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友
【摘要】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国家非常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已经出台了不少文件政策,但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实际就业过程中仍遭遇不公。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期实现大学生弱势群体更加充分有效的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弱势群体 就业帮扶 政策 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1 -0020-02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再创历史新高,总人数达727万。对于这几百万的大学毕业生,顺利的实现就业创业,是他们的重要梦想。而在现实求职过程中,种种的就业不公,剥夺了毕业生在求职道路上的机会,阻碍了他们美好梦想的顺利实现;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过程中更是难上加难。而一些用人单位,在选人用人上给予大学生不公正的待遇,对全社会人才的科学选拔和使用同样带来了弊端,更可能破坏整个社会就业环境,影响社会公平。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其表现
所谓大学生弱势群体(以下简称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于强势学生群体或者正常学生群体的概念,可以定义为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在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权益实现、教育资源的享有、教育机会获得、竞争能力、自身素质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或比较劣势境况,在教育资源分配和社会竞争中弱于其他学生群体的学生 群体[1]。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弱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理缺陷。大学生虽然生活在象牙塔里,但也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之中,如果自己的肤色、身高、体重或外表特征与正常大学生不同,就可能产生自卑或行为障碍。如容貌丑陋、身材矮小、肥胖和生理缺陷等,都可能使大学生对自己感到不满意或者自卑。在此情况下如果教师不及时地加以教育与正确的引导,都可能导致某些大学生产生悲观、伤感、自卑或自暴自弃等行为,而不能正常地与同学交往,与学校大环境相适应。
第二,心理存在异常。大学生虽然是社会活动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但从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观察来看,部分大学生心理上存在着一系列适应障碍,有的甚至严重影响着大学学业的完成。大学生心理异常主要表现在信心缺乏、情感脆弱、适应能力差、 自控能力低、人际关系紧张等方面。由此可见,心理问题也是造成大学生成为弱势群体的重要原因。
第三,成绩落后的大学生。大学生考入大学前都有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考大学,当他们真正的考入大学,反而不知道在大学校园里要干什么,从而造成了很多大学生无所事事,沉迷于网络游戏、谈情说爱或者贪图享乐,精力没有用于学习上,经常体验学习的失败感,没有承担大学生应有的责任,不能胜任大学生的社会角色。
第四,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或兄弟姐妹多人上学或单亲家庭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的经济来源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多数大学生牺牲休息甚至学习时间进行各种校外兼职和勤工助学活动,为此许多大学生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二、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的特殊性及其原因
第一,学习环境与社会条件的变化。由于当今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的学习环境、学习方式、管理模式等都与中学时存在很大差别,如果抵挡不住各种诱惑,就会导致部分大学生沉迷网络,学习成绩下降,从而丧失中学时的学习优势。而现实中各种荣誉往往是与学习成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习成绩差意味着获得各种评奖评优、担任职务的可能性不大,这往往使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感觉自己“逊人一筹”,不愿与同学和老师接触,有时还会表现出一种“畏惧”心理,怕老师质问。长期以往,这些学生就可能丧失很多锻炼成长的机会,从而达不到大学教育的目的,变为弱势群体[2]。
第二,教育方面的缺陷。在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完全进入大众化阶段,教学过程中,课程设置缺乏创新性与实用性,有些教师上课缺乏吸引力,导致学生上课不听讲,课后不复习,部分大学生的毕业质量在下降。大学生缺乏积极进取和自学的能力,而一些大学生创新意识不强,实践操作能力又差,正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被用人单位拒绝的主要原因。
第三,市场经济的影响。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市场经济的竞争,从而为大学生充分发挥自身竞争力,进行平等竞争提供了机遇,而且这种竞争随着经济的转型升级愈演愈烈。社会现实对于大学生就业竞争的影响日益加深,再加上就业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就业歧视现象,深深的影响着大学生顺利就业。
第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由于经济发展的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大学生成为啃老族,甚至一些官二代、富二代等大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深深地影响着周围的大学生,感觉自己很优越,旷课、补考甚至重修一切都不在乎。社会上出现的腐败堕落现象也摧残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灵,使他们出现了道德滑坡、盲目攀比、贪图享乐的行为。有些甚至认为知识无用,上课玩手机,形成了课堂上的低头一族,为此形成了有人说:“大学生上课不费脑子,费流量” 的说法,偏离了上大学的真正意图。
三、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帮扶政策研究
现今对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帮扶的主要政策措施,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要求做好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帮扶工作。但实际工作中还远远不能很好的解决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帮扶政策。
(一)国家层面
第一,要想根除大学生弱势群体求职过程中的困难现象,最根本的是发展经济,因为出现就业歧视或者就业难现象的首要原因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大于求和结构性不平衡。因此,就业歧视或者就业难的根本解决,需要不断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3]。
第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制度的监督管理。在《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有关于促进公平就业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多是原则规定,少有具体措施,缺乏操作性,也缺乏出现违规行为后企业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和惩罚措施,而且往往执行的力度不够,缺乏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政府层面
第一,完善政策框架,建立帮扶机制。制定各种政策配套措施,不断改进就业困难工作体制、机制、模式、方法和手段,建立起与市场机制、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就业帮扶机制。[4]
第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重点难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要多方位拓宽就业渠道,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把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作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主攻方向,同时,要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把大学生创业能力、就业率、职业适应能力、用人单位满意率等指标逐步纳入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促进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5]。
(三)社会层面
鼓励和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非政府组织帮扶大学生弱势群体。国家已经出台并实施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制度;雇佣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组织实施“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做好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等等。但是力度还不够,比例还不够高。而对于女大学生就业问题,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有相关规定,但也应该切实考虑到女性的生理特点,对于聘用女性就业较多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优待政策。
(四)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要树立理性的人才观和用人观,消除用人歧视,为每一位应聘的大学生提供公正、平等的就业机会,实现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学校层面
第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调整教育结构。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就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要帮助大学生构建开放的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的修身立命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平台,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保障。积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企业、弱势群体和高校三方共赢、三方共管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推进高校和企业联合办学,订单式培养;二是注重发挥“实习基地作用”,实现实习、就业创业一体化等方式,形成企业与学校之间人才培养的互动机制,不仅消除大学生的就业后顾之忧,而且能够让学生尽早了解企业,安心学习专业知识,增强实践的机会,而且能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也能够解决高校师资紧缺和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6]
(六) 大学生弱势群体
在恰逢“史上最难就业年”之际,大学生应该充分的利用大学资源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储备职业技能,来应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状况和自身特点,充分了解意向行业及企业的用人特点和需求,做到有的放矢,主动出击,选择到中西部、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偏远农村等就业容量相对较大、竞争相对不那么激烈的地区和行业就业。如果在求职过程中,确实受到了明显的不公,也不应逆来顺受,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捍卫自己的权力。只有大家勇敢向就业不公抗争,就业歧视的现象才可能逐步得到遏制。
总之,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企业多方面共同努力,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的帮扶政策和措施,更加需要大学生弱势群体自身勇敢面对现实,提升自己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充分就业。
参考文献:
[1] 曾准.大学生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研究[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5,(2).
[2] 陈勇.大学生弱势群体的表现、原因及对策[J].《群文天地》2011,(5).
[3] 邓宇.何不立法反对就业歧视.《光明日报》[N]. 2013-12-23.
[4] 陈智旭.贫困大学生就业帮扶政策分析及建议[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10).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Z].(国办发〔2014〕22号).
[6] 侯鲲、韩永升.高校家庭经济贫困生就业现状分析与对策[J].《出国与就业》2010,(5)37-38.
[7] 中国残联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4年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Z].(残联厅发〔201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