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广电“新政”可以概括为合并、调控、扶持、节俭、停播、过顶六个关键词,对其回顾、梳理可以管窥广电行业走向。
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将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总局“三定”方案,总局有20项审批职责被取消,开启“大部制”改革新阶段。
总局努力实现职能转变。6月出台《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办法》,对电视剧播出总量和时段做出规定。10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节目结构、丰富节目类型。核心有两条,一是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档,二是每季度只能有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同时强调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管理,对原创节目在备案、进入黄金时段和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要求所有上星综合频道,平均每天必须播出30分钟国产纪录片;加大对纪录片作品的扶持力度,除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外,允许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走市场化、国际化道路;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对引进版权模式节目和歌唱类选秀节目的调控,尤其是针对电视晚会,提出原则上重要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档的具体要求。
继续整治荧屏“脏乱差”,叫停一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10月底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表现形式做出严格规定,不允许“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
支持新媒体及相关产业发展。出台《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鼓励电台电视台与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媒体结合,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出台相关政策促使网络巨头纷纷推出互联网电视计划,智能电视渗透率超过30%,推动OTT进入商用时代。
(张君昌、吴浩、熊英文,摘自2014年第3期《电视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