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是否影响审计质量

2015-01-06 22:34王汇华
财经问题研究 2015年8期
关键词:审计质量盈余管理

王汇华

摘 要:本文针对2009—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别从合并与否、合并方式和合并动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方面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吸收合并在合并初期可以提高审计质量,但从长期发展来看,新设合并更能提高审计质量;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比政策导向下的合并更有效,合并的交易成本更小。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计质量;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3;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8-0090-07

一、引 言

国际上普遍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规模是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因而审计收费也一直与事务所规模有着明显的关联。在我国,普华永道、安永、德勤和毕马威四家事务所(以下简称国际四大)的收费标准远高于本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土所),它们也长期占据着审计市场的垄断地位,这严重影响了本土所的成长。因此,以2007年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主的相关部门出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以下简称《做大做强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我国事务所合并,以扩大本土所的规模。国际四大的形成无不经历了数次合并,因而事务所合并这一扩大规模的方法是最直接的,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然而,国际四大的合并是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推动下企业发展的自然产物,我国事务所的合并多是在政策引导下进行的。事务所本身也是企业,政策导向下的“联姻”能否成功,能否达到降低审计成本和实现规模经济的效果?本文以2009—2013年本土所合并为研究对象,利用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分析我国事务所合并与否、合并方式和合并动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本文得出结论,2009年发生的合并对合并当年的审计质量无显著影响,经过三年的文化制度整合,发生合并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有显著提高;且新设合并对审计质量的提高有更为显著的作用,表现为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抑制作用更强,以及更多地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时本文比对了2009年和2012年发生合并的实证结果,结果表明,2012年的合并更有效果,更能在短期内起到抑制盈余管理、出具更多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作用,即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事务所合并较比政策推动下的被迫合并对于审计质量有更好的提升效果。

本文的贡献在于,文章首次从是否合并、合并方式以及合并动机三个方面研究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对每个问题采用横向和纵向两种方式比较得出综合性结论。作者首次使用合并前一年至合并后三年的面板数据分析合并事项对审计质量的长期影响,跟踪关注第三次合并大浪潮驱动下发生合并的事务所的发展情况。此外,文章对比了2009年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审计质量与2012年发生合并的审计质量,初步得出我国政策驱动下事务所合并与市场经济发展下事务所合并的审计质量的差别,这为日后指导我国内资事务所茁壮成长、引导审计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文献综述

DeAngelo[1]将审计质量定义为会计师发现问题和披露问题的概率,得出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正相关的结论。理论上事务所规模越大,会计师的机会主义行为动机越小,审计质量越高;事务所规模越大,某一客户的审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越小,审计独立性越高,审计质量越高。Watts和Zimmerman[2]从声誉角度论证了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的正相关关系,事务所规模影响客户与报表使用者对事务所的选择和信赖程度,并实证证明了大型事务所具有信誉和审计质量上的优势。Dye[3]以“深口袋”原理为依据,论述了当事务所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时,大事务所在发生法律诉讼时面临更高额的赔偿,因而更有动机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Moore和Scott[4]建立审计质量与法律风险的回归模型,结果表明事务所规模越大,面临的法律风险越大,因而越保持谨慎的工作态度,支持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正相关关系。与之持相反意见的研究以Penney[5]和GAO[6]为主,他们皆通过访谈形式得出事务所合并与审计质量和审计独立性之间无相关关系,合并更多地提高了管理咨询服务的范围。

我国事务所的三次合并浪潮第一次合并浪潮是以1999年财政部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为背景合并,第二次合并浪潮是政府推动下为应对加入WTO而发生的大规模合并,第三次合并浪潮是2007年由财政部和中注协出台《做大做强意见》引导下的合并。仅近两年来的合并可以寻觅到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绝大多数合并都是在政策推动下的被迫行为,其合并成本有可能大于经济效益。合并动因的差异决定了我国事务所的合并效果可能与西方不同,因而无法直接接受西方的实证研究结果。我国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的关系是否与国际上的主流观点一致有待商榷。刘成立[7]分析得出我国政策主导型的事务所合并可能不会真正提高审计质量,但并没有进行实证检验。曾亚敏和张俊生[8]对2006年以来我国8起事务所合并案例进行研究后发现,事务所合并后客户的操控性应计利润水平显著下降,盈余反应系数显著提高,因而认为事务所合并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王咏梅和邓舒文[9]从事务所自身发展角度论述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实证检验后发现事务所合并对提高审计质量并未发挥显著作用,新设合并的广告效应更显著,吸收合并能控制更多的风险点,合并未能提高审计质量主要在于不可忽视的交易成本。李凯[10]以2007—2009年4家本土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我国本土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总体而言,合并后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未得到提高,但采取吸收合并方式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得到提高,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没有显著变化。李明辉[11]以德勤华永和中瑞岳华的合并为研究对象,实证结果也并不支持事务所合并提高审计质量这一说法。蔡春等[12]通过对2002—2008年本土所和国际四大审计收费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本土所合并后的审计质量有待提升,且本土所收费水平远低于国际四大。

