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志 徐谦
在严酷自然环境中生存的芬兰人,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性格:坚韧不拔、宽厚善良、诚实自律、循规守法。超市里,顾客自己给食品称重、贴价签;地铁上,没有检票员,乘客上车后自觉刷卡;过马路时,即便路上一辆车都没有,也要等绿灯亮才走。
芬兰人从小就开始学习道德和社会学课程,接触基本的法律知识。社会环境的潜移默化及良好的学校教育,使“自觉遵纪守法”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法大于天”是社会共识,人人遵纪守法成就了井然的社会秩序。以下是记者亲身经历过的两个小故事。
芬兰法律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饮酒。琳达是一个出生在芬兰的华裔女孩。今年夏天,她随家里人到中国度假,恰逢一位长者80寿诞,便同去餐馆吃饭,当时琳达离18岁生日只有一个星期。席间,亲朋好友斟酒,轮到她时,她本能地谢绝说:“我还没到18岁,不能喝酒,谢谢!”母亲故意试探说:“你很快就满18岁了。而且现在是在中国,没人知道你不满18岁,尝一点儿没事儿。”她认真地回答说:“差一天都不行。别人不知道,可我自己知道。”琳达说,她18岁前从未沾过酒精,有时候母亲烧鱼时想放些酒来除腥,都会被她制止。琳达酷爱巧克力,但是冰箱里存放的几块含有微量香槟酒的松露巧克力,她和妹妹都从未碰过。
记者的一位朋友做菜很拿手。一家芬兰公司得知后,请她去帮厨,为公司圣诞聚会做中国菜。这是一家小公司,只有4名员工,朋友的任务是做一道鱼香肉丝,这对她来说可是“小菜一碟”。菜上桌后,朋友的手艺大受追捧,她还应邀与员工们一起进餐。吃完饭,老板佩卡要付朋友报酬。从采购食材到菜端上桌,一共花了大约3个小时,朋友可以得到60欧元。佩卡向朋友要税卡,她没带,佩卡就让她改天送到公司,然后再付款。朋友不太理解,就随口说:“你直接给我现金不就行了吗,省得我再跑一趟,多麻烦呀。”佩卡回答说:“那怎么行,那是逃税,是犯法的。”朋友说:“只有这一次,别人不会知道的。”他说:“可是我自己知道。”其实对佩卡来说,依法付酬不仅麻烦,而且要多付不少钱。那次,朋友税后拿到手大约50欧元,而佩卡实际支付了约100欧元。
按照芬兰法律,雇主付薪酬并不是简单地给钱了事,除了付工资,还要为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额外支出。员工的工资中含有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这样算下来,雇主的实际支出是员工税后所得的两倍以上。因此,芬兰人都把税务局称作“税收熊”,既有对“抢钱”的戏谑,又有对法律的敬畏。
两个不同的人,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形下说出“我自己知道”,足以说明:循规守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芬兰人血液里,自觉自律是他们做人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