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雯雯
(西藏民族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论李白的赘婿身份
冯雯雯
(西藏民族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在贱视赘婿的封建社会,李白一生曾两次以入赘的方式进相门做女婿却心无芥蒂,本文试从唐代社会的婚嫁标准;李白的教育成长环境;李白的理想抱负三方面分析其中的原因。
李白;赘婿;原因
魏颢《李翰林集序》中说“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可见李白的一生一共取过两任妻子。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云:“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岁矣。”又《秋于敬亭送从侄耑游庐山序》云:“及长,南游云梦,览七泽之壮观,酒隐安陆,磋跄十年。”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李白在安陆时被前朝相国许围师家招为女婿,此后居住长达十年。李白与许氏生了两个孩子,长女名叫平阳,儿子名叫伯禽又名明月奴。后许氏不幸去世,李白带着两个孩子从许家出来,移家东鲁,前后曾与刘氏、鲁一妇人共同生活,最后又娶了宗氏。宗氏乃宗楚客的孙女,宗楚客是武后从姊之子,曾三次拜相,李白有《自代内赠》一诗,云:“……妾家三作相,失势去西秦。犹有旧歌管,凄清闻四邻……”章培恒认为李白与宗氏结婚也是入赘宗家。[1]
李白的两次婚事是比较异常的,在中国封建社会,赘婿是受人贱视的。汉代视赘婿犹如罪犯,汉代有所谓的“七科谴”的制度。《汉书·武帝纪》“发天下七科谴及勇敢士”下,颜古注引张晏曰“吏有罪,一:亡人,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唐代社会虽然比较开放,但仍处于男权社会,赘婿依旧是受人歧视的,但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提到“许相公家见招 ,妻以孙女”时,并无心存芥蒂的表现,相反,言下还不无自得之意。后与宗氏结婚,亦不在乎宗楚客的狼藉声名,还为宗氏高歌颂扬。李白为何甘心做赘婿,且毫无芥蒂呢?我们试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陈寅恪说:“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2]同时唐朝又是门第观念非常严重的朝代,尤其是婚姻“犹重门第,南北朝时之望族,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这时仍称望族,不与卑姓为婚”。[3]李白所追求的就是当时的名门望族,尽管许家的鼎盛时期已过,但是许氏毕竟是相门之女,许绍、许围师也曾煊赫一时。
再论宗氏,宗楚客声名狼藉。王琦《李太白全集》卷十五描述宗楚客的行径曰:
进士及第,累迁户部侍郎,坐赃流岭外,岁徐得还。神功元年六月,由尚方少监,检校夏官侍郎、同凤阁莺台平章事。圣历元年正月,罢为文昌左垂,为武懿宗所劾,贬播州司马。稍为豫州长史,迁少府少监,岐、陕二州刺史。长安四年三月,复以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七月,坐事贬原州都督。神龙初,为太仆卿。武三思引为兵部尚书。景龙元年九月,同中书门下三品。韦后、安乐公主亲赖之,寻迁中书令。韦氏败,与诛。《传》又言其冒于权利,外附韦氏,内蓄逆谋,故卒以败。
李白虽被称为“谪仙人”,行事作风与普通人多有不同,任性洒脱,不为世俗所羁,但面临婚姻,他仍不能免俗,和其他的士族子弟一样,追求与名门大姓通婚。只要是相门之女,他便引以为荣,宗楚客声名狼藉至此,白亦毫不在乎。正印证了当时人们热衷于与豪门望族通婚的事实。
李白一家原生活在西域,五岁时跟随其父李客移居蜀中。[4]此后,李白在蜀中生活了二十年左右。一个人从童年到青年所受的教育,生活的环境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的重要的影响。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云“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自隋朝起实施科举制度以来,孩童入学已不习六甲,而李白一家因迁到西域,受中原影响较少,仍保持汉时的传统。另外,唐初颁布《五经正义》作为考试准则,士子大多只看此类书,而李白却好“观百家”。可见,他从小受的教育便不是正统的儒家教育,因此他的行事作风往往与儒家的传统价值观相左。他想要与相门之女结婚,便不管“三纲五常”,不顾世人对赘婿身份的歧视,不视对方的名节,只要能娶到就可以,并无心理压力。