从已有的文献研究来看,我国事务所合并后的审计质量是否提高并没有形成定论,其原因在于事务所发生合并的年限较短和不同事务所之间的整合力度存在差异等。国内大多数研究集中在探讨合并与否和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等方面,极少涉及合并目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且因为发生合并的年限较短等问题,鲜有研究涉及合并对审计质量的跟踪影响,因而对事务所合并会在短期或是长期提高我国审计质量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事务所合并与否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根据DeAngelo[1]的定义,审计质量是会计师发现问题和披露问题的概率,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事务所规模主要通过影响准租、受某一客户的制约程度和法律风险等方面影响审计质量。

首先,准租被视作对某一客户未达到承诺的审计质量时的担保,以防止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当事务所发生合并以后,事务所规模扩大,对某一客户承担的准租增多,会计师的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变小,因而审计质量有所提高。其次,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体,企业中存在着众多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契约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客观上期望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承担信息风险的减少者和提供一定程度保障的角色,以协调他们的利益冲突,这种经济学动因促使了审计需求的产生。然而现实生活中会计师一方面要减少信息风险,负责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要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付款。毋庸置疑,审计收费直接影响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事务所来自某一客户的审计收入占事务所总收入的比重被认为是衡量会计师独立性的替代变量。合并事务所可以提高事务所的总收入,降低来自某一客户的审计收入占事务所总收入的比重,有效降低事务所对某一客户的依赖程度,因而更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最后,被审计单位通过支付审计费用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事务所,如果一旦审计失败,事务所将承担很大的诉讼风险。因安然事件消失的原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和因银广夏事件而惨遭解体的中天勤,都是因审计失败遭受法律诉讼最终倒闭的案例。司法部门在判决审计诉讼案件时,往往根据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就由谁来承担责任,而不管错在哪方。事务所规模越大,因审计失败承担的损失越多,这就是“深口袋”原理。事务所经过合并规模变大,一旦发生审计失败,需要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所以会计师会提高审计质量,避免法律风险。除此之外,事务所合并后还会因声誉和更多的合伙人监督等原因提高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规模经济效应显著的行业,通过自身内部发展达到扩大规模的效果显然短期内很难实现。合并是一个快速扩大规模的有效途径,且合并有助于降低审计成本和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整合多元化专业人才,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1:事务所合并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

具体分为横向合并和纵向合并来检验假设1。

假设1a: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合并后的审计质量比合并前的审计质量更高。

假设1b:与未合并的事务所相比,发生合并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更高。

2.事务所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事务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其中采取吸收合并方式的多为大小所之间的合并,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有绝对的话语权,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在合并后完全摒弃原有企业文化和组织结构,顺从大所的企业文化;而新设合并多为两个或多个实力相当的事务所采取合伙制形式设立一个全新的事务所,其企业文化和组织结构均是通过长期交涉确定的,能让参与合并各方适应的新制度,不存在主导与从属地位,不区分合并方和被合并方,是基于平等条件下的合并。事务所本身也是一种企业,两种合并方式对企业的发展而言没有既定的好坏之分,事务所选择哪一种方式进行合并完全由参与合并各方的业务能力、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等内生因素决定。两种不同的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改善程度取决于市场结构的调整力度和交易成本的降低程度的较量,取决于谁在合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9]。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和参与合并各方的企业文化和行为方式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规模经济效应的根本途径。具体企业的融合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因不同的经济文化背景及制度背景而异。因此,本文提出对立假设来探究事务所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假设2a:新设合并的事务所,合并后的审计质量显著高于合并前。

假设2b:吸收合并的事务所,合并后的审计质量显著高于合并前。

3.事务所合并动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前两次合并浪潮中事务所的合并动机都与政府部门及监管单位的政策相关,其合并动机不外乎政策导向下的被迫合并——不断提高的准入门槛、进入其他地域的审计市场和改变审计市场结构等,甚至第三次合并浪潮中前期发生的诸多合并,都是一种非完全市场化的行为,这也直接提高了交易成本,影响规模经济效应的实现。相反地,在没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下发生的2012年以后的合并,如瑞华

