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梦嘉 张雪燕
摘 要:金融租赁引入我国于1981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除银行信贷外的第二大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提供新的路径。纵观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的发展,无论是金融机构的数量、融资资产的价值,还是法律体系的完善,无疑预示着其巨大的发展空间。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逐渐凸显,风险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金融租赁;租赁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租赁的发展现状
(一)金融租赁的定义
金融租赁也称融资租赁,最早来源于美国。经过60多年的发展,其已经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为中小企业借道融资提供新的视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办法,本文将其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所需设备,然后将其出租给承租人,并按期收取租金的一种金融创新业务。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但在租期届满时,优先具有购买权。
(二)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现状
1981年4月由中日合资经营成立的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标志着我国金融租赁的诞生。虽然我国金融租赁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速度不容小觑。截止到2014年6月,据有关机构估计,我国金融租赁资产总规模已超过2.7万亿元人民币。
1.金融租赁的规模
30年来,我国金融租赁由原来不尽人意的低速发展到现在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让我们看到金融租赁行业的巨大发展空间。我国金融租赁机构包括: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由商务部监管的外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
从表一和表二中,我们可以看到金融租赁机构由2008年的107家到2013年的102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由240亿元到2100亿元,近9倍的增长速度,标志着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势头迅猛,正逐渐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
2.金融租赁的法律进程
随着金融租赁在我国的发展,相关法律也从空白到逐渐完善。关于中国金融租赁业的法律阶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81-1996年一般性的法律规则;1996-1999年专门的司法解释和1999年以后四大支柱体系。
1982年《海关总署关税处关于租赁进口设备申请免税问题的复函》是我国引进融资租赁后的第一个法规,1996年《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在没有法律情况下的首个专门司法解释,1999-2003年四年时间先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标志着中国金融租赁进入四大支柱阶段,分别是法律、监管、会计准则、税收。虽然近400部法律规范,但是却没有专门立法,相关的政策、规章、文件等散见于各处,这不仅限制了我国金融租赁的发展,也使得有心之人寻找法律漏洞,加深了其风险发生的可能。
二、我国金融租赁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金融租赁风险不仅来源于出租人还有承租人,因为信息不对称,出租人在金融租賃中处于劣势地位,基于此,本文主要阐述出租人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承租人是否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对于出租人来说是个未知数,因此,信用风险是出租人面临的最常见的一种风险。为了防范此种风险,出租人可以在合同中加入预付款、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金或是提供第三方担保等手段,降低承租人违约的可能。
(二)价格风险
金融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功能,此处的价格风险主要包括租赁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购买设备,此时设备的价格与供求、技术状况、产品质量有关,由此产生的风险就是租赁品价格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租赁公司在拆入外汇的同时从事外汇的借款,当债务到期时,汇率不同所产生的风险。利率风险同汇率风险本质相同,区别在于借入的币种。对于价格风险的防范,可借助于金融衍生工具,比如外汇远期合同、利率远期合同等,以期抵御价格的波动。
(三)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针对租赁品,由于技术进步、折旧形式以及残值估值的不同,可能会影响租赁品的经济寿命。经济寿命的缩短,会导致承租人实际盈利能力、租金能力受损,进而使出租人承受损失风险。对于出租人来说其是种间接风险,风险的防范主要针对于承租人,其应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根据设备的特性及所处技术环境,有针对的选择租赁期、折旧形式及估价方法。
(四)纯粹风险
纯粹风险是指某些偶然因素导致的风险,比如自然灾害、雇员行为等。风、水、火、地震等自然灾害无法预料,一旦发生,我们能做的只是将损失降到最低。为重要资产投保,可以减少损失。因雇员行为而导致的风险,可以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式,避免此种风险的产生。(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朱佳佳.金融租赁风险浅析[J].金融观察2005(12):65-66.
[2] 孙利伟.浅析我国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与创新[J].大众商务2009(11):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