李白成长于西域迁来的家庭,他的家庭虽保留很多汉人思想,但是西域的风土人情也早已慢慢渗入这个家庭,这可以从李白喜欢胡姬胡乐,尚武任侠窥见一斑。西域各地区的民族,社会发展落后,很多仍保留着母系社会的风习,在婚嫁问题上,女性的地位要重要很多。《大唐西域记》卷一《序论》中描述西域风俗说:“黑岭已来,莫非胡俗。虽戎人同贯,而族类群分,画界封疆,大率土著。……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李白的思想中必定也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因此在他看来,入赘女家,并不是什么很不光彩的事,而是极平常极正常的事。
唐朝文人想入朝做官可有两条途径,一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二是云游四方,广结名士以培育自己的名望,最后由高官举荐徵于朝廷。李白因为生长环境不同,不想走科举的道路,加上他所崇拜的人物如诸葛亮、鲁仲连,以及他所结交的杰出之士如司马承祯等脱颖而出闻达于朝廷的事例又激励着他走不同寻常的升腾之路。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云:“(白)浪迹天下,以诗酒自适。又尚志道术,谓神仙可致,不求小官,以当世之务自负。”李白云游四方,结交名士,就是在为自己积聚名声。从另一方面说李白娶相门之女,不顾赘婿的身份也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途径,提升自己的身价,借故相的声名威望为自己提供一份方便。
再看李白除了两个正式婚娶的妻子外,还和另外两个妇女一同生活过。魏颢《李翰林集序》中提到“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合”字表明未正式结婚。李白为什么不和此二人结婚,却与许氏、宗氏结婚呢?有人可能会认为,相门之女娴雅有文化,受到李白仰慕,如宗氏就与李白便志趣相投。但是古代结婚前双方是不见面的,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李白在结婚前应该未见过宗氏,只是婚后二人感情和睦。倒是这姓刘和姓鲁的两个妇人可能是李白在移家东鲁认识的,相互都彼此了解了才会住在一起,人家才会帮李白照顾两个年弱子女。依据常理分析,这两个妇人虽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但能够被李白认同并将自己的一双儿女教给她们照顾,也该不会是毫无见识的乡村野妇。更何况那姓鲁的妇女还和他生有一个儿子,名叫颇黎,李白却依然不和他结婚。这又是为何?是因为李白的虚荣心,他想要成大业的理想,想要骤登大位的企盼左右了他的婚姻。上面说过唐朝的文人以与名门望族通婚为荣,而与那些普通人家通婚为耻。可见李白不与鲁妇结婚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她没有煊赫的家庭背景,不仅不能给李白带来帮助,相反可能会成为李白仕途之路的一个污点。李白家非官宦人家,他两次结婚都处在人生的低谷,第一次下江南钱财散尽,生活落魄,第二次被赐金放还,报国无门。此时,想要得到一门好的亲事,凭他的身家背景是不能做到的,只能入赘做女婿。然而令他失望的是两次婚姻并未对他的仕途并未对他的仕途提供多少帮助。
综上所述,李白之所以能够坦然的接受赘婿的身份,且有自我得意,与当时唐代婚姻的价值取向,与他生长的环境,更与他想要骤登大位的理想抱负十分不开的。
[1]章培恒.被妻子所弃的诗人[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2(1)
[2]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M].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
[3]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 .上海书店 .1984.
[4]陈寅恪.李太白氏族之疑问[J],清华学报.第11卷.1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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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64X(2015)10-0032-02
冯雯雯,1986,女,江苏常州人,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