在动物饲养场(区)执业的221人,在兽药生产企业执业的357人,占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总数的21.6%。动物诊疗机构主要分布在城区,以宠物治疗为主,在乡村从事畜禽疾病防治服务的执业兽医仅有500人左右,乡村兽医是防治畜禽疾病的主力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畜禽诊疗不同于宠物,病畜不便移动,不适合动物医院的模式,只能以驻场兽医治疗为主;另一方面,执业兽医工资高,一般养殖场请不起。
近年来,河北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贯彻农业部有关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兽用处方药等规章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畜禽疾病治疗秩序逐步规范,引导培育了三种社会化兽医服务模式:
2.1 龙头企业专职执业兽医服务模式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是一家著名的肉鸡养殖加工外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了家庭农场事业部技术服务部,在岗兽医技术人员有20人,其中15人获得了执业兽医资格。该部主要负责合同养鸡场现场技术服务及疫病控制,主要任务是:(1)引进养鸡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培训技术员、养鸡户,普及科学养鸡方法,提高养鸡整体水平。(2)做好规模鸡场的规划、管理工作,从鸡舍设计、建设,到设备选择、鸡场管理等,都认真组织实施。规模鸡场实行专员驻场,培训规模鸡场的场长及饲养员。(3)做好鸡病的防治、用药等工作。首先从源头抓起,做好防病工作,然后做好鸡病的诊治工作,技术人员每个饲养周期最少4次到场开展技术服务,如遇鸡群发病等特殊情况及时到场。
2.2 乡村兽医服务模式
廊坊市永清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建设的新条件、新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审核发证,全面清理整顿全县动物诊疗市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对符合乡村兽医登记条件的,发放《乡村兽医登记证》。截至目前,永清县仅保留了15家乡镇兽医站作为基层动物诊疗的合法机构,对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乡镇兽医站人员,先颁发乡村兽医登记证,保障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然后引导其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全县基层兽医站已有9人通过了执业兽医考试。
2.3 驻场专职兽医服务模式
承德市围场县现已登记乡村兽医183人、诊疗工作兽医37人、执业兽医师30人、执业助理兽医师23人,执业兽医多数在规模养殖场或在城镇动物诊疗场所执业。全县现有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123家,其中有执业兽医为其服务的7家,有高
级兽医师为其服务的15家,其他养殖场也正在由乡村兽医服务向执业兽医服务过渡。
依照农业部有关新要求,河北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思路,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一是大型养殖龙头企业成立专门的疾病治疗机构,聘请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执业兽医,为合同养殖场(户)提供全方位的疾病治疗服务,自行采购使用兽用处方药;二是种畜禽场和大型养殖场(包括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单位)聘请执业兽医作为驻场兽医,依法采购使用兽用处方药;三是一般畜禽养殖场(区)聘请乡村兽医作为驻场兽医,依法购买、使用列入《乡村兽医用药目录》的兽用处方药;四是乡村兽医提供散养畜禽疾病的诊疗服务。
4.1 加强行业管理
进一步加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注册、备案、登记工作,规范兽医信息管理,开展全省动物诊疗机构发证情况及执业兽医从业情况的电子信息登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4.2 规范执法监督
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许可、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程序,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执业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有关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或单位按规定配备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提高动物疾病防治水平。
4.3 构建诚信体系
建立执业兽医协会组织,制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兽医行业人员记录查询系统和以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优质服务、合理收费为主要内容的诚信体系,对执业兽医从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提升兽医服务质量。
4.4 坚持继续教育
依托省内农业大专院校,定期组织兽医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及时贯彻国家有关畜牧兽医的法规、政策以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提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执业水平。
S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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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944X(2015)04-00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