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脱还是痛苦:从传统文化角度看农村离婚现象

2015-01-06 02:35任义科杨力荣孟格兆山西师范大学山西临汾041004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婚姻传统农村

任义科,杨力荣,孟格兆(山西师范大学,山西 临汾 041004)

·女性文化研究·

解脱还是痛苦:从传统文化角度看农村离婚现象

任义科,杨力荣,孟格兆
(山西师范大学,山西 临汾 041004)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农村离婚事件越来越多,其缘由与其说是当事人争取自由追求解脱,不如说是逃避责任掩盖痛苦。对山西 JK县某乡镇11位村民的离婚案例,可从婚前择偶和婚后经营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传统文化经典对婚姻的阐释,反观现代社会与圣贤教育的差异,可从根本上揭示离婚并非解决婚姻问题的根本办法,也揭示出传统文化教育对于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在当今社会弘扬传统文化也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

农村;离婚;解脱;痛苦;传统文化

一、研究背景

中华传统文化具有5000多年悠久历史,对维系国家稳定、社会发展举足轻重。传统文化的代表是“儒”“释”“道”,三种流派有一个共同的核心,即是《三字经》开篇所讲的“人之初,性本善”。传统文化的大根大本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①。简单而言,传统文化要求人们格除物欲、私欲,提升境界,从而符合自然之道,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然而,由于历史变革,尤其是近代政治运动使得传统文化受到不合理批判,传统文化教育严重缺失。与此同时,伴随着西方文化的引入,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日趋西化,传统的道德观念在丧失,代之而来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其最重要的表现之一是近些年来离婚率的节节攀升,这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隐患。

据统计,中国内地登记离婚的绝对数从 1985年的45.8万对上升到 2005年的 178.5万对;离婚率从 1985年的0.44‰上升到 2005年的1.37‰[1]。关于农村离婚率的变化趋势目前虽然没有详细的数据描述,但是相关文献显示农村离婚率也在逐年增加[2]。婚姻的稳定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幸福,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3][4]。有关农村离婚状况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传统婚姻观念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传统道德观念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3][5];离婚与否不以夫妻“情感”是否破裂为依据,而是以家族利益为标准的传统离婚模式,有利于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的稳定[6];代际伦理和家庭伦理对农村闪离现象起到抑制作用,传统文化的衰落是“闪婚闪离”现象出现的现实背景[7]。(2)传统婚姻观念是封建的,对女性婚姻质量有负面影响。女性是婚姻中的弱势一方,传统的超稳定形态的婚姻并不一定是幸福美满的婚姻,男女应该平等,农村女性提出离婚被认为是主体意识和独立人格意识的逐渐觉醒[5];她们看重丈夫、孩子的同时也更加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既认为主动提出离婚是女性对婚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表现,又担心这种现象的演变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处于矛盾之中[3];维护婚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婚姻当事人的现代权利为基础[8]。

本文试图从传统文化角度通过对农村离婚案例进行解析,从中揭示婚姻的真谛、离婚的痛苦,寻求婚姻稳定、和睦幸福的途径。

二、资料概况

本文案例来自山西省 L市 JK县 HL村,根据最新人口统计,该村共有1400人。HL村作为HL乡镇机关所在地,在JK县公路沿线,交通比较便利。改革开放之前,HL村以种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为主,改革开放以来,该村逐渐放弃了种植业,主要依靠采矿和挖煤业来发展经济。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煤矿业的兼并重组,该村经济状况衰退,外出打工人数增多。

本研究共收集了11个案例(见表1),年龄横跨 4个年代,其中,1950年代 2人,1960年代 4人,1970年代1人,1980年代 4人。这些案例几乎涵盖了全乡各类典型的离婚现象,较好地反映了目前农村的离婚状况。除年龄之外,表 1也展示了婚姻存续时间、离婚年龄、离婚时间、离婚频数、目前状态等特征。

