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芬芳
(一)
故乡,那个偏安鄂南一隅的小乡村,最初是以一篇励志文的形象影响着我的人生。
它那贫脊,那满目疮痍的样子,祖祖辈辈沉闷苦兮的农人,酷暑里永远干不完的农活,以及对骂时粗鄙不堪的村妇……每一样都曾深深伤害我,以致很小的时候我就为自己的出身绝望。在怀想我的人生路时,我发誓好好读书,读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来。
童年时代,一年四季放了学就要割猪草,做家务。暑假来到,大规模农忙也来到了,收黄豆,收小麦,摘绿豆,除芝麻草。晚上也不得消停,得跟着母亲在打麦场挽麦秸把子。再晚一点,便是艰苦卓越的“双抢”运动。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稚幼小脚板烙在乡路上,一股疼痛自脚底升起,通身不能舒展。一天的活计在太阳还没出来就开始,早饭都是在田边吃的。先收谷子,后插秧,人们弓腰在烈日里发奋,汗水滴嗒,小腿被蚂蟥叮得伤痕累累。搞不好还会割到手指。血流如注时,用一坨泥巴糊住伤口止住血,接着干,常常是一口气忙到上午十一点钟。下午一般是在四、五点钟才出门,仍酷热难耐。辛苦无边里,小孩会憧憬有个人来帮忙,母亲就说“人少好过年,人多好栽田”;小孩说腰好酸背好疼,母亲说“蛤麻无颈,小孩无腰”;小孩偷懒站着不动,母亲说“太阳落土,懒人发武”。母亲哄着小孩干活儿,间或带着小孩找地儿乘个小凉。坐到树荫下,母亲伸手抚着孩子被汗贴在额前的刘海,无比怜惜地说,伢崽,好好读书,以后考出去当工人。工厂做事都坐着椅子的,还有大风扇吹着呢。一个暑假忙下来,开学时,大人小孩,个个都有了一张饱受日光浴的脸,外加小腿上一圈酱红色水锈。念乡村小学时还没什么,大家都一样。后来去到城里读书了,返校时都不敢见人。
那时的农人战斗力可谓非凡。“双抢”伊始,田野里是一片金黄。当他们操着家伙进场劳作,金黄成片成片倒下去,眨眼间清场完毕。男人们赶着牛儿下田犁过之后,迎来一片亮堂;再把新一季秧苗插下去,漫山遍野顿换绿妆。
把捆得跟“小山包”一样的早稻挑回家,该是“双抢”运动最艰苦的一环。光着膀子的男人操起枪担来到田埂,先将枪担一头刺进“小山包”,背靠小山蹲下去,一声怒吼着起身,小山包便到了男人的后背上。再靠近另一座小山包,将枪担另一头刺进去,半蹲着一用力,挑起两座“小山包”就跑开了。他们成群结队跑在乡间小路上,肩头无一例外搭着一条湿漉漉的毛巾,走一步,哼一声,抹一把汗。这个时候,也是男青年证明爱情的时候。他们跑到姑娘家来,挑着“小山包”跑在老头子前面,极力显摆着自己。果然,季节过后讨得美人归。
父亲从来是一个人做这苦活。姐夫一米八高个儿,又壮又结实,他一年年摩拳擦掌着要表现,但父亲从来不允。父亲也不让自己的儿子挑。父亲说,他挑了一辈子,他的孩子不挑了。有一年,念着高中的弟弟硬是要试一试,弟弟挑到半途,不堪重负,猛地把担子丢到路边。休息一会儿接着来,竟然又一口气挑回家了。弟弟为此得意洋洋,满脸骄傲。晚上父亲坐在灶台边喝了几口酒,发一个呆,突然就骂开了:“狗日的!那谷粒全给他丢落在路上喂鸟了,挑回来的都是草!”
