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民进北京市委员会
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文 民进北京市委员会
近年来,北京市为了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已经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比如职称评定同等待遇、给予接收企业社保补贴以及小额贷款优惠等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取得预期效果。
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对于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既可帮助为数不少的大学生解决就业等安身立命问题,又可帮助一些中小微企业解决用人荒问题,促进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市为了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已经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比如职称评定同等待遇、给予接收企业社保补贴以及小额贷款优惠等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取得预期效果。
民进市委通过对近2000名大学毕业生、数百个中小微企业、80多所北京地区高校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发现还存在着许多因素,影响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信心,影响中小微企业接纳大学毕业生的积极性;进入中小微企业工作的大学生,超过七成一年左右就选择了离职,坚持两年以上的不足两成。
调研发现,大学生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存在三大困难和顾虑: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相关政策信息不了解。很多大学生对中小微企业了解甚少,普遍认为民营企业缺乏竞争力,生存环境恶劣。由于获取企业发展状况及招聘信息的渠道有限,不了解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削弱了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热情和坚持工作下去的信心。
二是对在中小微企业长期工作缺乏安全感。仅有三成受访大学生表示,对在中小微企业工作感觉还算满意。近七成大学生认为,中小微企业工资待遇偏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保障不到位,工作不稳定,培训机会偏少。大学生或者不愿意去,或者去了也无法安心工作。
三是对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感到担忧。超过一半的受访毕业生表示,在中小微企业工作,虽然也有发展空间,但发展路径很不清晰。有七成多的受访毕业生认为,在中小微企业工作,经常处于加班状态,没有提升新知识和新技能的空间,对自身职业素养的提高和发展前景感到担忧。
调研中还了解到,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大学生就业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顾虑和希望。
一是企业摊子小,处于发展阶段,不足以吸引能力强和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就业。二是新招录的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而企业资金紧张、条件有限,无法开展岗前培训,因此企业更愿意招录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三是在当前大学生创业浪潮下,一些小微型企业特别欢迎大学生能到企业来创业,有的企业甚至表示愿意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股份。
针对上述情况,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共赢,建议:
第一:搭建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门和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就业服务平台,从招聘、认证、宣传等方面为企业和大学生提供服务。全面提供中小微企业的招聘需求,加强企业招聘和学生求职信息的对接。基于平台企业信息,建立以中小微企业法人社保号为依据的征信认证体系,为企业和大学生提供政府或第三方平台保证。发布北京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就业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和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
第二,加大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学生的政策奖励力度。可参照基层就业奖励办法及西部就业奖励办法等,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满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政策奖励。奖励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一次性现金奖励,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予以加分,奖学金政策向有两年以上小微企业工作经历的在读研究生倾斜,等等。
第三,创建高校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服务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项资金,一是负责毕业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二是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适合大学生参与的实习项目、科研项目与高校大学生进行协调、匹配,提供包括项目申请、实习申请、协议签定、成果审核等全程服务。
第四,加大对招录大学生的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调整现有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优惠政策定位,或增设人才发展基金,以项目制、奖励制、资助制等不同形式,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吸引大学生和留住人才。
第五,出台大学生到微型企业创业奖励政策,实现大学生创业与企业发展共赢。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以创业者身份进入微型企业,视同大学生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将微型企业已有的注册、资金、管理等优势与创业大学生的知识、热情优势相结合,实现共赢。在大学生享受创业政策优惠之外,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分配等方式与大学生合作发展。同时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如在企业贷款额度及利率方面,给予一定优惠补贴;在企业“五险一金”方面,通过税费返还方式予以补贴。
责任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