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 任重远 发自上海、北京
强调法官与律师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否则会给司法公正及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
推行信息化管理、人员分类改革,为法官配独立办公室。
司改方案经过复杂精细的计算,不让优秀法官被一刀切。
“文革”后法院系统恢复重建四十余年来,47岁的邹碧华,可能是第一个得到社会各界大规模自发悼念的中国法官。
这位分管司改工作的上海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上海是首个公布司改方案的试点,邹碧华是重要的操盘手。而鲜为人知的是,他早已将自己的法治理想化为具体的改革行动。
用邹碧华一些同学和同事的话说,他用对法治的热忱和扎实的法律素养,证明了在这样一个社会多元、政府(包括法院)公信力有待提高的时代,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仍然可以得到众人尊敬。
法治信徒
1988年从北京大学经济法系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了上海市高级法院,此后一直在上海法院系统工作。1993年到1999年,他到北京大学脱产攻读了国际经济法学的硕士和博士。
他的师兄李庆回忆,邹碧华在北大读博期间,曾到他所在的律所有过为期不短的实习。“我跟他说,别做法官了,来做律师吧。但他还是很执著。我能感觉到,他是找到自己的天职了,来律所只是为了学习从律师的角度思考这个司法体制。他是真的热爱法官这个职业,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撕裂的时代,很多法律人都能在他身上找到共鸣。”
2000-2001年间,邹碧华又到美国联邦司法中心公派访学。
无论同事、同学还是在高校兼职时带的学生,都曾多次听到邹碧华讲当年在美国的见闻。他的一位同学说,2001年回国后的一年,邹碧华经常沉浸在一种强烈的刺激中,不断感叹“这才是真正的法官”。
他博士生导师贾俊玲也回忆,博士毕业后到上海高级法院工作的第一年,邹碧华就发现了法院系统的很多问题,在一次回北京看望她的时候,说法院必须改革,并称要写一份上万字的报告。
这件事的后续已经不得而知。但很明显,2008年到2012年在长宁区法院任院长时,邹碧华抓住机会去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践。这对他后来操盘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也提供了丰富经验。
令人遗憾的是,在等待了十多年后,改革的船刚行到江心,操桨的人竟先去了。
律师之友
邹碧华掌舵长宁法院时最著名的一件事,是推动了2010年《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的出台。有人认为,这是他死后得到很多悼念的一项重要原因。
2012年邹碧华还曾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强调法官与律师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否则会破坏法治的根基——信任,给司法公正及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
当时,小河案、李庄案第二季等刚刚过去,法院系统内很多人都对律师“死磕”抵触很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抓律师、限制律师行使辩护权的情况。让原本就很虚幻的“法律共同体”一度更加割裂。
“法官群体还是比较封闭的,主要是在系统内,很少对公众发声。”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说。
这时候,一位法院院长能出来表达对律师的理解,坦陈法官们存在的问题,认为律师的工作有助于法官查明案情,让一些律师很是感动。
富敏荣还介绍,邹碧华没当领导时就很尊重律师。有次他开庭,一位外地来的老律师一份材料找不到了,在庭上很着急。他很耐心地对那位律师说,没关系,我们大家等你。让对方很受安慰,放松下来后,材料很快也就找到了。这个事迹在上海律师圈流传很广。
邹碧华为人谦和,容易接触。他经常参与律协的培训活动。由于专业扎实,律师们都认为他可以沟通,有时能说服他,有时也被他说服。
邹碧华2010年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很多青年法官和律师的案头书。
“所谓的共同体应该是一个思维的共同体,不是说都有一个学历就行了。”长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海峰说,除了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和质量外,“现在上海的很多法官和律师都用‘九步法,相互理解起来也更容易了”。
邹碧华生前的最后一条微信,转发了上海法院律师律师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并评论“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曹红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诉讼服务平台是邹碧华生前非常重视的一个项目,到上海律协的三次调研,他都亲自参与。
律师服务平台将对案件的流程进展即时公示,什么时候立的案,什么时候开庭,执行进展到了哪一步,每个程序多少天内必须完成,一目了然。平台实行实名制,律师和法官还可以在上面互相评价。
逝世前半个多月,邹碧华在全国律协民委会2014年年会上曾发表一段30分钟的演讲,谈的还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他在演讲中引用了一句话,“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
