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媛媛(中州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郑州 450044)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宏观要求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成为迫切任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四化同步”的新型特色道路,把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作为一项关键任务对待。因此,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也亟待提升,以此来支撑农产品经济向现代化迈进。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中,农产品流通市场处于核心地位。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领域改革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发展问题较多,市场亟待规范与整合。当前,我国农村的农产品流通市场除了存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产品流通渠道相对非常狭窄、农产品交易成本偏高等基本问题以外,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组织非常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流通市场运行的秩序。
在现阶段,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对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农村流通市场发展过程中,农产品流通市场内的组织与生产组织之间由于流通渠道滞后而存在多重错位性,这种多重错位还将导致流通市场发展失衡,不利于农产品流通市场良性发展。由于农产品流通市场种类较多,且不同市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流通市场应找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的突破口,努力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功能,构建面向大区域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争取向现代化流通市场跨越,加速不同市场之间的协同均衡发展,并加快城乡流通市场统筹一体化步伐。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流通模式与生产模式以及流通规模与生产规模的多重错位性,进而引发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农民收入结构、资金分配结构、流通市场结构的失衡。然后,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多重错位及失衡效应,提出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统筹均衡发展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也不断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大量问题,不仅存在市场流通渠道单一、农产品交易成本较高以及基础设施落后等流通市场的普遍问题,还存在农产品流通与生产的错位问题。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流通与生产的多重错位主要包括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的错位、流通模式与生产模式的错位以及流通规模与生产规模的错位。
造成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的错位的原因在于农民的市场参与度低,主要表现在参与范围小、参与程度低以及参与水平低等方面。对于靠近城镇郊区的农民而言,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市场与流通市场地理位置较为接近,农产品的种类也较为单一。虽然这部分农民能够参与到附近蔬菜、水果、肉类、蛋类以及鱼类等农产品流通中,但是由于农民对流通市场的认知程度低,导致农产品流通中产生的附加值也偏低。对于远离城镇的农民而言,由于农产品生产市场与流通市场相对较远,导致存在流通成本增加,城乡需求不稳定以及流通风险大等问题,进而导致该部分农民较小参与市场,无法实现自产自销。
由于农民的能力有限之间导致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的出现错位。一方面,由于农民参与流通成本较高,在现行的农产品生产环境中,存在生产主体多、农产品数量多,但农产品生产规模较小,进而导致农产品流通需要协调。另一方,消费者对农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导致农民的生产流通能力达不到城市居民的要求,进而导致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错位。
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农产品企业自营流通模式,农民直接通过农业协会、合作社、农产品基地等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联系,完成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活动;第二类是流通企业主导流通模式,农民直接与流通企业沟通,由流通企业与农产品批发、零售网点联系,最终销售给城市消费者;第三类是批发市场主导流通模式,农民直接与批发市场联系,再由批发市场直接销售或通过零售商进行农产品销售。这三类流通模式中,农民作为生产主体均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导致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的衔接出现缝隙,形成流通模式与生产模式的错位。
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农产品产量巨大,农产品流通也很庞大。然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存在规模小、分散强等特点,导致我国农产品生产主体组织程度低,无法形成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经济。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整体效率不高,导致农产品流通规模与生产规模发生错位,农产品流通环节无法形成规模。本文具体2000-2013年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情况,各个农产品流通市场数量、营业面积及成交额如表1所示。
从表 1 中可看出,从2000年到 2013年,我国农产品市场由820个增加到1019个,其中蔬菜市场由123个增加到312个,干鲜果品市场由56个增加到137个;营业面积由1161万平方米增加到4316万平方米,其中蔬菜市场营业面积由396万平方米增加到1596万平方米,干鲜果品市场营业面积由118万平方米增加到582万平方米;农产品市场成交额由2274亿元增加到14584亿元,其中蔬菜市场成交额由546亿元增加到3838亿元,干鲜果品市场成交额由187亿元增加到2338亿元。同一时期,蔬菜总产量从2001年的 48422.36万吨增长到2013年的73511.99万吨,总产量增长了0.52倍;水果总产量从2001年6658.00万吨增长到2013年25093.94万吨,水果总产量增长了2.77倍。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农产品市场及产量均取得较快发展,尤其是水果行业。单个农产品市场的成交额由2000年的2.77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4.31亿元,增长了4.16倍。农业总产值由2000年的13873.6亿元增长到2013年51497.37亿元,增长了2.71倍。由此可见,单个农产品市场的成交额增长较快,高于农产品总产值,但农产品发展中的规模经济发展并不显著,年平均增长率也较低。农产品流通主体的信息化水平低、管理不足以及农产品交通运输设施落后等因素,都加大了流通规模与生产规模的错位性,产生了二元化的农产品生产——流通模式。
随着我国二元化农产品生产——流通模式的不断加剧,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产生了错位失衡效应,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结构、流通市场结构以及资金分配结构等方面的错位失衡。本文将具体分析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中的失衡效应。
由于农产品生产主体与流通主体的错位,农民对于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认知度不高,导致农民对农产品市场的参与度不足。在该状态下,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受到较多阻碍,农民无法获得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收入,造成农民收入渠道较少,严重影响农民收入。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农业、工业、服务业、财产以及转移性纯收入等。本文具体分析我国农民的收入结构。