(二)
村南边有一片湖泊,村人叫它“湖地”。
湖地那座小拱桥有个很辛酸的故事。说是,村里有个不肖子,打爹骂娘,好吃懒做,无恶不作。有一天被村人捉住,身上绑着大石磨带到桥堤下整家规。他母亲跟着人群一起去了,母亲原意是吓一吓儿子,盼他悔过的。结果到了桥堤面,闹哄哄里不知怎么母亲就真把儿子给推下去沉了。母亲回家后,被人们当大义灭亲的楷模传颂,真真是有苦说不出,就老是哭,后来就哭瞎了双眼。
湖地,该是那不讨喜的故乡全部欢乐所在了。每年四、五月间,湖地总会发一回大水。那水来势汹汹,一直要淹到村脚下。男人们天不亮下湖,在家门口布下天罗地网。天亮之后,湿漉漉的人们把湿漉漉的鱼篓往大脚盆一倒,挟着湖地气息的鱼儿跳出来,闹醒了乡村的晨曦。
夏日的湖地,是一个女子的二八年华。那湖水丰腴,清冽,光华闪闪,随处可见湖底摇曳生姿的水草和悠闲游乐的鱼儿。湖面景致,借用汉代民歌《江南可采莲》来形容恰到好处:
江南可采莲,
莲叶荷田田,
鱼戏莲叶间。
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每一个小孩都是一只鱼。我们在莲叶间打猪草,摘莲蓬;时而畅游一番,时而在淤泥里掏一根脆嫩的藕带换换味口。女孩子突发奇想,拿荷叶编一个在电视里看到的大洋帽,再在偏头处插一支玫红色荷花,临水而照,脸红一笑。
在湖地摘莲蓬明明就是一场文化活动。只可摘下适龄的莲蓬当美食。莲子呈柠檬黄的那种太嫩,摘了可惜,要留着再长一阵子。莲子长到青里发黑的,已然老火,也不要摘了,留着它自有妙处。
这个妙处得等到冬天才能显露。那时湖地已经干了,某些平地长着草筋,成为放牛的胜地。放牛娃把牛安顿在草地,就下到干湖里寻夏日留下的妙处——大自然最是实诚,夏放一粒籽,冬献一粒籽。那些落在湖泥里的莲子已经老得坚如磐石,像敲核桃那样敲开漆黑的外壳,莲米却仍洁白如新。用指腹掂起一些放进嘴里,清甜里带着清苦,是乡村小孩沉闷冬日里最好的零食。
冬天的湖地,还是十里八乡的农人们搞副业的集中营。扒鱼摸虾挖野藕,每一样都来钱。湖地生的藕瘦长,身子是灰紫里缀着小麻点,它炒炖皆美,生吃清甜,熟吃粉糯,和着排骨煨,连汤都是紫色的,入口即化,美不胜收。这样的尤物,得来自然不易。它躲在深深的湖泥,时深时浅,七弯八拐,挖起来就像探一段谜宫。那些年,父亲的冬天一直在探谜宫。他总是在早饭后,腰间绑一根草绳,肩头扛着铁锹朝村南边走去。父亲下湖都是一整天,午间给他送饭,端着一只鹅黄色搪瓷碗,碗底装着压得实实的米饭,面上盖着煮得紫黑的藕片。当我终于在一堆酱黑的湖泥坑里找到父亲,饭是早就冰冷了。父亲并不介怀,坐在湖堤,筷子往沾满泥巴的衣服上一抹就埋头扒拉。
父亲一般在鸡进笼时分回家。他步覆艰难进了门,把背上的藕捆一放就扑向灶边。母亲接过来忙活,母亲把它们摊开,美的掩护着丑的,很快就扎出一个360度无死角的藕捆。次日天没亮,母亲挑着藕捆去镇上卖。那么辛苦挖回来的藕呀,那样好的东西,只是三两角钱一斤。一个男人的一天加一个女人的大半天,撑到边就挣个十来块钱。但不要小瞧这些钱,年后,开学了。人们拿着一个冬天从湖泥掏出来的小钱,领着孩子去报名。一张张骨血里洇着藕香的小钱交出去,换回带着书香的课本。一代代乡村人啃着这课本,奋发有为,逃离故乡。
(三)
故乡人从来重教,小孩也争气,考名牌像摘黄瓜似的令人称奇。如今我常猜想,也许,这是得益于我们有一个励志的故乡吧。
考出去的人再回乡时,穿着体面的衣服,谈吐嬗变,脸子白了,也光彩了。他们在村子里行走,心间老蹿着一股子优越感;为儿时厌恶过的一粒虫子惊喜,质疑儿时一口闷的野果子不卫生了。他们也怀旧,遇着一帮子人,就要坐在我祖母门口谈起那些年的小莲蓬,小虾米,以及某次采莲蓬误入藕坑呛了一肚子水。有时得了一些乡味浓郁的照片,传到网络上去,立马引来集体怀旧。
那些当年挑着“小山包”在路上飞奔的爷们,如今集体衰落成枯藤老树样。他们对回乡的孩子无比敬仰,总要上前搭讪:
“回来了?”。
“回来了!”
“几时走啊?”
