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来根
摘 要:该文简述了休宁县蚕桑发展的现状、前景,并提出了促进蚕桑产业化发展对策。主要包括:提高认识,把发展蚕桑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蚕桑生产基础建设,实现规模化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实施名牌战略等。
关键词:蚕桑现状;发展对策;休宁县
中图分类号 F30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01-17-03
目前,休宁县蚕桑产业正步入发展与困难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的关键阶段。在新形势下,如何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恢复昔日休宁蚕桑业的辉煌,成为休宁蚕桑产业面临的一大考验。为顺应我县茧丝绸业发展规律,促进蚕桑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本文就休宁县当前的蚕桑生产现状、蚕桑前景及发展对策,谈一些初浅认识。
1 蚕桑生产现状
休宁现有桑园166.67hm2(其中有近66.67hm2桑园抛荒或弃管),养蚕农户480户,蚕桑生产主要集中在兰田镇、渭桥乡、陈霞乡3个乡镇。2013年,全年饲养蚕种只有1 042盒,产茧40t,产值288万元,蚕农户均收入6 000多元,在重点蚕区蚕农户均收5 000元以上的占30%,蚕农户均收入10 000元以上的占10%。2013年春茧蚕茧价格38.5元/kg,全年蚕茧均价达到36元∕kg,同比2012年上升了26.6%。除了蚕茧均价创造历史最高以外,其桑园面积、养蚕户数量、饲养蚕种量、全年蚕茧量和产值都是近20a来最低。蚕桑发展由于受菊花产业效益高(2013年效益达到1.5万元/667m2左右)、烟草产业的发展以及年轻人进城务工等的影响,桑园面积呈下降趋势。
2 市场前景分析
一是蚕丝品质高。丝绸华丽而飘逸,悬垂而富有光泽,被誉为“纤维皇后”。茧丝纤维主要是由甘氨酸、丙氨酸等18种氨基酸组成的蛋白质构成,与人的肌肤亲和力强,素有“人的第二肌肤”美称,其舒适性和保健功能是任何其他纤维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二是市场需求大。虽然欧美市场需求稳定,但是南美、中东和南非以及原东欧国家现在已成为丝绸新的消费地区,消费总量维持在每年10万t左右;从国内来看:我国现有蚕丝的80%以上外销,其中多数销往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人均丝绸消费量只有15g,远低于经济发达国家人均消费蚕丝300~400g,国内市场有较大潜力;三是种桑养蚕是一项环保型产业。桑树是阔叶经济林,大面积栽植桑树可以增加森林覆盖率,固土防沙,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养蚕用桑树每年都要进行树型修剪,0.33hm2桑园剪下的枝条可供1户农户1a的烧柴,可有效地减少农民上山乱砍乱伐,从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3 促进蚕桑产业发展对策
休宁县蚕桑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产量:到2020年,全县恢复建设桑园面积666.67hm2,年饲养蚕种2.5万盒,生产优质蚕茧1 000t,创直接经济产值3 200万元;质量:干茧解舒率60%以上,上车率平均92%以上;生产技术推广目标:到2020年,优良蚕品种推广率100%,新桑园优良桑品种推广率100%,老桑园改造50%,方格簇推广率95%以上,小蚕共育率50%以上,省力化养蚕推广率70%以上;基地建设与龙头企业:建设1个省级蚕桑标准园和2个市级蚕桑标准园,使标准园年产蚕茧达到上车茧率92%以上,解舒丝长600m以上,667m2产100~120kg茧,创建年产蚕茧500t以上乡镇1个等目标;着力通过招商引资扶持培育1个省级或市级茧丝绸龙头企业;建设蚕农合作社2个以上,加入合作社组织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0%以上,合同生产或订单收购的蚕茧量要达到80%以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6 400万元,实现利税1 900万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2 500个,带动农户5 000户。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应采取如下对策:
3.1 提高认识,把发展蚕桑产业放在重要位置 种桑养蚕至今仍然是我县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蚕桑产业既是比较效益突出、发展势头强劲、市场潜力较大的绿色产业,也是实施工业强县、发展县域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蚕桑产业,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岗位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发展蚕桑产业面临难得的机遇,不仅可以承接江、浙等发达地区茧丝绸产业的梯度转移,也能够争取到国家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我县资源条件优越,技术力量雄厚,产业布局优化,省、市龙头企业带动非常强劲,因此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扬长避短,把促进蚕桑产业发展作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促进我县蚕桑产业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
3.2 加强蚕桑生产的基础建设 实现规模化生产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优质茧基地,允许农户将承包土地有偿或作价人股的方式转让,促进土地合理流转。以蓝田镇、渭桥乡、陈霞乡等乡镇的河谷平原、丘陵岗地等为重点,发展一批6.67hm2、20hm2、33.33hm2的连片桑园,推动规模经营。县财政对连片桑园给予200~300元/667m2不等的补助和奖励。对户均蚕茧收入1.5万元、年养蚕12张以上的农户鼓励兴建专用蚕室、养蚕大棚、省力化蚕台,在蚕室用地征用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激励规模生产。对年用种200张以上的专业村,鼓励兴建小蚕共育室,县财政对共育室建设给予一定的补助,每个小蚕共育点除了市级扶持以外,县财政配套扶持1万元/点,逐步推开我县小蚕商品化,优化养蚕资源配置。
3.3 财政扶持桑、蚕优新品种及省力化配套养蚕技术 保证现行使用蚕品种均能符合缫丝工业要求,能缫出高品位生丝。桑品种主要种植高产优质桑育-711、农桑12、14号等品种;同时扩大大蚕大棚育、省力化蚕台育等规模。新辟良种桑园,县财政每667m2补助苗款200元;在省力化配套养蚕技术方面,小蚕共育室建设每间给予补助3000元,养蚕大棚每个给予补助500元,省力化蚕台每套补助100元,饲养优良蚕种补助10元/盒。