解放法官
中国法院的一大特点,就是工作非常繁琐。法官们除了办案以外,还有信访、调研、会见、写材料等各种任务。具体工作量有多少,往往是一笔糊涂账。
邹碧华一直强调要解放法官,让他们能够把精力集中到审判上。首先做的,就是统计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总量,进行合理分工。
他特意找人设计软件,让长宁法院彻底实现了全面上网的无纸化办公。每个人每天做了什么工作,用了多长时间,产生了什么文件,都要即时记录、上传到系统里。
全程留痕完全可视化的好处是,方便调配工作。需要分工配合的,各个部门和经办人间很容易看到彼此的进度;如果事情卡住了,在哪个环节也一目了然。
最令法院头疼的执行和信访,各自设计了相关系统。
执行案件不再一人包到底,按照接案、查控、强制执行、研判等阶段落实到人,分段管理,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开庭要全程录像,接访过程也要全程录音。“如果一个人老来说反映情况总没人理,就给他看这些记录,就算结果可能难如人意,有些也就不闹了。”一位法官说。
而根据不同工作的性质、数量、步骤分工后,具体经办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边界也更清晰。在过往,法院一方面抱怨案多人少,其实内部又忙闲不均。有了这套系统,老实人不会再累死,而想偷懒的也难了。
人员分类改革
邹碧华长宁推行的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是他在美国联邦司法中心研究的题目。
让他印象很深的是,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们把精力集中在控制庭审、研究专业问题和做判断上,法官助理分担了很多和法律有关的程序性工作,而大量的行政性事务都有专业的第三方来负责。
整个法院也是以法官和案件为中心来运作,其它部分都为法官服务。每个法官都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确保能够安静思考,不被打扰。
而在中国,很多法院最常见的工作模式,是法官带书记员,书记员一定年限后晋升为法官。这意味着除了主持庭审,两者的工作基本全面重合,至于具体分工,很多时候只取决于书记员的能力。
有的书记员能顶半个法官,甚至判决书都是他写,法官基本不怎么改,有的则只是负责打字记录,安排下案件排期,扫描判决书上网等。
邹碧华认为,打字本身是一件专门性的,但和法律适用能力无关的工作,没必要交给那些作为法官预备阶段的书记员们做,他们也未必擅长。还有安排案件排期、扫描判决书上网等,也可以交给内勤部门,或者外包。
在为期一年的试点过程中,长宁法院设立了专门负责记录的书记员,和案件排期等行政事务一起集中管理,不再放在各业务庭。原来的书记员改为法官助理,负责和案件有关的程序性事务,包括送达、调查取证,和鉴定机构、其它部门沟通等,并负责起草判决书的初稿。
法官的主要工作是主持庭审,并完成最终的判决文书。这样,法官的工作得到了大大的减轻,有时间去好好思考,研究案件和撰写更好的判决书。法官助理虽然比以前的书记员要承担的任务多了不少,但不用把精力消耗在那些没有技术含量的纯事务性工作上,比如打字。
法院大楼装修改造的时候,邹碧华还专门找人重新设计,为每个法官隔出了6-8平米的一间独立办公室。因为“法官是做判断的,需要睿智、清明。”
“背‘黑锅前行”
2014年起担任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兼司法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办公室主任后,邹碧华作为执行者之一获得了施展抱负的更大舞台。最初一轮的六个省份试点中,上海司改方案首先得到中央批准。后续的各省,难免不会有所参考。
上海方案中最刺激人眼球的,是33%的法官员额制比例。不少人批评,上海本来就案多人少,员额过低,且可能将有能力但资历较浅的年轻法官一刀切掉。有人质疑:恰好三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来的?是不是领导一拍脑袋的结果?
对于这一数字,上海司改团队曾做过详细的计算。根据在长宁的经验,他叫信息处选了四个区的法院进行计算。每个法院具体办案的人员有多少,每年的案件量又有多少,再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进行权重测算。同时考虑法官们每年用于办案的时间大概占多少,信访、执行、调研等又分别占多少,据此核定比例。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邹碧华的同学郑戈介绍,邹碧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偏向法院,只想着尽量多地争取名额。
“他常说案多人少是个伪命题。信息化、可视化以后,有多少承办人,实际的办案量都很清楚,算下来33%是够的。问题只是怎么选择这些人来,肯定不能按年限一刀切。光看办案量也不行,复杂案件和简单的不一样,所以需要很复杂的算法。他们反复弄了好久。”
最高法院司改办法官何帆回忆,在上海举行的“法官工作量测算与法官员额制改革座谈会”上,邹碧华的PPT展示再次震惊全场。他对人案大数据库、案件权重测算法、工作量可视化的展示,精细、科学、周到程度,令参会者叹为观止。
何帆与邹碧华最后一次见面,是在2014年11月29日,谈的仍是33%的话题。邹碧华坚持,一定要避免一刀切,让真正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曹红星介绍,他们特意算过法官队伍的年龄构成,核定比例时,也会结合大数据考虑梯队建设,即便在员额制推行后,尽量保障法官们能有合理的晋升速度和空间。
邹碧华还告诉何帆,他让人搜集了微信上所有吐槽司改的文章和段子,报给领导参考,也时刻提醒自己避免犯错。“背‘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