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甜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经传释词》浅议
李甜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王引之的《经传释词》是研究上古汉语虚词的一部重要专著。此书反映的虚词理论和研究方法,对众学者有很大的启发,对今天研究古汉语虚词有着宝贵的借鉴作用。王引之著述此书的目的,一是探究经书中语词的用法“窥测古人之意,以备学者采择”;二是纠正前人对经书中语词的误释,达到“前人所未及者补之,误解者正之”。
《经传释词》 训释方法 因声求义 价值
《经传释词》的作者是清代经学大师、训诂学家王引之(1766—1834),字伯申,号曼卿,江苏高邮人,与其父合称为高邮王氏。王引之继承父学,以声音训诂,在虚词方面的研究独特见解颇多。在《经传释词》自序里他说:“自汉以来,说经者宗尚雅训,凡实义所在,既明著之矣,而语词之例,则略而不究;或即以实义释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①由此看出,他著述此书的目的,一是探究经书中语词的用法“窥测古人之意,以备学者采择”;二是纠正前人对经书中语词的误释,达到“前人所未及者补之,误解者正之”。《经传释词》自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学者的推崇,认为它是一部专门研究上古汉语虚词的专著和代表作,例如阮元在《经传释词》所作的序中评价:“元读之,恨不能起毛、孔、郑诸儒而共证此快论也。 ”
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于嘉庆三年(1798)完成书稿,嘉庆二十四年(1819)刻版行世。1984年岳麓书社出版发行了加有标点的《经传释词》,天头上有杨树达和黄侃的注解,便于读者参考理解,也是目前的通行本。
《经传释词》分为序和正文两部分。在序中王引之说明了著此书的原因和收词范围。“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以为《经传释词》十卷,凡百六十字”。《经传释词》仅选取九经、三传及西汉以前的汉语书面语,共收词160个,分十卷编次。正文的编排方式正是王引之“因声求义”理论的诠释,把160个虚词的条目按中古声母喉、牙、舌、齿、唇五音排列,同类相从。卷一到卷四是喉音,卷五是牙音,卷六是舌音,卷七是半舌半齿音,卷八和卷九是齿音,卷十是唇音。由于每卷所收各字发音部位相同,相邻各卷之间发音部位相近,使得同卷之内各个虚词因声近而义通,两卷之间亦因声近而联系紧密。此书还旁征博引、例证丰富、释义明审,释其虚词时,有义者释其意义,无义者明其用法。
虚字的词汇意义虽然比较抽象,但它却能组织实词,完整句子结构,因此古汉语的虚字使用频率很高。但是,虚字的使用义并不仅仅只有一种,在不同时代不同文献中的用法不尽相同。王引之在《经传释词》自序里说:“盖古今异语,别国方言,类多语助之文,凡其散见于经传者,皆可比例而知,触类长之,斯善式古训者也。”就是说通过用不同词语的结构和不同版本的异文进行类比,从而求得对于词义的确解。
钱熙柞在为《经传释词》作的跋中总结了其训释虚词的六种方法:举同文以互证者、举两文以比例者、因互文而知其同训者、即别本以见例者、因古注以互推者,采后人所引以相证者。可见此书最基本的方法是从经传及其他书籍中选取足够多的用例,归纳各个虚词的意义和用法。
1.举同文以互证者
《经传释词·卷二·焉》:焉,犹“是”也。隐六年《左传》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周语》作“晋、郑是依”。证“焉”犹“是”也。
《经传释词·卷八·则》:则,犹“乃”也,庄公二十八年《左传》曰:“则可以威民而惧戎。”《晋语》作“乃可以威民而惧戎。 ”证“则”之“乃”也。
《经传释词·卷九·孰》:孰,犹“何”也。《汉书·司马相如传》:“楚王之猎,孰与寡人? ”《史记》作“何与寡人”。
2.举两文以比例者
《经传释词·卷九·孰》:孰,犹“何”也。《齐策》曰:“田侯召大臣而谋曰:‘救赵孰与勿救?’”《赵策》曰:“赵王与之缓計之曰:‘与秦城何如不与?’”今本不与下衍何如二字,便见《读书杂志》。是“孰与”即“何如”也。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谓”也。宣二年《榖梁传》曰:“赵盾曰:‘天乎天乎?予无罪!孰为盾而忍弑其君乎?’”言孰谓盾而弑其君者也。《公羊传》曰:“赵盾曰:‘吾不弑君,谁谓吾弑君者乎?’”是其证“为”即“谓”也。
3.互文而知同训者
《经传释词·卷四·也》:也,犹“者”也。《礼记·檀弓》又曰:“古者冠缩缝,今也横缝。”《孟子·尽心》篇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也”字亦与“者”同义。
