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一场突击行动,在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里,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而108万元现金,其中70余万元装在多个信封内,每个信封上注明受贿人姓名及金额,信封内还附有纸条,说明行贿人姓名、放行日期、放行次数、金额。“现场情况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办案人员说,“我们没想到当场能查获这么多现金,而且还清晰地记载着犯罪事实的细节。”
沙头角中英街,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目前我国将沙头角列为边境特别管理区,对该区域内的商品实行免税政策,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价与香港相同。而沙头角中英街正是旅检四科所管辖的地段。走私分子采取各种办法拉拢海关人员,致使门户洞开,各种日常生活用品走私到深圳销售。
在沙头角海关,参与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共同打造了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
按次收费、明码标价。根据检方的调查,旅检四科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在驶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时,走私车辆以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的标准向该科缴纳“好处费”。
“管理科学”、按岗分赃。办案人员介绍,放纵走私已成为旅检四科的集体行为,各环节实行“配合行动”,其中该科负责人要同意和安排,组长具有现场监督抽查的职责,现场负责的关员具体查验放行。
“严明”管理、利益分明。为了避免利益冲突,该科负责人将该科关员和走私车辆分别分为三组管理,每组组长单线联系该组所负责的走私车辆车主,走私车辆只能在自己联系的那组关员当班时走私货物。
建立清单、定期结账。查获的物证显示,行贿人记录的走私清单详细列明了放行日期、放行次数、“好处费”金额,并且每10天向该科关员结算一次贿赂款。而现场查获的信封内的70余万元,仅为10天的贿赂款。 (据新华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