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性事件官方通报的三大忌讳

2015-01-07 02:19
声屏世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通报灾难哈尔滨

吴 辉

本文责编:胡江银

2015 年元旦前后,河南、上海、哈尔滨等地先后发生数起恶性灾难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照例,灾难性事件发生后,官方常常会发布新闻通报。在上述三地的三起事故后,河南、哈尔滨发布的官方通报因为大篇幅提及“领导重视”之类的信息,引起广泛的社会批评,发布新闻的通报本身成了“新闻”,官方面临的舆论环境更为复杂。相比之下,上海踩踏事件的官方通报并未受到多少诟病,人们的关注点仍然集中在灾难本身。

回顾近年来灾难性事件的官方通报,可以发现引起广泛争议的并非个案。发生灾难性事件后,如何写作一篇适当的新闻通报,是各级各地的新闻宣传部门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本文以2014 年12 月15 日河南KTV 火灾、12 月31 日上海外滩踩踏和2015年1 月2 日哈尔滨商场火灾等事件为例,结合危机处理5S 原则和新闻传播规律,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谈谈写作灾难性事件官方新闻通报所要忌讳的问题。

忌讳一:把灾难当舞台,把领导当嘉宾,一一隆重介绍

灾难发生后,公众最关心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责任,二是情感。责任涉及谁是谁非的问题。发生重大公共灾难,政府管理部门往往难辞其咎,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的做法极易引起公众反感。情感关系到公众的内心感受,政府应该站在受害者的立场,表示同情和安慰,尽快公开表示歉意,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公众情绪。在危机处理中,这叫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ing the matter)。

2014 年12 月15 日零时20 分左右,河南新乡长垣县蒲东街道皇冠KTV 发生火灾。当地政府网站刊出两则关于火灾的通报。2015 年1 月2 日下午,哈尔滨一仓库发生大火,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哈尔滨”于3 日凌晨4 时25 分发布消息,通报火灾基本情况。2014 年12 月31 日晚23 时35 分许,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于1 月1 日凌晨4 时01 分发布事件通报。这里对这几则通报作一个简单的统计:

如上表所示,在河南和哈尔滨的通报中,关于领导的叙述占了太大篇幅,公众从中看到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的出场和“作为”。其言下之意是领导是重视的、尽责的、行动迅速的,灾难的发生跟他们没有关系。领导的指示或行动要不要提及呢?当然要。灾难发生后,公众需要看到政府的态度与行动。但是,通报不能以领导为中心,他们的指示与行动不应占据主要篇幅,因为这些本来就是领导应该做的,过多陈述会让人觉得是在为领导洗脱罪责,而这与危机处理的“承担责任”原则明显背道而驰。更不能像介绍嘉宾一样,按照官职的大小,从上到下一一展示。

相比而言,“上海发布”的通报中,关于领导的指示和行动所占的篇幅很小。此外,通报中还有一个人性化的小细节,在标题与正文中,分别添加了3 个“蜡烛”图标,表示哀悼之情,而这个细节在河南和哈尔滨的新闻通报中是没有的。对死者表示哀悼是对公众和死难者家属的情感慰藉,这是危机处理中“承担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基本的新闻伦理也告诉我们,新闻报道应该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对弱者表示同情,对伤者表示关心,对死者给予尊重,对生者进行安抚。面对灾难事件,新闻发布者应该与家属感同身受。蜡烛图标虽小,作用很大,哪怕是虚拟的,传达的感受却是真实的。

忌讳二:忽视重大信息,只顾自说自话,满篇自我表扬

新闻通报本质上是新闻。如果没有新闻,何须新闻通报?无论是河南、哈尔滨还是上海的灾难,受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事实是事件本身,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和结果。在哈尔滨的火灾通报中,消防官兵的救火过程(即通报的最后一段)和伤亡情况是受众最揪心的,也是通报最应该突出的。可是,通报却把这个真正的新闻放在最后,而且关键信息语焉不详,领导的姓名、官衔无一疏漏,牺牲的、失踪的、受伤的官兵则无姓无名,不禁让人心寒。

传播学研究证明,传播者的动机如果是自私的,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那么他的劝服效果就将大打折扣。反之,传播者的动机如果同本人的利益相反,他劝服力量才最大。阿伦森总结说:“假如一个人说服别人而自己得不到什么好处(甚至会失去什么),人们就会信任他,他也会因此而更有影响力。”①