表1 HL村离婚案例现状

从婚姻存续时间看:1950年代出生的人约20多年,1960年代出生的人约 10多年,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约2—3年,婚姻存续时间大大缩短。截至 2014年笔者调研时,其年龄分布是:20—30岁5人(其中1人正在闹离婚),31—40岁4人,41—50岁2人,离婚人群呈低龄化态势。离婚个案中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离婚的有3人,其他8位的离婚时间都集中在2000年以后,尤其是近5年,这说明农村离婚呈现上升趋势。4个个案有两次离婚的现象。被访者表示,离婚的目的还是想组建更好的家庭,其中有2人因为冲动离婚,或者因离婚后找到的配偶还不如前任而想复婚。多数被访者主动提出离婚,少数被动离婚,离婚后未再婚者主要是后者,因为他们的各种条件较差。关于孩子的抚养方法大致有 3种:(1)因外遇而离婚,孩子随外遇一方离开原来的家;(2)如果有两个孩子,夫妻各负责养育一个孩子;(3)孩子随经济情况相对较好的一方。离婚提出方和掌管经济方基本一致。

综合上述案例发现,农村离婚原因主要为情感不合、婚外情、婆媳不和、一方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没有生育男孩,以及家庭经济原因等。无论情感原因、经济原因,还是家庭变故原因,可以看出离婚者都是以“利己”为出发点,这与传统文化的“利他”精神格格不入,正是人们为了满足私欲才出现了各种婚姻乱象。从传统文化角度对婚姻进行划分大致可分为婚前择偶和婚后经营两个阶段。下面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三、婚前择偶不慎是导致离婚的先决条件

(一)传统婚姻观念淡化,婚前缺乏慎重考虑

传统婚姻择偶遵照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几十年前,子女找对象主要依从父母之命,因为父母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更加了解对方家庭的人品德行,而且往往讲究“门当户对”,可以说是慎之又慎,目的是为了能让子女更加长久地传承家道,所谓“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然而现代社会奉行的是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择偶往往以当事人的好恶为标准,更多注重的是对方的相貌、财产和个人才学,忽视了对对方德行的考量,为婚后的问题埋下了隐患。正如ZX所说:“结婚前和刚结婚时老公很爱我,为了维护我,曾与父亲、兄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让我很感动。”ZX的讲述值得我们深思,对父兄都可以大打出手会真的爱她吗?《孝经》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理。”违背伦常的择偶标准怎么可能不出问题?另一案例也有类似的情况,当事人为了逃避伤人赔偿,竟然想出假离婚伪造个人没有财产的理由。当事人 MM说:“有一次我去饭店吃完饭不想付钱,便与店主发生了冲突,打了店主,店主要求赔偿5000元了结此事。我一分钱也不想赔偿,回家与妻子商量后,决定办理假离婚。所有财产全给妻子,我净身出户,这样我就没有偿还能力了,店主也拿我没办法。”这两个案例中的当事人极端自私,传统文化所看重的德行严重缺失,另一方在择偶时却没有关注到这一点,婚姻出现问题自然在所难免。

此外,在古代社会,女子保守贞操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贞操一方面使女子不会为色欲而放纵,更重要的是为社会树立的规范,使男女关系不乱。在现代社会,受西方性开放价值观的影响,年轻人婚前性行为非常普遍。有数据显示,与1994年相比,2012年国人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提高了30%,达到了71.4%[9]。正如王会和欧阳静访谈所发现的婚前性行为使得一些农村青年结婚年龄更小了[10]。有些年轻男村民还不到结婚年龄,但因为女方怀孕只好奉子成婚,感情基础十分薄弱,最终导致离婚。因此,婚前教育十分重要,年轻人要听从父母忠告,行为要检点,既为自己的未来负责,也避免由于自己的不雅行为污染社会风气。

(二)家庭责任分工模糊,缺少夫妇有别认知

在传统文化“五伦关系”②中,“夫妇有别”是其中之一。所谓“夫妇有别”指的是夫妻各有分工,责任不同。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要把孩子教育好,把家道传承下去,不能断送在自己手里,因此,强调女性在教育后代方面的贡献。也有人把“无后”的意思理解为“没有儿子”。在中国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很严重,人们更希望婚后有个男孩。没有男孩增加了婚姻的脆弱性,XY就是这样的案例:在妻子生育4个女孩后,他经常抱怨妻子没有生育男孩,并在醉酒后为此事多次殴打妻子;后来,他抛弃妻女,离家出走,并托人转告妻子从此不再回家[6]。

