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美同+张亚妮
摘 要: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收款方填开提供给付款方凭其付款和提货或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同时也是确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原始依据,是企业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就个人而言,发票是购买东西售后的一种凭证,为国家提供税收。在生活中衣食住行处处均可以获得发票,它为售后服务提供法律依据。但就中国现状而言,为了贪小便宜不要发票而获取一些折扣,忘记了发票是一种购物凭证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
关键词:发票;税收;消费者;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6-0155-02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收款方填开提供给付款方凭其付款和提货或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同时也是确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原始依据,是企业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就个人而言,发票是购买东西售后的一种凭证,为国家提供税收。在生活中衣食住行处处均可以获得发票,它为我们的售后服务提供法律依据。但就中国现状而言,大家为了贪小便宜不要发票而获取一些折扣,忘记了发票是一种购物凭证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
一、发票的功能
开具发票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方面,有着极大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发票上载明的各种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的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信息,因而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它为工商部门实施检查,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方面的合同、经济纠纷,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更换、退货、修理商品等提供了依据,故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
2.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税收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合法、真实的填制发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度和可信度,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从而使会计信息做到准确、完整。
3.普通发票是税务稽查方面的重要依据。发票开具后,依据发票票面上的征税对象名称、数量、金额,使计税基数有了原始可靠的依据。离开了发票,难以确保应纳税额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发票往往成为税务稽查的主要突破口。
4.发票成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安全的重要工具。发票依托其证明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兼具合同的性质。发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道重要防线,此防线一松,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5.在国家税收管理方面,古今中外,发票一直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在当今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尽管税收的手段已多种多样,但发票仍然占据国家税收管理最为主要的地位,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
二、发票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在衣食住行四大方面中,发票主要集中体现在“食”中,在大型商场购物可以凭小票换取发票,饭店吃饭可以索要发票;在购买高档奢侈品或电子产品时,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发票了,不再为那几百元购买水货。目前中国发展现状,专业发票的管理是一个逐步统一的过程,目前有很大的进步:加大发票的防伪监控力度,运用高科技进行防伪的方法成为当今发票管理的重要手段,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真实发票数量,提高税收质量,预防和打击税收中的各种违法乱纪事项;加大犯罪惩罚力度,并有相关法律可以依据;新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销售商品、提供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付(收)款方未索要发票的,收(付)款方也应当逐笔开具发票。收(付)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付(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加大了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是虚开发票的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进一步加强发票开具义务;电子税控装置得到推广,机打发票已经代替了手工开票,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但是它也有两面性,就发票本身有许多不足其仅是辅助工具;国家缺少监督管理机制;商家存在偷税漏税、假冒发票;消费者自身不重视发票等,这些主体的不作为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发展,限制经济的发展,以下从发票本身、国家、商家、消费者四个方面分析中国发票的现状:
1.发票本身。(1)有些发票内容违法出现假票假开、真票假开。由于发票是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开据,监督机构在事后,因此无法避免假票假开、真票假开。例如一些人以工作的名义进行高档消费并拿发票要求企业报销事件越来越普遍;(2)发票真实性有待商榷。发票主要体现商家的主观意愿,例如错写单位、数量金额、时间等,或者消费者没有消费或消费金额虚假,商家却开具发票,这些例子生活中比比皆是。
2.国家。(1)发票的主管机关是税务机关,其权力小、地位低、责任重、难度大,而且各个相关部门互不配合,很难一致统一,降低效率。(2)国家各级机关监督管理不严,对一些经营者故意不开、少开、虚开发票以及使用假发票的问题,税务部门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虽有法可依,但中国法律还不完善,在无人举报并举证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并介入进去,取证困难,并且运行成本大,人力物力没有后备资源,再加上发票管理手段上的缺陷使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并将持续下去。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经常性开展发票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难以对当时的相关证据进行取证,不能完全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3)中国对于发票管理不够精细化,管理监控手段落后并监控意思淡薄,管理办法得不到贯彻,重“税”轻“票”,重“专”轻“普”,这些都阻碍了中国发票发展的进程。
3.商家。(1)经营者拒绝开发票。经营者以打折商品、小本经营或发票用完、管理人不在等各种理由为由不开发票,这样就降低发票使用率,降低成本达到获利的目的。如果消费者强制要发票的话,就提高价格或额外加税的方式把应负担的税收转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税收。(2)经营者为了实现偷税漏税,采取国、地税发票混用,为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例如有的业户将娱乐业与服务业发票混用,赚取税率差额避税的行为,税务机关一般难以进行有效的监控。还有目前还存在制假售假现象以及真票虚开、代开屡禁不止现象。endprint
4.消费者。由于消费者自身的问题。通过我们前期的问卷调查可知,大部分人们为了酒店给的小礼品放弃发票,店家以打折优惠等方式不开发票。这些现象都是由于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性、积极性不高,认为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可以打折,降低价钱,大多数消费者都会接受这一条件,心理上和物质上都认为是正确的,例如个人到一些酒店、餐馆消费时比较常见。另外,消费者没有养成积极索要发票的习惯,普遍人认为自己索要发票没有用无处报销,所以放弃自己这项权利。
因此,主要是管理机构监督审查不细,经营者偷税漏税,消费者意识不强等原因。目前,个人报销少,导致个体消费者不主动索要发票,再加上有的商家对不索取发票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消费者认为有利可图,从而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利,这种现象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
三、发票制度完善的途径
正是由于中国在发票管理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如下四个方面从根源解决这一问题。
1.发票本身。目前采用机打发票代替原来的有奖发票,有奖发票一开始确实吸引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但是时间一长由于商家采取非正常手段使其自己拿到奖金较高的有奖发票,欺骗消费者。目前中国正在向信息化迈进,建立交易监控网络实行信息共享,各机构间存在内在联系,能够知道一丝信息时同时知道其他相关信息,形成一个巨大的信息网。
2.国家。(1)加大立法,目前中国仅有《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各部门职能,提高效率并避免发票管理制度与现行各种税收政策的差异所造成的税源监控漏洞和税负不公。(2)完善税务机关的建设,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全权负责,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应该在监管上引进第三方审计,税务中介的介入不仅减轻了税务机关的压力,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正确使用发票和依法纳税有明显的效果。(3)保证各部门机关的配合,中国虽然设置多个部门进行管理但是不能随时监控,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的税收流失的绝对规模在4 000亿元左右。建设综合性部门法,使各部门相互融合协调运行、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合作。(4)实施一些配套工作,比如要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构建普通发票管理的社会环境。提升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自觉度:对待商家要惩罚有度,实行奖惩标准,不能放纵犯罪;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如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考核后订立一定的等级进行奖励,能够及时查处开出发票不收税或收人情税、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真正促进普通发票管理水平上台阶。
3.商家。提高商家的个人素质。坚决抵制假发票用全国统一发票,消费者在消费后主动提供发票,不找任何借口不提供发票。
4.消费者。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把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成为一种习惯,从自己做起,为国家税收尽一份力量。不贪那一点点的折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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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凤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