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霞
深改元年,有哪些重大领域的改革举措被推出?这些改革又将对中国未来产生怎样的深刻影响?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新一轮改革,重申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在十八大报告全文中,“改革”一词出现了86次,而即将走完的2014年,更是自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
“深改元年”,有哪些重大领域的改革举措被推出?这些改革又将对中国未来产生怎样的深刻影响?年终岁末之际,不妨对这一年的改革做一下梳理。
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
今年已召开的37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22次提及简政放权。简政放权,释放的是改革的红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需首先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行政干预。在年初,中央政府就承诺: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今年以来,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自我削权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不断向纵深推进。
2014年,国务院全面摸清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简政放权成果斐然,据统计,近两年中央层面核准项目减少了76%。据统计,目前国务院已相继取消和下放9批共798项行政审批事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改革前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松市场主体准人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这项在全国推行的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自3月1日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先照后证改革等陆续推进。
这项改革措施在稳增长、促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新企业出现“井喷式增长”。今年前10个月,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达292.08万户,同比增长52.58%。
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第二天。当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新一批简政放权措施,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
治国从反腐做起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在2014年继续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力度惩治腐败,打虎拍蝇,战绩卓著,获网友“最强中纪委”的赞誉。
2012年十八大召开之后查处高官1人,2013年查处17人,而进入2014年截止到11月20日,查处40人。
治国必先治腐,盘点2014年的反腐成绩单,既有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也有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这样“小官巨腐”的典型。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坚定意志。
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科级干部马超群的“腐败清单”令人深感打击基层腐败的紧迫性,必须找到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缺乏监管的症结,加强权力运行的公开和透明,惩治小官巨贪。
海外追赃追逃,也是2014年反腐工作的一大亮点。借助亚太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密织国际反腐网络,中国不仅在国内反腐,还在国际反腐合作中努力发挥引领与顶层设计作用。截至12月4日,“猎狐2014”行动已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在已抓获的428人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名。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已经对贪官起到了威慑作用。
2014年,“裸官”现象成为被重点整治和清理的对象。截至12月17日,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人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清理“裸官”动作最大的广东,有866名拒绝接回家人的“裸官”被调岗。《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裸官”不得在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且不能列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
中央巡视组利剑直指中央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2014年3月起,分两批6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的试点,2014年第三轮巡视更是有史以来首次将13个巡视对象全部纳入专项巡视范围。
财税改革惠民生
2014年,财税改革政策频频出台,减轻企业负担,稳增长、惠民生效果显现。
8月,作为财税领域“龙头法”的预算法完成20年首次“大修”,2015年将正式实施。这项改革不仅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从源头防治腐败;同时,审核重点也由收支平衡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并为地方债务管理套上“紧箍咒”。
2014年前3季度,全国营改增试点已累计减税3276亿元,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三大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等7个现代服务业。
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小微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征税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方案。《方案》指出了财税改革的3个方向: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三是调整央地财政关系,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这轮改革计划于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是“市场化”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是经济改革的重要支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2014年的国企改革举措中,最受关注的,当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
自2014年2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宣布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9月14日,中石化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已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增资协议,引资超过1000IL元。这意味着,这家巨无霸的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取得了突破。
近年来,国企的行政垄断地位备受诟病,“国进民退”现象也使得改革迫在眉睫,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尝试。虽然诸如中石化混改备受瞩目,但总体来看,民营资本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存有观望情绪。
国企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2014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行,更多是以地方试点、企业探索为主要方式,必然会遇到很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只有明确回应民营资本达到的占股比例、破除行政垄断的时间表等等焦点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进一步提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