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庄 高德华 陈晓斌
关于民生资金监管的分析探讨
———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为例
●康华庄 高德华 陈晓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重点,确保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最大限度惠及民生。2014年,该县在“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直接涉及民生的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69666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61%,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的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新化县积极创新生财聚财方式,转变理财用财思路,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分配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始终把贯彻民生政策作为重中之重,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温暖。
(一)不断夯实财力基础 ,提高了民生保障能力
新化县地处湖南中部偏西,是国家贫困县、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试点县,辖区总面积3642平方公里,人口145万,其中农业人口120万。近年来,民生资金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远远超出了该县财政的承受能力,县级财政配套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运行十分艰难。尽管如此,该县努力克服收支双重压力,在财源培植上求突破,在征管方式上求创新,在监督管理上求精细,不断夯实民生财政的基础和保障能力。
1、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为确保各项民生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该县想方设法拓宽收入渠道,狠抓财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6051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515万元,为预算的101.17%,增幅排名全市第二。该县紧紧抓住被纳入武陵山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县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着重加快改善民生。2014年新增财力补助1.25亿元,其中农田水利、教育文化、保障性住房、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项目获得中央、省、市支持的资金额度均有明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民生工程投入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2、进一步强化预算安排。该县坚持将民生投入作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内容予以优先保障,科学编制民生支出预算,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审工作,积极建立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的用财机制,确保当年新增财力性补助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节约一般性开支,努力挤出资金用于改善民生。
3、进一步抓好资金整合。积极探索在民生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使用方向不变、分配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以整合资金、推进财政支持民生建设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在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按照“管理责权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了民生改善
该县认真落实支持改善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确保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1、支持“三农”经济全面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农民培训和重点农业项目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督查整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大力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4年,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66963万元,增长18.26%;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全年共发放涉农补贴项目56个,累计发放资金54759.44万元。有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2、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近年来,该县努力克服预算执行中的诸多困难,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全县社会保障水平。2014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19万元,增长13.73%。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
3、支持医药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向均等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安康。该县将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2014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61206万元,增长19.55%。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基础设施和就医条件全面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按照“先教育、后其他”的原则,把教育经费作为刚性预算优先保证,做到了教育拨款增长比例始终高于财政增长比例,教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目前,该县可用财力中近一半投入到了教育,在全市居于领先水平。2014年,该县财政教育支出93629万元,为预算的130.17%,增长0.81%。
5、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强基固本、旺旅兴工、融城带乡、重教治贫”战略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该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大力支持惠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资金4088万元,基本消除了农村老旧水电站安全隐患;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080万元,完成91座病险水库的扫尾工作。继续加大对资江防洪堤、农村公路、污水处理厂、文体中心及移民避险搬迁等工程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为确保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该县财政部门始终恪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宗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算安排重点的同时,切实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强农惠农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民生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和安全高效运行。
(一)严格预算约束
为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发展目标,该县财政部门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到位;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追踪问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会议审批的预算,确保预算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将涉及民生项目的支出计划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予以重点公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
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该县先后制订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方面的多个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了在民生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了民生资金按进度及时足额到位。
(三)强化工作职责
针对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民生资金不断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强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感,着力增强服务和保障民生能力。完善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加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拨付流程更加顺畅。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强化财政支出监管,在办理民生项目资金拨付时,所有请款凭证及附件必须要符合规定,要素齐全、缺一不可,凡是要素不齐全或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挤占民生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着力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监管的优势,增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意识,避免民生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四)规范监管模式
该县财政部门在协同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做好外部监管的同时,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内部重点监督内容,切实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为监管重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无缝隙连接,保证了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真实性、公正性。如对一事一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资金,该县财政局每月和乡镇财政所进行对账、检查,每季度与省财政厅对账。为确保资金安全,对民生项目公共部分的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对个人的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
(五)开展绩效评价
为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该县强化民生资金“问效制”和“问责制”,将民生工程列入推行绩效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支出进度、资金管理、绩效认定分别明确了工作标准、实现要求、测算依据,增强了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观念,提高了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揭露惩处力度,重点围绕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侵吞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自查自纠,以案促纠,多措并举有效保证了全县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随着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民生保障的资金量越来越多,新化县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总体运行良好,但也由于个别单位和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不够强,还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存在财务管理松懈,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及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账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民生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与单位日常性开支混同一起核算反映,致使收支不能一目了然,资金结余情况也无法正常体现;有的支出票据不合规,收支核算不规范。二是虚报冒领套取民生资金。有的主管部门数据采集不实,造成财政补贴资金存在 “张冠李戴”和“吃空饷”现象;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利用虚假信息套取民生资金;有的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民生专项资金。三是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有的单位由于支出控制不严,造成支出膨胀,财力紧张,不同程度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和单位的经费使用混在一起,将民生专项资金充当了一部分单位经费支出。四是民生工程监督体系薄弱。“上级不了解情况,无法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不好监督;涉事人员怕失面子,不愿监督;群众缺乏手段,不会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监督机制间隙多,不到位。基层财政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情况,很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县直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所监管力量薄弱,业务人员少,许多项目需要专管人员长期深入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
民生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内容繁杂,要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
实施民生工程,提升工程质效,关键在人。要切实加强实施和监管民生项目干部的宗旨教育和法纪教育,用艰苦奋斗、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典型事迹教育干部职工,用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惨痛教训警示提醒工作人员,把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任用到民生项目管理岗位,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安全高效实施。
(二)要健全监管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民生工程项目选择机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强化立项监督。要健全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的整体工作合力。要强化保障措施,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和安全高效的用资机制,防止上一个项目留下一个包袱现象发生。要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检查,深入查清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修订和完善民生资金数据采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和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让各种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营造群众敢举报、社会敢监督、组织敢查处的浓厚氛围。要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要加强绩效管理
推动建立科学的民生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动态、全程的支出绩效监控机制,不断提升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根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被监管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强化被监管者的责任意识。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项民生资金的监管都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要坚持明察与暗访、评审与审计、奖励与查处结合起来,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努力形成政治上负责任、工作上能作为、经济上不沾光的民生领域用人导向,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度、理解度、满意度和支持度,不断提升政府省心、部门合心、干部诚心、群众放心的优政效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