还有一些女性,她们不再恪守“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婚姻观念。她们崇尚西方社会的平等观念,追求人格独立,试图通过摆脱对丈夫和家庭的依赖获得更高的婚姻质量。一旦发现目前婚姻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时,一些女性便主动提出离婚[3]。事实上,这些女性追求所谓的独立意识是想避开自己份内的事情。她们不再愿意相夫教子、助夫成德、教子成圣成贤、做好妻子的本分,而是要追求自己个体的私利。妻子在古时叫“太太”,这种称谓来自周家三太:太姜、太妊、太姒。她们分别是周文王的祖母、母亲和妻子,她们教育了三位圣王:文王、武王和周公。后人把妻子称为太太,意思是做妻子的要像三太那样把子女教育成圣人。所谓“至要莫若教子”,把孩子教育好是家里的头等大事,妻子和丈夫一起为家里培养人才继承家道,这才是“有后”,因此,正是妻子对家庭的伟大贡献而倍受尊重。很可惜,现代社会尤其是农村不注重传承这样的传统文化,丈夫不尊重妻子,妻子要追求独立,夫妻分庭抗礼,直至分道扬镳。完全可以和睦的家庭在“利”和“欲”的支配下,支离破碎,其根源是丈夫和妻子不懂得“夫妇有别”,没有守好各自的“道”。

(三)夫妻不能相濡以沫,缺少恩义、情义、道义

传统婚姻观体现的是恩义、情义和道义的结合,因此,婚姻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两性结合要有白头偕老、相濡以沫的心理准备,无论贫富贵贱,健康还是灾难,都能遵守承诺;如果见异思迁,朝三暮四,必为世人所不耻。宋朝刘庭式便是一个好案例,他去考进士前口头上答应了一桩婚事,考上进士回来后这个女子眼睛瞎了。女方家觉得刘庭式已经考上进士,自己女儿不配,就要退亲,而刘庭式坚持要娶。女方家过意不去,想让小女儿代姐姐嫁给刘庭式。可是,刘庭式坚持认为,吾心已许之,岂能背叛我的初心、我的良心?他还是坚持娶了这个盲女子。

在当今社会的农村却有许多相反的案例。如果一方患有顽疾难以治愈就被另一方抛弃或离婚,不能患难与共,GRP谈起离婚时说:“前妻30多岁时由于先天性精神失衡,再加上没有什么兴趣爱好,渐渐表现出精神失常的症状。经过二三年的治疗,她的病情仍没有好转,为了不影响儿子的成长,我将她送回了娘家生活。又过了两年多时间,我们的感情越发淡薄,便签了离婚协议书。”由此看出,由于缺乏传统圣贤教育,现代人面临困境时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利益,缺乏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男女在适婚年龄应当树立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忠贞不渝的婚姻理念,只有在这方面达成共识,才可能在婚姻道路上少走弯路。

总之,夫妻关系要“慎于始”。选择配偶的标准应该以道义德行为主,而不是其他表面的东西。“百善孝为先”,“夫孝,德之本也”(《孝经》)。这些传统文化教诲同样是指导择偶的标准。“万恶淫为首”,是在告诫人们戒除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因为它是万恶之源。轻浮的婚前性行为是在色欲的支配下产生的,障碍了对对方德行的判断,最终导致草率的婚姻。婚姻应遵循“相识”“相知”“相惜”“相爱”“结婚”这样几个阶段。以“德”贯穿始终,婚姻才可能圆满,以个人好恶作为标准,难免失当,最终可能导致离婚。

