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朝霞
【摘要】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背景下,小微金融取得了高速发展,但小微企业仍然面临着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文章试图在新形势下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风险角度等来解释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难以满足的现状,提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服务 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为了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包括《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主要从监管和激励两方面同时激励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并鼓励民间资金通过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3%,比重偏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仍然存在较大缺口,融资成本低的银行存在惜贷现象,而融资成本高的其他融资渠道让大多数小微企业望而却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目前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在10%左右,而实体经济净资产的利润率也只有5%~8%。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在20%左右,但利润率不到10%。因此,降低融资成本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现状
在政策的推动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不断创新,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比如产业链金融等方式为资产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的一部分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兴起也增加了微型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同时以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凭借“大数据”优势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压力,打破了传统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为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抵押品以及“短、小、急、频”的特点,一方面,各商业银行简化了微型企业贷款流程,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纷纷进行业务创新,包括联保贷款、无抵押贷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以及针对新兴技术型、绿色环保型企业的信用贷款等。
截止2013年底,主要金融機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①。大型国有银行主要通过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实现快速审批,中小银行通过提供快速审批的“关系型贷款”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
小贷公司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2012)通过对国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调查发现,大银行往往只是“形式应付”小微贷款,而小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或称“微金融机构”在进行小微企业贷款时有着明显的优势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90%以上是经营性贷款和个人贷款,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微型企业提供小量分散的贷款。截止2014年3月,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增长到8127家,贷款余额8444亿元。但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小微企业贷款仅仅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16。③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的特点决定了小贷公司规模小,同时受到融资杠杆的约束使得小贷公司资产规模有限,可发放的贷款额度较小;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是银行利率的3倍,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统计数据显示,三分之二的小微企业借款首选仍然是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拥有低成本信息媒介与“大数据”资源优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灵活、便捷、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服务。Berger, Gleisnerf(2008)认为以P2P贷款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能够解决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渠道未能有效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④。2013年,“网贷之家”统计的90家P2P平台的总成交量达490.22亿元,成交笔数56.15万笔,其中出借人数25.05万人,借款人数14.93万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为处于初创阶段,缺乏原始的资金积累,且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P2P、众筹等融资方式发挥了它的优势。部分小企业通过天使汇、人人投的股权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但众筹融资目前相对比较谨慎,因为众筹与非法集资的边界比较模糊,容易触犯法律;而P2P网贷平台融资成本高达20%甚至超过了30%,远远高于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成本。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6%~7%之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50%,也就9%~10%,而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贷款最高24%,即使是24%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使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难以承受,而高达30%的人人贷利率更是小微企业无法接受的。
综上,受小贷公司贷款规模以及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融资成本高的影响,银行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38%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为了降低资产风险主要放款给一些营业收入高、资产规模大的小企业,所以绝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及来源
2012年以来,部分地区的政府分别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放宽至5%,可见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不断地增加。巴曙松(2012)认为,贷款风险溢价高和金融市场非充分竞争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⑤。文章将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风险角度来解释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的现象。
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使得信用风险始终存在。大多数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存在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财务状况不清晰等缺陷,既缺少抵押品,又不愿承担担保成本,增加了放贷机构的信用风险。统计报告显示,借款的小微企业当中不到30%的企业使用过公司担保,不到20%的企业使用抵押品贷款,而超过70%的企业没有使用过抵押和担保。
小微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加大了信用风险。小微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和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阶段,小微企业可能面临市场低迷、现金流短缺、经营惨淡等问题,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互联互保、关系型贷款同样会出现信用违约的可能。尽管产业集群、产业链、商圈等集合性信用贷款方式会加剧授信风险,易出现区域性风险、集体违约等现象,由于抵押物的缺失,严重威胁着金融机构资产的安全性,也加剧了金融体系内部的脆弱性。安徽省对省内16个市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新发生不良贷款的32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统计,发现约2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经济下行影响,约5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关联企业风险传导影响。
互联网金融加剧了信用风险。除了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互联网金融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包括阿里小贷、人人贷和众筹融资,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在起步阶段,仍未实现其规模效应和信息共享,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大,且信用风险过于集中。