《经传释词·卷一·与》:与,犹“以”也。《货殖传》曰∶“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汉书·杨雄转》:曰:“建道德以为师,友仁义与为朋。”“与”亦“以”也,互文耳。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谓”也。《礼记·文王世子》曰:“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为”下当有“之”子,写者脱去耳。《庄子·天地》篇曰:“四海之内共利之之为悦,共给之之谓安。 ”“为”即“谓”也。
4.即别本以见例者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有”也。《庄子·大宗师》篇曰:“莫然有间。”《释文》曰:“本亦作为间。”“为间”亦“有间”也。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於”也。莊二十二年《左传》曰:“并於正卿。 ”《释文》曰:“于,本或作为。 ”“于”“於”古字通。
《经传释词·卷三·惟》家大人曰:唯,亦作“雖”。《庄子·庚桑楚》篇曰:“唯虫能虫,唯虫能天。”《释文》曰:“唯,一本作雖。”又《诗·抑》曰:“女雖湛乐从,弗念厥绍。”言女惟湛乐之从也。
5.因古注以互推者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有”也。《孟子·滕文公》篇曰:“夫滕,坏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赵注曰:“为,犹‘有’也。”证十二年《传》:“其何福之为?”昭元年《传》:“何卫之为?”十三年《传》:“何国之为?”《周语》:“何政令之为也?”诸“为”字皆当训“有”。
《经传释词·卷二·焉》:焉,犹“於”也。宣六年《公羊传》曰:“勇士入其大门,则无焉门者;入其闺,则无人焉闺者。”何《注》曰:“焉者,於也。”证《孟子·尽心》篇曰:“人莫大焉无亲戚、君臣、上下。”言人莫大於无亲戚、君臣、上下。诸“焉”当“於”训。
《经传释词·卷一·吕以已》:以,犹“及”也,《易·小畜》九五曰:“富以其邻。”虞翻《注》曰:“以,及也。”证《剥》初六曰:“剥床以足。”六二曰:“剥床以辨。”六四曰:“剥床以肤。”诸“以”当训“及”。
6.采后人所引以相证者
《经传释词·卷一·与》:与,犹“以”也。《论语·陽货》篇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言不可以事君也。颜师古《匡谬正俗》曰:“孔子曰:‘鄙夫可以事君也与哉!’”李善注《文选·东京赋》曰:“《论语》曰鄙夫不可以事君。”
《经传释词·卷一·於》:於,犹“为”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於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於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此后人引《老子》证“於”字亦当训作“为”。
《经传释词·卷二·为》:为,犹“於”也。《晋语》曰:“称为前世。 ”韦《注》曰:“言见称誉於前世。 ”是“为”即“於”也。
《经传释词》不但对前人不解或误解的词进行了解释,研究词义的方式上独具创新,而且以古音为线索,灵活运用“因声求义”的训诂学方法探求了虚词的用法和意义。虚词研究重字音轻字形,所以之前重字形而忽略音义关系的训诂方法并不适合虚词研究。乾嘉时期,高邮王氏父子“因声求义”的训诂学思想被许多学者推崇,在《经传释词》中,王引之大量运用因声求义的训诂方法考释虚词的用法和意义,将这一理论贯穿始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根据一声之转来训释虚词
《经传释词·卷一·由犹攸》《广雅》曰:“由。以也,用也。”“由”“以”“用”一声之转也,而语气词之“用”亦然。或作“犹”。或作“攸”。其义一也。《书·盘庚》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犹,犹“用”也。
《经传释词·卷一·用》:用,词之“由”也。《诗·君子扬扬传》曰:“由,用也。 ”“由”可训为“用”,“用”亦可训为“由”,一声之转也。《礼记·礼运》曰:“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用”亦“由”也,互文耳。
《经传释词·卷九·孰》《尔雅》曰:“孰,谁也。”常语。孰,犹“何”也。家大人曰:“孰”“谁”一声之转。“谁”训为何“,故“孰”亦训为“何”。《晋语》曰:“惠公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达与外,国人诵之曰:‘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孰,“何”也。斯,词也。言何是人而有是臭也。
2.根据声同、声近来训释虚词
《经传释词·卷三·云员》家大人曰:云,犹“或”也;“或”与“有”古同声而通用,故“云”训为“有”,又训为“或”。 《书·秦誓》曰:“日夜逾迈,若弗员来。”言若弗或来也。