四、婚姻经营不善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

(一)夫妻相互指责埋怨,不能自省、自检、自责

传统文化要求人们“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孟子·离娄上》),意思是说当事与愿违时,首先要反省自己的毛病,而不是在别人身上找原因。现代人往往是与古圣先贤的教诲背道而驰,遇到问题总是挑别人的毛病。反映在婚姻生活中也是一样,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自省自检自责,不是改变自己,而是一味地指责对方,必然会引发婚姻危机。ZH便是这方面的例子,他说:“刚结婚时,我俩还能好好相处。时间长了,前妻总是嫌我太笨、太闷、不会赚钱。总是找个借口和我吵架,我以为她只是脾气不好、爱怨叨罢了,也没太在意。父母怨叨了一辈子,不也好好过来了?可是我就没想到她是真想和我离婚。”由此看来,这位前妻根本不懂“贫贱不能移”(《孟子·滕文公下》)的道理。

从 ZH例子中可知,妻子总是埋怨丈夫而不反思自己的问题,丈夫又不思进取一味逃避,这是这个家庭破裂的主要原因。“各相责,天翻地覆;各自责,天清地宁”,如果夫妻俩能各自从自身找问题,换位思考,考虑对方的感受,怀着宽容、谦让、体恤和感恩的心态经营婚姻,那么,即使暂时遇到困难,也会相互扶持,共渡难关,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二)婆媳翁婿矛盾突出,上少慈爱下缺敬爱

传统文化教导人们“事诸父、如事父”(《弟子规》),要求人们对待别人的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具有这样的心态和胸怀自然可以建立“长幼有序”的和谐人际关系。婚姻家庭关系中也是同理。结婚后,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双方的老人都是自己的父母,儿媳对待公婆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同样,女婿对待岳父岳母也应如此。当然,公婆对待儿媳、岳父岳母对待女婿也应像对待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一样。然而,现代人很少有这样的观念,更多的表现在儿媳对婆婆不孝敬,婆婆也很难把儿媳当作女儿对待,导致婆媳矛盾时有发生。

在农村,由于历史和风俗习惯的原因,结婚后女方一般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由于两代人在沟通方式和生活习惯,尤其是生育观念、教育抚养下一代的观念和消费观念方面有所不同而产生矛盾[4]。婆媳矛盾往往使丈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家庭破裂。谈到婆媳矛盾时,MSB这样告诉我们:“前妻和我母亲平日里关系就不怎么好,有一次,前妻因为一张祖传的桌子与二嫂发生口角,结果我母亲将前妻想要的桌子给了二嫂。矛盾越发激烈,前妻向我提出了离婚。两个月短暂的婚姻生活就这么结束了。”由此看出婆婆处理问题的失当和妻子的心胸狭窄。如果能够遵循传统文化教诲,离婚也许可以避免。农村还有一种更糟的现象是,婚姻出现矛盾时,女方家长为女儿助威,甚至全家出动到男方家打人骂人,使本来就紧张的婚姻关系雪上加 霜[11]。

(三)不良环境潜移默化,情色诱惑导致见异思迁

《诗经·关雎》写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雎鸠是一种水鸟,找到伴侣之后,终生不换,非常守节。内心贤淑、外表庄严的女子是君子的好伴侣。《诗经》采用比兴手法提醒人们,连鸟类都知道忠于伴侣,人类更应该如此,夫妻双方应当忠贞不渝。《后汉书·宋弘传》也有记载:“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目前,古代淳朴的社会环境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随处可见的纵情声色的各种娱乐场所。不雅画面充斥网络、杂志,电视节目中男女拥抱、接吻镜头、画面司空见惯,关于离婚、小三的电视剧层出不穷,加之现实中影视明星婚变频繁的示范效应,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更有甚者,连孩子观看的一些动画片和书籍中也被加进了色情的内容。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如果没有传统文化的正知正见,婚姻中的男女很可能“心随境转”而做出荒唐事来。近年来,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婚外恋时有发生,对农村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尚会鹏和何祥武就发现了这样的案例[6]。

网络的普及为婚外情提供了重要媒介,不少年轻人上网不是为了学习、提升自己,而是为了排解寂寞,在虚拟环境下,他们很可能陷入网恋。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个 300人的自然村,近两年因网恋而离婚的就有 3起[10]。没有传统道德的底线,就很难抵御外界的诱惑。现代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判断是非的价值观颠倒,加之生活节奏加快,社会交往圈扩大,如果没有传统文化的德行教育,不懂得“礼义廉耻”,行为不受约束,情色乱象就不可能根除,婚姻也不可能稳固。