3.4 大力推广综合防病技术 蚕病损失历来是造成蚕农增收的主要障碍,而养蚕规模小、分散、消毒设施投入不够等,是造成蚕病多发的主要原因。政府投入必要的引导资金,做到统一治虫、统一消毒,配备消毒用机具改善防病条件。结合新农村建设,建好、用好清洗池、蚕沙坑等养蚕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做到“人蚕分居”。千家万户桑园病虫害防治弊端多,加重了桑园病虫害的发生。为有效控制桑园病虫害流行,必须强化桑园病虫害的测报手段,建立联防联治体系,切实改善桑园用药环境。县财政要增加防治资金投入,重点乡镇要建立测报点,设专人开展适时病虫害测报工作,给予每测报点2 000元左右的工作经费。要建立新型病虫害防治体系,统一组织人员、药剂、时间、防治技术和器械,开展规模化防治服务,做到以村为单位专业化统一防治。县财政给予重点蚕桑基地扶持。
3.5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3.5.1 积极创办县缫丝厂 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多渠道走出去,招商引资创办缫丝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家有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在夯实了蚕桑生产基础后,必定会让有眼光的缫丝企业来休宁投资办厂。县政府应当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征地用地,优先申请产业化项目,优先申请技改项目、技术项目贷款并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蚕桑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县蚕桑基地建设,不断增强蚕桑产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快蚕茧初产品向深加工产品的转化。
3.5.2 扩大蚕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范围 利用国家重点推广资源开发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有关政策,扶持茧丝资源利用的龙头企业,形成规模,产生效益。目前,应扩大桑枝条粉碎种植灵芝、香菇、木耳和丝绵被生产,鼓励和支持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蚕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使整个蚕桑产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5.3 实施优质茧工程建设 蚕茧质量提高较慢且质次,一直是困扰行业整体效益发挥的瓶颈,优质茧生产涉及蚕种及其饲养技术、簇具、收烘等方面,政府应加强引导,强力推进优质茧生产。在优质品种推广、方格簇应用、收烘设备更新等方面投入必要的引导资金。强化蚕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鲜茧收购经营资格审核、审批和管理行为。引导按质论价收购,通过市场秩序整顿,执法部门强化监管等多种途径,实施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快注册自己的蚕茧品牌,在2015年底前全县争取培植1个优质蚕茧品牌。
3.6 从优化发展环境入手,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
3.6.1 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引导、服务与协调功能 随着《行政许可法》、《畜牧法》、《蚕种管理条例》、《茧丝流通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办法》等的实施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切实加强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县政府要成立蚕桑产业化领导小组,设专门办事机构,实施目标管理,把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6.2 创新经营机制,推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 蚕桑产业的发展与市场关联度高,社会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复杂。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合同、定单等形式把蚕农与企业、市场3者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连接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蚕农组织化程度。加大扶持蚕桑合作社的示范建设,引导广大蚕农自发组建农村蚕桑合作社,使得栽桑养蚕由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转变成规模化、批量化的有序生产经营,从而,提高蚕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3.6.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配套的保障机制 增加蚕桑业的投入是发展现代蚕业的迫切要求,必须不断开辟新的投入渠道。政府应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退耕还林后续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中一部分用于发展蚕桑产业,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蚕桑产业的信贷投资,建立蚕桑产业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蚕农增加生产投入和智力投入,提高科学养蚕和集约经营水平。
3.6.4 提高科技对蚕桑产业的增长贡献率,促进蚕桑业可持续发展 引导涉农企业和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向基地蚕农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所需要的有关费用,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推进蚕业科技入户,形成以蚕桑技术推广网络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着力培育养蚕大户,发挥其对蚕农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蚕桑信息化建设,健全蚕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指导蚕农防范风险。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