“吃了饭就走。”
是的,如今我们一般都不在老家过夜的,受不了乡村的蚊虫。许多人喜滋滋领着孩子回乡,都获蚊虫赠予一身红疱,落荒而逃。
回不来的,除了当初的放牛娃,也许还有那古老的故乡。如今村人流行买米买菜吃,田野再没有黄妆换绿妆的壮观。空调打败了高温,水泥路通到家门口,一次性塑料杯碗和彩色塑料袋落在草丛各处,看起来倒别有景致。只是这繁华并不能掩饰冷清。如今小孩是没有了,都去了镇上念书;青壮年则弃农打工去了,老太婆们去城里带孙子了,村里只留下几个干巴巴的老头儿。
人少了,房屋和狗倒多了起来。在村子溜,随处是院子,两米来高的城墙,无一例外配着森严的大铁门。那门大部分时候是紧闭着,从门口只是经过,仍然会有一只大狗隔墙怒骂,搞得人狼狈如小偷。
如今小轿车开进来也没人围观看热闹了。从车里走出来的,是天仙模样的城里媳妇。他们带回来的小孩,姓着祖祖辈蜚的那个姓,却说着拿腔拿调的城里话。孩子猴子一样在村里乱窜,追鸡,打鸟,扑鸭子,可笑极了。
(四)
大约是在两年前,一个消息说,邻近村子的机场要改民航机场,村子被列为未来机场领地,面临拆迁。
消息一出,锈迹斑斑的老农们顿时就鲜活过来。他们清查着自家废弃由久的土地,见缝插针在村子里大兴土木;一些离乡几十年的人们纷纷回来认祖归宗了。人们脸上显露着一种很奇怪的表情,明明是狂喜,面上却又盖着一丝痛苦的隐忍。对于他们来说,靠着这养育了祖辈的乡土发老来财,也许是有忘本嫌疑吧。
背着相机在村子里角角落落拍摄的时候,我常常有跪下来亲吻脚下这片土地的冲动。我想,我们应该集体给这片土地磕三个响头,不把额头磕破不算。我们还应该把泪水流进这片土地,捧一坯故乡土,装一瓶故乡水,生生世世留下来。因为从今往后我们再没有了。
这种忧伤蚀骨的情绪,常常令我整夜不能眠。某一天,招呼了几个一起长大的友人去湖地。我们一路走,一路忆起某年7月偷鱼的故事,我们把别人下的网割断,把网子里的参子鱼偷出来藏在猪草里带回家。这行径当时那样惊心动魄,如今道来竟是舒缓的温馨。
一排小白屋出现在不远处。记得那儿是我们的绝佳放牛场,但如今它是养鸡场了。想要看一看,没靠近就有一地鸡毛味扑面而来。我们只是驻足静默了一小会,就有两只大狼狗蹿出来叫骂着,凶猛之极。
一伙人如丧家犬般逃离。站在角落,观望。
我们的湖地,真的已经成为别人的领地。它被分成一个个形状规则的版块,这儿养鸡,那儿养鱼。湖水是早就干枯了的,废弃的湖泥被机器翻出来,胡乱散堆着,风吹日晒,再也不复当年那羁傲不驯的高贵和灵性。
它是接受了它的宿命么?就那么静静地摊在那儿,无尊严,无涟漪,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边角余料在风里消蚀。
城里人倒还惦记着它。听父亲说,年前一拔拔城里人来买湖藕,一斤都开到15块钱了,还把车开到堤上,挖起来就装车拉走。“只是可惜,差不多找不到那东西了。”父亲说。
我常想象那一天。当机车隆隆开进来,村人的心情,铁定要与脚下的土地一起肝肠寸断的。毕竟那是他们曾经流血流汗奋斗过的地方。我大概是矫情过了头,竟然又忍不住去问一个老人会不会?老人当场斥责我:“种田很好过么?你是洗掉了脚上的泥巴才这样说吧,要不你再回来试试看?”
我顿时语塞。我铁定不敢试的。我曾经那样坚强地用稚嫩的身心挑战那酷热,倍受摧残,如今倒害怕夏天了。我一年四季拉着窗帘不肯见阳光,怕晒黑,怕晒丑,梦里仍旧摆不脱那邪恶的蚂蟥叮咬。如今,是断然不能承受那恐怖的“双抢”运动了。
可我心间的哀愁,明明又那样深重真切,那样难以承受。我很困惑。我们对于故乡,到底是怎样的感情?我们无疑爱着它,却又在骨子里嫌弃它。我们靠它养活,又拼着命要摆脱它。当我们终于离开,我们为回归喜欢雀跃,却又只肯接受客居的现实。而当有一天我们终将失去它,又陷入前所未有的无依感里,身心飘零。
故乡情,竟是这样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结么?我不知道。我唯一敢于肯定的是,很快,我就要成为一根无根的野草,永失那生我养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