(四)金钱诱惑日益加剧,精神空虚缺乏追求

传统文化看重德行,如“唯德学,唯才艺,不如人,当自砺。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弟子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对金钱、物质、美貌的过分追求必然会蒙蔽心智,产生私欲。过去,农村妻子不会因为丈夫赚钱不多而离婚,但是现在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有观点认为这是年轻人对婚姻有无限期待的表现[7],事实上,倒不如说这是私欲膨胀、重利轻义的结果。谈到婚姻问题时,MHS无奈地说:“前妻打麻将经常夜不归宿,随着和他人的接触,她总是嫌我挣钱太少,老幻想着过上好日子,心绪难平。性格与爱好,对经济生活的不满,致使她总是找理由和我吵架。穷,没本事,养不住老婆呀!”MHS的不幸在于没有掌握任何致富的技能,在其前妻眼中成了所谓的“窝囊废”而被抛弃。

现实中不仅有丈夫没本事遭到妻子抛弃的,也有丈夫有了钱抛弃妻子的。MM正是后者:“我的事业越干越红火,慢慢地就开始反感前妻了。她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不漂亮且泼辣无知。我越有钱越觉得她配不上我,对她的那种厌恶也与日俱增。”案例ZXQ的丈夫也是这种情况,他以前从事采矿行业,积累了资金,后来做生意,赚了大钱生活越过越富裕,便在外面另觅了新欢,夫妻二人最终分道扬镳。这两个案例的男主人公尽到了养家糊口的责任,但却忘记了“富贵不能淫”(《孟子·滕文公下》)的古训。

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共同呵护和经营,“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周易·系辞上》)。如果遇到矛盾双方各执己见,不好沟通,只能使问题升级,家庭解体。一旦离婚,可能会给被动离婚方带来无尽的痛苦,使其陷入绝望之中,产生消极情绪,出现赌博、吸毒、暴力行为等,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最大的受害者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很多孩子因此成为问题孩子。而同时受伤害的还有双方的父母。离婚者完全违背了“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德有伤,贻亲羞”(《弟子规》)的传统道德规范,没有父母愿意看到子女离婚。离婚者往往认为离婚是他们自己的事,不会认为这样做是孝道的缺失,更不会想到对社会有危害。总之,离婚对自己、对孩子、对父母、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离婚是无奈的痛苦,绝不是潇洒的解脱。

五、讨论与反思

婚姻是重要的人伦关系,关乎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历来受到重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婚姻主要依靠德行进行约束,并采取婚礼的形式进行教育,使婚姻当事人能够时刻记住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利益。传统意义上的家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强调家是尽责任、感恩的地方。夫妻相处应当是道义之交,更多的是本分和关怀,彼此肯定对方,感恩对方。如今,受到西方所谓现代思想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婚姻和家庭问题上,夫妻双方都以自我为中心,“争”取自己的利益,患得患失,以满足自我的需求为最大的幸福,不再受传统道德的约束,忘记了“礼义廉耻”,追求的是没有约束的自由。

传统文化教育未得到应有重视,社会大众对传统文化茫然无知。很多人听到传统文化时不去深解其中奥义,而是简单地依据头脑中记忆的近代对传统文化的错误批判而对之冠以“封建”的帽子,如一听到“三从四德”就认为是封建思想,而不去认真学习和查阅其真实含义。难怪有学者在研究中一方面认为主动提出离婚是女性独立意识增强的表现,一方面又担心不断升高的离婚率危害社会稳定。这种价值观的中西双重标准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只会使问题更加模糊。离婚问题的解决需要重新找回传统文化教育,使社会大众都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姻观,通过传统文化的学习,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三字经》),传统文化主张只有(圣贤)教育才能使人们保持人之初的本善。由于社会环境的污染,人的习性不断地改变,如果缺失这种教育,人就会走上邪路,正所谓“饱暖思淫欲,饥寒生盗心”(《二刻拍案惊奇》)。传统文化内容禀承“思无邪”(《论语·为政》)的原则,学习的理念是“非圣书,屏勿视,敝聪明,坏心智”(《弟子规》),而现在的网络环境在大量传播“杀”“盗”“淫”“妄”的内容,人们在这些内容的潜移默化中很容易迷失。因此,媒体应该净化社会环境,更多地宣扬传统文化中“五常”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内容,弘扬正气,唤醒人们的羞耻之心。

