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军人军属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2015-01-08 15:15朱东成,张吉昌
国防 2015年6期
关键词:军属驻区法律援助

近日,由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武部与区司法局牵头,组织驻区十余家部队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互签委托书,完成法律责任承包对接。一直以来,中山区法律机构把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在各驻区部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受理部队官兵及军属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法律诉讼等。机构还规定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免于经济条件审查: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等人员。军队文职人员、在编职工、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参照军人条件执行。这些举措,既强化了驻区部队官兵的法治观念,又为官兵提供了法律服务,深受官兵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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