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定
用政策制度加强作战部队干部队伍建设
●唐小定
近期我们结合工作对部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感到,当前干部思想稳定,但影响制约作战部队干部发展和现实思想问题还比较突出,值得各级深入思考和研究。
近年来,总部在加强作战部队团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上力度很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上也下了真功夫,出台了好政策。但形成作战部队干部发展的比较优势还不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生活压力大,忧后方。从经济压力程度来看,营连两级相对大;从压力阶段来看,30至40岁是困难期;从压力对象来看,结婚的比没结婚的负担重,家属有固定工作比没工作的压力小。从家属随军工作安排来看,虽然2013年总部和各省市都出台了随军家属安置办法,但切实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还缺乏硬性要求,除个别家属因个人特长和家庭背景能在驻地找到合适工作外,95%以上的家属都找不到合适工作。尤其是营职干部大部分年龄在30至40岁,普遍处于工作繁重期、婚育高峰期、子女入学期、生活纠葛期、转业二次“迁徙”期,近75%的子女已入学,还有的两地分居,老人孩子不能正常照顾,家庭经济压力大,致使心理压力大,容易分心走神。
二是岗位竞争压力大,忧进步。作战部队基层主官满4年后提升难度大,部分面临“到线”的正营职干部对提升副团心情迫切,但正营职干部与副团职干部编制比例偏少,岗位竞争激烈,每年除交流使用外,内部解决提升问题空间较窄,大部分正营职干部存在晋升难但又恋恋不舍的犹豫心态。
三是战备训练压力大,忧打赢。实战化训练是推进作战部队训练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训练问责、追责在各部队初显成效,为提升部队战斗力注入了强心剂,但随着近年来部队演习训练任务加重,野外驻训时间长,大部分干部感到精力吃紧,身体吃不消。本领恐慌、岗位恐慌、责任恐慌明显,身心不适应,思转盼走,不愿在作战部队工作、想交流到非作战部队,不愿在基层磨练、想到保障单位过舒服日子等现象日趋明显。
四是管理工作压力大,忧安全。作战部队高危课目多、动车动装多、大项任务多,人员思想难掌控。在作战部队安全工作方面的比重要远远超出军事训练,给在作战部队一线抓作战训练的干部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和安全压力。
形成作战部队干部发展比较优势,要在完善体制编制上下功夫,在干部成长进步上下功夫,在提高福利待遇上下功夫,形成在作战部队工作“吃苦吃香,有为有位”的氛围。
一是解决优秀基层指挥员保留难的问题。战斗力生成重在作战部队,作战部队重心主要在基层,基层建设主要靠干部。如何保留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会指挥、懂作战的优秀干部,事关基层建设水平高低。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作战部队优秀人才保留难日趋突出。正连调副营时间长,正营调副团难度大。从部队人才成长规律来看,一名营职指挥员成长需要12年左右,通过10多年的岗位锻炼,这部分干部工作经验丰富,岗位历练完整,年龄正在30至40岁的黄金期。表现优秀的营主官因编制岗位受限、年龄偏大等原因转业地方,造成了优秀指挥员流失,有损部队战斗力建设基础。建议出台基层正营职干部优秀人才保留制度,参照机关不明确职务浮动标准,按照20%比例设立副团岗位,实施行政技术并轨制,任正营满3年表现优秀的干部可晋升行政或技术副团。
二是调整机关干部相关编配比例。旅团机关是最基层的机关,既要担负对一线的检查指导,又要开展各类调研、汇报等,加班很多、任务很重。但从现行情况来看,旅团机关晋升副营职比例只有20%,虽然都略有超编,但当前排长任职起点高,机关正连职干部多,任职满三年,表现优秀的晋升副营比较困难,主要原因还是编配比例不合理。现在旅团机关还执行1998年总部规定的机关不明确职务编制标准,副营职编制岗位偏少,编配比例的不合理严重制约了旅团机关干部的发展。从近三年我部机关干部晋升副营情况来看,有主官经历的要3-4年,没有主官经历的要4年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对团机关干部不明确职务编制比例进行适当调节,减少副连职干部比重,增加副营职干部比重。
三是优化基层技术干部编配结构。营以下分队编配技术干部看起来符合作战实际,但从作战部队现实情况来看,这部分技术干部地位很尴尬,作用不明显。从技术干部教育管理环境来看,技术干部需要较为宽松的科研环境、研究氛围和工作平台,这些基层营连都无法满足;从技术干部任职时间、成长经历来看,技术干部普遍兵龄长、年龄大、军衔高,反而给营以下分队管理者带来难度。从作用发挥上来看,除技术性强的兵种专业部队作用发挥较好以外,在步兵、工兵、舟桥、特种兵等其他兵种部队,作用发挥不明显。建议基层分队技术干部参照卫生技术干部模式,在团以上单位保障部门成立技术保障中心,实施统一管理,集体攻关,战时或演习训练派出加强。
四是提高作战部队福利待遇。把制约作战部队干部发展的政策规定完善好,确实形成作战部队与其他部队具有发展上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务晋升政策,同一职务晋升,作战部队应该比非作战部队快,政策制定上要明确规定。完善福利政策待遇,切实提高作战部队干部的实际收入,强化在作战部队待遇上的明显优势。完善转业安置政策,建议对作战部队自主择业的干部,可以视情提高发放工资基数;对选择计划分配的,参照艰苦地区制定加分标准;对参加过全军性质的演习演训和比武竞赛的,优先安排。让同等条件下的作战部队转业干部比非作战部队的更具有优势,解决“在位时辛苦、转业时吃亏”的矛盾。
【作者系73116部队干部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