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国(湖南省新宁县畜牧水产局 422700)
对新宁县动物检疫工作的几点思考
李龙国(湖南省新宁县畜牧水产局 422700)
动物检疫工作事关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事关畜牧生产健康发展,事关动物性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作者通过多年工作实践,提出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人员少、任务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疫手段落后、监督工作不力、检疫员待遇低、逃检或拒检现象严重等问题,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完善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经费投入、强化工作措施等。
动物检疫;存在问题;措施;思考
动物检疫在预防和控制畜禽疾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性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对动物检疫工作十分重视。随着动物疫情的不断复杂化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给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动物检疫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推进动物检疫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笔者就目前新宁县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提出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供同行专家及领导参考。
新宁县畜牧水产局在2006年进行动物防疫体制改革的时候,在各乡镇设立了动物防疫站,防检合设,承担畜禽疫病防控和动物检疫工作。2012年为落实兽医体制建设,县畜牧水产局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设四个检疫分所,共定编40人。除了县动物监所(定编6人)人员外,全县平均每个乡镇不到2个检疫员,因为要照顾定点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检疫工作,实际上目前全县大部分乡镇只安排了一个检疫员。每个检疫员平均要承担20多个村的动物检疫任务,人少、点多、面宽、任务重,面对数以千计的散养户,检疫员无法准确掌握辖区内牲畜出栏情况及散宰屠商的活动规律,偏僻不便的零星检疫,因为检疫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临栏检疫更是难以真正做到,这些是产地检疫率低的重要原因。检疫申报制度对散养户来说还是一句空话,饲养的牲畜想卖就卖了,散宰屠商随时随地屠宰牲畜,走村串户销售。
在新宁县动物检疫员队伍中,正规全日制畜牧兽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占比不到10%,还有个别检疫员至今仍属于非专业人员,一些有大、中专学历的函授生,其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大打折扣。由于人才匮乏,录用动物检疫员时,一般忽视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检疫员资格考试往往也成了走过场,有些检疫员岗位甚至被当作照顾岗位来看待,无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主管部门也因为经费等原因,没有对在职检疫员制订完善的培训计划并实施有效培训。因人员素质低而时常出现不能准确地判断被检畜禽的健康状况、检疫行为不规范、执法违法等现象,个别动物检疫员成了简单的收费员。
由于缺乏基础设施和设备,长期以来,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基本上就是凭一双肉眼看,充其量凭“一支体温计、一把解剖刀”进行一些常规检查,所以检疫准确率较低,检疫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因为条件限制,产地检疫的消毒工作基本上没有到位。2007年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县动物防疫监督站配备了兽医检测室,但由于检测技术人员不够和缺乏检测经费,该检测室目前还没有为动物检疫工作发挥作用。
一方面表现在监管机构缺乏人力、财力,加上违法的隐蔽性,执法取证难,执法强制力有限等原因造成对逃避检疫、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另一方面表现在对检疫后的监督缺位,特别是2007年以来,外地有合格检疫手续的仔猪大量调入本县,直接分散到各饲养户混群饲养,引发疫病流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此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还有就是经检疫后进入屠宰场的待宰动物长期囤积(或由屠商自行囤积)而引发疫病,造成惨重损失。
目前虽然解决了动物检疫员待遇财政全额拨款,但检疫人员平均每年工资及津补贴收入不足3万元。检疫费的管理也不是很规范:县畜牧水产局根据各乡镇的牲畜饲养量,核定上交检疫费额度,自留部分十分有限。因为存在地域差别,出现了检疫人员之间收入不平衡,甚至出现个别检疫员用工资添补上交任务的现象。由于检疫员待遇低,上交经济任务重,所以检疫员把检疫工作看成一项经济工作,更多地注重收费而忽略检疫,甚至出现为了多收检疫费而对动物贩运商诱之以利、跨地域放检疫票等违纪违法行为。
由于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检疫意识淡薄、利益的驱使等多方面原因,逃避或拒绝动物检疫的现象普遍存在。现在交通越来越便利,贩运商很方便就可以避开检疫员将畜禽运出生产地。兽医行业历来社会地位低,民众对动物检疫的权威性缺乏认识,认为逃避或者抗拒动物检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前生活条件差的时候,食用病死畜禽被看成正常的事情,所以很多畜禽饲养者、经营者认为动物检疫是多此一举,或者认为动物检疫是兽医部门为了收钱而设立的。另外,对自宰自食牲畜的检疫虽然有法律规定,但还没有确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一直以来是动物检疫的盲区。
目前全县设立了四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虽然机构有了,但人员不够。为了能使产地检疫工作得到正常开展,确保依法行政,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两名以上检疫员。另一方面,新的《动物防疫法》实施以后,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当一支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成时,笔者认为可以委托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产地检疫工作,以补充产地检疫人员的不足。采取这一做法的理由有三:一是村级防疫员人缘关系熟,养殖情况明,可以随时掌握辖区内的畜禽出栏和屠宰情况;二是村级防疫员了解辖区内的动物疫情情况,明了出栏畜禽的健康状况,可以做出比较准确的产地检疫结论;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产地检疫可以大大降低检疫成本。当然,委托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产地检疫,加强管理是关键。
制订短、中、长期人才培训计划,原则上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培训费用。对检疫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要做出制度性的规定,以利不断提升动物检疫员的文化、法律、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设定动物检疫员任职条件,担任动物检疫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历和业务技能。对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不达标的检疫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培训、函授、考试考核等限期达标,否则调离检疫员工作岗位。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在检疫员队伍中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和学习氛围。面向社会吸收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动物检疫工作的专业人员进入动物检疫队伍。
公共财政要足额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转费用和动物检疫员的工资待遇,检疫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额上交财政,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解除利益上的困扰,使其工作实现从以收费为目的向以检疫为目的的根本性转变。笔者认为在条件成熟时,动物检疫应取消收费,这样就消除了利益关联,有利于提高检疫率。完善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装备,特别是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和实施快速检测技术,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体系,配备监督执法所必须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使检疫结论更加科学准确,更加容易被动物饲养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所接受,逐步提高动物检疫执法水平和能力。
一是加大产地检疫力度,完善检疫申报制度。重要的是要加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运输、屠宰、经营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迫使货主主动申报产地检疫;二是加强对《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动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民众对动物检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意识,拒绝购买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使违法经营者丧失经营市场。提高畜禽饲养者、经营者的动物防疫意识,使他们由被动检疫向主动检疫转变;三是加强动物检疫员队伍管理。制订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考核,提高检疫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及规章制度,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规范检疫行为;四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卫生、工商、市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优化执法环境,加大对逃避或抗拒动物检疫、经营病死动物及产品、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检疫执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