传统文化十分注重“礼”,《仪礼》中有婚礼的记载。《孝经》云“礼者,敬而已矣”,礼的本质是一个“敬”字。“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矣”,因此,夫妻间以敬为亲,相敬如宾。结婚这一天新郎要着盛装亲迎,以示敬意。婚礼的“六礼”,每道程序都赋予了教育内涵,都是责任。对妻子十分敬重,“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乎?”对女性尊重到极处。“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毋计厚奁”(《朱子治家格言》),婚礼不看重钱物,而是处处体现恩义、道义、情义。然而,现代婚礼只留下婚礼的形式,其内容完全变味,少了恩义与责任,多了虚荣与奢侈,一个婚礼花去几十万、上百万已不是新闻。甚至出现了贫困人家因为高额彩礼娶不起儿媳妇致男方父母自杀的案例。在道义约束下的婚姻十分稳定,人们羞于离婚、耻于离婚、不敢离婚,因为那样做会失去做人的根基。现代婚姻在出现危机走离婚程序时,才会启动“纠纷调解机制”,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能起一定的效果,但是难以抵挡不断上升的离婚大潮,只有普及传统文化教育才是维护社会伦常大道的根本方法。

注释:

① 传统文化中有“四维”“八德”。四维是指“礼义廉耻”(《管子》),八德是指“孝悌忠信,仁爱和平”。

[1]张翼.中国当前的婚姻态势及变化趋势[J].河北学刊,2008,(3):6-12.

[2]高梦滔.农村离婚率与外出就业:基于中国2003— 2009年村庄面板数据的研究[J].世界经济,2011,(10):55-69.

[3]李萍.当前我国农村离婚率趋高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1,(5):17-20.

[4]朱凤荣,谷丽丽,刘敏洁,刘珊辰.农村离婚率攀升的原因与对策研究[J].学术研究,2013,(10):206-207.

[5]石人炳.青年人口迁出对农村婚姻的影响[J].人口学刊,2006,(1):32-36.

[6]尚会鹏,何祥武.乡村社会离婚现象分析——以西村为例[J].青年研究,2000,(12):1-7.

[7]王会,欧阳静.“闪婚闪离”:打工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婚姻变革——基于多省农村调研的讨论[J].中国青年研究,2012,(1):56-61.

[8]黎志敏.现代婚姻文化理念辨析与问题研究[J].伦理学研究,2014,(1):97-103.

[9]孔令钰,王陈晔.调查显示2012年国人中超 70%有婚前性行为[EB/OL].http://news.ifeng.com/ society/2/detail_2014_02/07/33591204_0.shtml,2014-02-07.

[10]王会,欧阳静.农村青年“闪婚闪离”现象及其原因探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3):87-94.

[11]王跃生.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理论和经验分析——以北方农村为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10,(4):116-123.

Relief or Pain:Analysis of Rural Divorce Phenomenon
i
n the Ligh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REN Yi-ke,YANG Li-rong,MENG Ge-zhao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Linfen 041004,China)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rural divorce rate is increasing constantly. The reason liesmore in evading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hiding the pain than the pursuitof freedom and liberation.Taking 11 rural divorce cases in JK county,Shanxi province for exampl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urrentmarriage reality and sage education about selection ofmarriage mate and married life.The results show that divorce is not a good solution tomarital problems,and traditional culture education is important tomaintain stability of family and the harmony of society.

rural area;divorce;relief;pain;traditional culture

C913.13

A

1008-6838(2015)03-0049-07

2015-02-25

任义科(1969—),男,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杨力荣(1983—),女,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孟格兆(1990—),女,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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