《经传释词·卷六·能》:能,犹“而”也;“能”与“而”古声相近,故义亦相通。《管子·任法》篇:“是贵能威之,富能禄之,贱能事之,近能亲之,美能淫之也。”下文五“能”皆作“而”。
《经传释词·卷六·能》:能,犹“乃”也;亦声相近也。家大人曰:昭十二年《左传》曰:“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能、为、则相对为文。能者,乃也。
3.根据声转来训释虚词
《经传释词·卷一·吕以已》:吕,或作“以”,或作“已”。郑注《礼记·檀弓》曰:“以”与“已”字本同。 以,语词之“用”也。《书·尧典》曰:“以亲九族。”是也。常语也。《汉书·刘向传注》曰:“吕,由也。”《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曰:“忿数者,狱之所由生也;距谏者,虑之所以塞也。”“以”,亦“由”也。此亦常语。
《经传释词·卷一·因》:因,由也,声之转也。《书·禹贡》曰:“西倾因桓是来。”常语也。因,犹也;亦声之转也。《楚策》曰:“夫蜻蛉其小者也,黄雀因是已。”案已字绝句,“因是”犹是也;已,语终词也。
《经传释词·卷五·其期居》:其,问词之助也。或作“期”,或作“居”,义并同也。《书·微子》曰:“子颠,若之何其?”《郑注》曰:“其,语助也,齐、鲁之间声如‘姬’。”《诗·园有桃》曰:“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弁》:“实维何期?”笺曰:“期,辞也。”《释文》亦解释为“其”。《礼记·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郑玄注曰:“居,读如‘姬姓’之‘姬’,齐、鲁之间语助也。”
《经传释词》一方面补前人之不备,一方面纠正前人的错误,探究虚词用法及其意义,酌前人有关的著述,创见颇多,对我们阅读古书有非常大的帮助。
1.《经传释词》关于虚词的理论
引之谨案:经典之文,字各有义,而字之为语词者,则无义之可言,但以足句耳。用“有义“无义”的标准将词类划分为“实义所在”之词和“语词”两大类,即实词和虚词,并且认为虚词具有“足句”的作用,不应以实义解之。《经传释词》把虚词词类系统分成了五十多类。这些术语是:语助、句末语助、句中语助、句中助词、语中助词、叹词、发语辞、发语之长声、承上启下之词、承上之词、词之承上而转者、发声、语已词、指事之词、状事之词、状物之词、比事之词、别事词、转语词、假设之词、更端之词语词、助语词、急词、愿词、语终词、语末词、句绝之词等。王引之的这种对词类的划分对后来马建忠的《马氏文通》词类划分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2.《经传释词》的虚词研究方法
王引之研究虚词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因声求义、比勘训释、依文作释。《经传释词》引据一些名家的训释,旁征博引,比较互证,同时又订正了其他前人著作的误解的虚词,对前人“以实义释之”的虚词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论证,纠正了前人的错误。其次,王引之继承父学,将“因声求义”的训诂方法贯穿于虚词研究,直接考察音义之间的“同条相贯”,打破了汉字字形的束缚。依文作释就是具体的语言环境来训释某一虚词的语法意义和作用,因为王引之认识到虚词无实义,只能起“足句”的语法功能。“足句”的不同用法只有在“文”,即具体的语境中才能辨识。如《经传释词·卷二·为》分列出许多义项,“焉,曰也”,“为,犹‘以’也”,“为,犹‘用’也”,“为,犹‘使’也”,等等,这些义项都是根据“为”在不同的语境中体现出不同的语法意义而归纳出来的。
王引之撰《经传释词》目的意在解释词语之义,使其意义明确,他对虚词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独到见解被众多学者推崇,阮元读之不禁为此书感慨:“元读之,恨不能起毛、孔、郑诸儒而共证此快论也。”可见,《经传释词》的虚词研究有着相当的地位。
注释:
①王引之.经传释词[M].长沙:岳麓书社,1984:1.
[1]刘建明.《助字辨略》.经传释词.比较略述[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06(2).
[2]梁保尔.略论《经传释词》在虚词研究领域中的学术地位[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6).
[3]单殿元.《经传释词》简论[J].辞书研究,2004(4).
[4]王引之.经传释词[M].长沙:岳麓书社,1984第一版.
[5]袁海林.论王引之《经传释词》的虚词研究方法[J].大同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3).
[6]张金霞.王引之虚词研究方法[J].汉字文化,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