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文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视。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进行了思考:
我国会计信息主要有自愿和强制两种披露方式,除相关会计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部分外,绝大多数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都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的。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可以发现:它们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完全,甚至有不披露的现象,且披露的信息中自我表扬的居多,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实际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采取定性分析,以文字性的说明和叙述为主,缺少以货币计量的财务数据来进行定量分析。此外,从上市公司发布的报告中能看出关于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内容都比较空洞,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和数据,偏爱于讲原则、喊口号,缺乏可比较的硬性指标,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实际需要。
大多数企业在编制披露信息时都会美化粉饰其履行的社会责任,侧重炫耀本公司在公益事业和税收方面的贡献,而对一些不利企业形象的信息采取回避或模糊概念的方式蒙混过关。企业选择第三方就其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才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都是由财务部门按公司要求编制的,而不是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披露的会计报告形式不够统一,可读性不高,文字不够简洁,结构也不清楚,没有突出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和特色。同时,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形式和项目也存在不同之处,缺乏横向的可比性。
利益相关者作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其态度直接影响到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主要出资人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外,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关注意识还有待提高。就上市公司而言,很多股东多是以获利为目的,对财务报表没有足够的重视,更别提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只有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重要意义,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才能推动企业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
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观还比较落后,意识不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形象与利益的重要作用。甚至有些企业为了避免信息披露后要承担的风险,只愿意披露利好信息,甚至有很多企业将未來要履行的社会责任计划也放入社会责任报告中,而将那些对公司有负面作用的会计信息被掩盖起来,造成了披露情况与真实情况的不符,严重危害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
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来说,我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随着多个法规文件制度的相继出台,上市公司对外公布信息的透明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存在很多问题。此外,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计量仍处于凌乱的状态,缺乏较为明确具体的指标,导致很多企业只能以文字形式表述其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大量缺失责任会计信息具体的量化值,这也给很多企业模糊概念、甚至蒙混过关提供了便利。
目前,我国对于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监管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监管过程存在很多问题,产生这一问题主要有两个的原因:一方面,既没有形成相应的法规来强制企业披露,也没有建立专职部门来检查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另一方面,我国缺乏独立客观的外部评价机构,没有强制要求对上市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
作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社会公众对这部分信息的关注度不够是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这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从根本上教育广大公众意识到自己是信息需求的主体,提高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关注意识,才能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网络等媒体技术,举办对社会公众宣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重要性等活动,来提高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意识。
增强企业的道德教育,使其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是解决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企业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其自身是社会的一分子,受社会的委托使用资源,才能促进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只有通过道德教育让企业认知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视为自身文化和发展的一部分,引导企业从社会需求出发,主动披露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信息,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目前,我国基本上还没有以会计报表为主的社会责任报告,都是用文字进行简单描述,再附加部分图片、图表和数字作辅助补充说明。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不够规范,不能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社会收益与价值,缺乏实用性。为了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要努力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指标体系,规范其报告形式,定量评估其社会责任情况。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近十年才受到广泛关注的新事物,其信息披露存在着很大的漏洞,而其监管体系的发展更缓慢。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而言,外部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内部也受到企业自身机构的监管,但起主体作用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外部监管。而我国还尚未建立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及其披露的监管体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应努力整合、管理规口,并对缺失的职能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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