在河南和哈尔滨火灾事件的官方通报中,出现了很多的褒奖性话语,诸如“高度重视”“现场指挥”“迅速调动力量”“迅速查明”“现场组织”“第一时间做出部署”“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全力救治”……很大的篇幅都在宣传官方和领导的积极表现。如此“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宣传效果怎么样呢?受众并不买账,相反有网友讽刺道:“我们就是有这个本事把坏事变好事。”我们党向来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从没提倡过“表扬和自我表扬”。其实,无论是常识、科学还是实践,都在告诉我们,“自我表扬”是没有效果的,自我表扬越是积极,受众越是反感。

类似地,危机处理5S 原则中的系统运行原则(system)和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也给了我们写作新闻通报的启示。系统运行原则的一个要求是“合纵连横,借助外力”。灾难性事件发生后,管理部门不要只顾自已拿着高音喇叭邀功。如果政府部门管理没有纰漏,真的没有责任,也不要自说自话。只有借权威的第三方消息,进行客观中立、实事求是的分析,才会更让人信服。

忌讳三:格式生搬硬套,八股气息浓厚,语气冷漠生硬

灾难事件的通报,主要应写清楚事件本身,什么时间(when)、什么地点(where)、发生了什么事件(what)、涉及或影响到什么人(who)、为什么发生(why)、结果怎么样(how)。也就是常说的新闻报道“六要素”(5 个W,1 个H),一时没有弄清楚的,就暂缓通报。一味写领导的表现无非是某些人的私心作祟,个别领导想表现得好,逃避舆论谴责,少数记者拼命贴金,想得到某种好处。

官方的某些灾难通报,可谓八股气息浓厚。除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不同,用词、句式、主题、结构均大同小异,不能不让人怀疑是套用同一个模板写成的。其中常常会有这样一些陈词滥调:高度、迅速、及时、立即、重要、紧急、彻底、争取、精干、紧张有序、全力以赴、加紧救援……还少不了这样几个固定的句式: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作出重要批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救小组、全力救治伤员、现场指挥调度、搜救基本结束、原因正在调查、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开展善后、家属情绪稳定……不外乎一个“永恒”的主题:领导积极有为,工作尽职尽责,行动迅速高效,形象高大光辉。而结构上则是喧宾夺主,官话、套话、空话挤占了重要的版面或时间,真正的新闻要么缺失,要么语焉不详,要么被陈词滥调排挤到不重要的位置。有媒体讽刺道:“有些常看新闻的读者不到现场,就能替记者把一大段新闻稿写好。”②

危机处理5S 原则中有个“真诚沟通”(sincerity)原则和“速度第一”(speed)原则。“真诚沟通”原则要求政府部门有足够的诚意,诚恳、诚实地对待公众质疑,与公众真诚沟通,取得公众的理解,消除疑虑与不安。“速度第一”原则一是要求快速反应,当机立断;二是要求最先传播最重要的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看到真相。管理部门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遮遮掩掩。

分析河南和哈尔滨火灾的通报,可以发现他们用了很大篇幅突出领导的地位和作用,为领导唱赞歌的嫌疑太重。一边是生命的消逝、家庭的哀伤、公众的愤慨,一边却是浓墨重彩、粉墨登场、例行公事。真诚何在?用意何在?另外,河南和哈尔滨通报都是在表扬了一番领导之后,才介绍关键的火灾信息。救灾过程、伤亡情况不但篇幅不足,而且不是处在受众第一眼就能看到的重要位置。这明显是不分轻重缓急,不能满足受众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的信息需求,不符合“速度第一”原则。

再看上海踩踏事件的官方通报,其中领导的形象就较为低调,“韩正、杨雄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和善后处置等工作。”这样的要求既是实事求是,也是情理之中。两位领导的名字前面也没有长长的头衔,与公众显得较为接近。需要提及的是,上海发布还有另外一个细节,发布者为踩踏事件设置了专门话题“# 关注#”,这种主动、公开、透明的做法无疑是一种诚恳的态度,是真诚沟通的具体体现。在快速传播事故信息方面,上海发布也做得更好,通报先直截了当地介绍事故的发生和伤亡,领导的指示则放在后面。

好的新闻通报一定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坏的新闻通报则完全不问受众的需求和感受,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灾难中的官腔其实是灾难之后的又一轮灾难,它无助于消除安全隐患、救治安抚伤亡人员及家属,而且会恶化群众对官员的印象,当然也无助于某些领导‘减轻责任’。不得不说,这样的报道,不仅违背了新闻伦理,也与基本的人性背道而驰。”③

注释:

①李 彬:《传播学引论》,北京:新华出版社,195 页,1993年。

②戴熙婷:《河南KTV 火灾官方报道:126 字74 个为领导高度重视》,《新京报》,转引自:http://media.china.com.cn。

③王传涛:《灾难报道别再突出地方领导重视了》,《中国青年报》,02 版,2014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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