由表2中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明,从整体来看,农村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工业纯收入、交通运输业、邮电业纯收入以及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率趋于波动下降的趋势,但农村居民家庭农业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处于增长的态势。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二产、三产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率均高于农业纯收入,农业纯收入贡献率位于第六名。到了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农业纯收入贡献率达0.258,位居第二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由于农产品收入较少,很多农民通过劳动力转移,以提高工资来提升收入水平。生产主体与流通主体的错位失衡,导致农民获取农产品收入较少,影响了农民收入结构。从农民收入结构中可以看出,农村高素质劳动力正逐渐流失,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劳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同时,由于农村收入有限,也阻碍了农产品生产流通。
表1 2000-2013年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数量、营业面积及成交额
流通模式与生产模式的错位导致了资金分配结构失衡。由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价值链模式不稳,导致资金分配结构失衡产生。从农产品流通价值链来看,资金分配失衡原因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是由于生产模式对流通模式的依赖性强。当生产模式对流通模式依赖性越强时,越容易产生生产集约化和产品差异性。根据农产品流通中生产环节的集约化对流通模式的影响程度,可将我国生产流通模式划分为集约化强或产品差异强对流通依赖性强、集约化弱或产品差异弱对流通依赖性强、集约化强或产品差异强对流通依赖性弱、集约化弱或产品差异弱对流通依赖性弱。这四种模式中,前两种模式对流通的依赖性强,促使资金分配向流通企业倾斜,后两者模式则促使资金分配向生产农产品的农民倾斜。
第二是由于农产品流通的垄断性导致资金分配结构失衡。由于农产品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容易被某个或某些垄断厂商控制,该垄断行为造成了对上游生产环节和下游流通环节的双向压榨,从而在价值链中获取更多的资金分配。尤其当生产集约化弱或产品差异弱时,农民的讨价还价能力弱,导致流通环节垄断组织对上下游环节的压榨能力较强,促使农产品的资金分配结构更加失衡。
第三是农产品资金专用性弱导致资金分配失衡。当上游生产商与下游零售商资金专业性强时,为了提高自身效率和获得更多收益,流通组织的垄断性就会降低。反之,由于我国农产品资金专用性弱,加剧了生产流通过程中的资金压榨。此外,资金专用型弱加剧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流通中的成本信息均为私人信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促使垄断组织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导致资金分配向垄断方倾斜,加剧了资金分配的失衡。
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流通规模与生产规模的错位产生了流通结构失衡。一方面,农产品流通规模的不足,导致农产品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垄断性,导致农产品无法实现公平竞争,降低了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效率。农产品流通市场既存在规模不足,又存在垄断现象,导致流通市场结构明显失衡。
农产品规模不足且存在垄断市场结构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产品流通中的特殊壁垒。第一个壁垒是农产品生产的区位壁垒,我国农产品生产涉及区域广,生产量大,农产品的需求量及流通量均较大,单一的流通主体无法在全国流通市场中形成垄断地位。同时,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促使农产品流通市场容易在某些特定区域形成多个规模不大的流通组织。第二个壁垒是区域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策略性进入壁垒。农产品流通在地域范围内具有成本优势,可通过提高流通成本,降低流通利润的方式,与农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防止新厂商或企业的进入,避免形成高垄断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具有流通贡献率低的特点,我国农产品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在25%左右,而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基本维持在5%以内。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较低,农产品市场结构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中多重错位及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无法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业及农产品流通市场发展。因此,必须创新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在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中要从以下完善城乡流通的基础设施、统筹生产流通消费体系、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中的资金三个方面着手。为了解决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生产——流通的二元错位,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多重失衡性,本文从以下方面提出农产品流通市场统筹均衡发展的策略:一是完善农产品流通中的相关配套设施;二是统筹生产流通体系;三是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中的资金要素。
大力建设与生产消费相配套的交通、金融、信息等多领域发展的同时,推动城乡商贸流通中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创新发展。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扶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基础设施。同时,还要开放金融政策,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还应培养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专业型技术人才,为现代农产品流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采用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市场,完善生产与流通主体的无缝对接,打破流通垄断,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使农民作为生产主体进入流通活动。针对生产主体与流通主体的错位,解决农民收入结构失衡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的流通市场参与度。只有农民参与到流通环节,才能拓宽农民的增收途径,解决生产主体与流通主体的错位,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提高农民参与流通市场的主要途径有,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农产品流通管制措施,降低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市场的门槛及农产品交易费用,大力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降低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市场风险及市场壁垒,增加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收入,统筹生产流通体系。
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中的资金的关键在于合理分配资金,降低流通组织的垄断压榨。通过多种流通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中的垄断力量,减少农产品流通中流通垄断组织的垄断收益。一方面,要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另一方面,促使消费者获得价格稳定、安全可靠且品质高的农产品。可通过如下一些措施来改进:一是建设农产品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而提升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话语权。二是强化农产品的集约化发展,通过生产的集约化和产品的差异化,降低流通组织的垄断力量。三是加快建设农村信息化水平,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避免由于信息失衡而造成的不正当竞争,合理分配农产品的资金收益,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中的资金。
表2 2000-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各项纯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率
为了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改革和发展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市场是当务之急,本文针对我国当前农产品流通市场中存在的多重错位和失衡效应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均衡发展的建议,为未来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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