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意见》提出,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着力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从2015年起,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轮训计划。同时,各地要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
《意见》强调,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到2020年,要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
《意见》提出,要完善校企合作制度,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增强技工院校整体实力;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强化内涵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