一方面,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平台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很多重要信息不能联网共享,借款人的信息真假难以辨别,仅依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人人贷模式存在极大的道德风险,且违约的成本极低,信用违约的可能性比传统的信贷业务更大。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大量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的同时并没有设置任何本金补偿或保障机制,一旦风险爆发,损失只能由机构自身或投资者来承担,导致信用风险的过度集中。2013年以来,P2P“跑路”事件频频发生,仅2014年的10个月里已经有27家网贷平台出现了问题,涉及金额超6亿元,如中宝投资、旺旺贷的跑路等,P2P借贷行业的信用风险急劇增加。
小微企业放贷机构面临外部的市场风险。外部的市场风险是放贷机构紧缩放贷量对小微企业惜贷的原因之一,主要体现在政策风险和利率风险两个方面。一方面,后危机时代,为了增强金融体系内部的稳定性,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压力下,政府提高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缩小了放贷的范围,将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拒之门外,而关系型贷款只能惠及部分小企业,广大的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放贷要求,难以获得贷款。
另一方面,在资金供需缺口和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增加了小贷公司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小贷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不仅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放贷规模也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存在新的风险因子。相对传统金融业来说,互联网本身的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投融资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存在的特有风险,这些风险所产生的风险溢价增加了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普惠金融获得资金的难度。首先,互联网本身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网贷平台易受到病毒或黑客入侵,遭到勒索或者直接盗取资金,在没有担保和风险准备的情况下,网贷机构跑路,投资人承担全部违约损失。
其次,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普遍存在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投资一般以一年为限,但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期限大多要超过一年,因此在资金兑换时容易形成流动性不足。
最后,法律风险是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金融创新不断更新,而金融法规设置相对落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又不明确,人人贷的监管细则迟未出台,在没有明确的监管下,容易积聚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者可能蒙受巨大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防范
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减少信用风险。第一,完善征信系统,实现小微企业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3年底,人民银行为243万户小微企业和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征信系统的支持为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目前仍然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一方面,减少资金需求者的道德风险,并对资金需求者形成约束,有利于真正发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资源优势,以实现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鼓励大中型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美国富国银行正是利用美国完善的征信系统,对小微企业发放零售贷款,通过贷前的信用评分和贷后的行为评分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控制。
第二,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抵押品的多样化,增强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目前,约80%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约60%的小微企业对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方式都不了解。首先应该提高抵押品和质押物的认识度,然后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鼓励小微企业采取从动产、仓单、股权等方式转变为包括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以及以林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作为标的抵押物,缓解小微企业贷款低、质押不足的矛盾。
第三,构建完善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有70.2%的小微企业虽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担保公司,一方面不愿意承担担保费用,另一方面对担保公司不信任。而担保融资在所有的融资模式当中,始终是一种安全持续的融资模式,既是金融机构乐于接受的,也是小微型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约束,更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设立多元化的担保机构、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创新担保方式;同时督促设立互利合作组织,形成互助担保基金;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等方面来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有力措施。
第四,加快小微企业集群化。大多数的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聚性,应利用该特点推行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形成特定的区域集群产业。以便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产业链以及商圈发展模式,创新集群融资模式发展产业链金融、商圈金融,解决信息不对称,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分散银行风险,稳定资产结构,保障持续发展。
实施差别化政策,降低市场风险。第一,对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差别化的管理,例如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激励大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大银行资本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方面有优势。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促使中小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
第二,增强小微企业信贷引导倾斜,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利率风险,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三,对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扶持政策,增强金融市场竞争性,降低资金成本。尤其是小贷公司本身经营困难,抗风险能力较弱,应该给予小贷公司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小贷公司向金融公司转变,改变只贷不存的缺陷,扩大小贷公司的规模,推动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实施产业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周期敏感性,确保经济下行中小微企业有一定的融资能力,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出现集体违约的现象。
第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监管,建立协调监管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法应该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合法规范的发展。
综上,文章从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差别化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来防范和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探讨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路径。只有真正的降低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作者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本文系2013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庆市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③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报告》。
④Berger, Gleisner f.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on Electronic Markets: 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Frankfur, 2008, p10.
⑤巴曙松:“将小微金融发展作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点”,《西南金融》,2012年第6期,第4~6页。
责编 / 丰家卫(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