由中瑞岳华(2012年排名第六)和国富浩华(2012年排名第九)强强联合形成的本土所排名第一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年事务所综合前百家排名中超过了国际四大的安永华明,一跃成为包括国际四大在内的中国境内第三大所,这也首次打破了国际四大在我国审计市场的垄断地位。和致同等更多地接近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求而实施的合并。从可获取的公开资料来看,2011年以前的合并均受政策或财政部“牵线搭桥”的影响而合并,而2012年以后的合并,尤其是在研究期间内已经发生过合并的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京都天华与天健正信等大所的强强联合,完全是出于巩固本土所的领衔地位、树立民族品牌的目的发生的合并,且现有文献研究因可获取数据有限,皆未将2012年的合并情况纳入研究范畴。笔者试图将研究样本中2012年以后发生的事务所合并界定为市场经济下的自发合并事项,主要是因为:一是这些事务所本身在2009年甚至更早在《做大做强意见》等相关政策出台时就已发生过合并,并达到了政策硬性要求,而2012年以后发生合并时并无新的门槛政策出台,所以合并不存在迎合政策的需求。二是可公开获取的资料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些合并是在有关单位或领导的“牵引”下实施的合并,而都是事务所高管在经过市场分析和自身发展的需求考虑后通过多次协商谈判最终实现的合并。这也是较之我国往年的事务所合并不同的两个特点。基于以上两点,作者认为在研究样本中,2012年以后发生的事务所合并更满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务所自发的合并行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自发行为追求效益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因此相较于政策导向的合并更能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效果。作笔者认为,从现有文献研究来看,我国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与西方研究结果有差异,主要原因在于西方发达国家事务所的合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本逐利的自发行为,更容易达到交易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效果,因而提高审计质量效果显著,而我国事务所的合并多是在政策导向下为达到政策要求进行的合并,难以克服巨大的交易成本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效果,至少在合并短期内难以达到显著的提高效果。本文以2012年为界,将2009—2011年发生的合并定义为政策导向下的合并,将2012年以后发生的合并定义为市场经济推动下的自愿合并。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3: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比政策导向下的合并的审计质量更高。

四、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2009—2013年我国本土所合并案例为研究对象,利用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检验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对事务所合并的选择,我们遵循以下原则:(1)合并前后各两年间不再发生合并、分立事件。(2)合并案例不包括采用管理公司形式的立信系,也不包括加入国际事务所联盟与资产评估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合并的情况。(3)合并成功且无争议。根据以上原则,本文共获得10个合并案例。限于篇幅,合并案例未在正文中列出,如有需要可与作者联系。

限于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以2009—2013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并进行了如下筛选:(1)剔除金融保险行业。(2)剔除财务报表数据缺失样本。上述事务所合并信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百家排名、中国会计视野会计百科、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监管系统”等公开信息整理获得。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主要采用Excel2007和StataSE12.0。

2.变量设计

高质量的审计水平意味着更低程度的盈余管理,因而本文采用会计师抑制客户的盈余管理程度,即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并以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已有研究发现截面修正Jones模型能更有效地辨别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因而本文拟采用分行业修正Jones模型来估计操控性应计利润。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选取2008—2009年和2011—2012年由合并案例审计的上市公司样本进行回归检验以检验假设1a、假设2a和假设2b,并且通过两个时间段的回归结果的比较可以直观地证实假设3;选取2009年和2012年的所有样本回归结果检验假设1b。事务所合并需要一段时间的整合才能实现“五统一”,

“五统一”即财政部要求的“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统一”。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更大程度地提高审计质量。因此,我们检验2009—2013年由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随时间变化的改善情况,进一步检验事务所合并与否和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长期影响,即在我国的经济制度背景下,事务所合并是否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途径,以及哪种合并方式能顺应市场发展,实现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效益,使事务所资源配置最优化,最终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

五、实证检验

1.描述性统计

由于审计意见也是衡量事务所审计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文以审计意见为替代变量在后文做了稳健性检验,因而在此处与盈余管理一同进行描述性统计,以便多角度探究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了统一表格,后文中的表格以Mergei代替合并与否和合并方式,即检验假设1时,i=0;检验假设2a时,i=1;检验假设2b时,i=2)。

从表2和表3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合并前后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有变化,但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均表现出合并后审计质量下降的迹象,在总体抑制盈余管理程度和审计质量提高的情况下,从长期来看,发生合并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显著提高(体现在合并组合并后三年的|DA|显著低于合并前的|DA|,且盈余管理抑制程度大于未合并组);反观审计意见的统计结果则与预测结果相符,合并后审计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发生合并的事务所抑制盈余管理的能力强于2009年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且合并当年即显示出提高审计质量的作用。描述性统计初步表明,合并发生初期审计质量并未提高,甚至还有降低的迹象,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源整合重组,发生合并的事务所抑制盈余管理的能力强于未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的规模经济效应可以在更短时间内体现出来,即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比政策导向下的事务所合并更有效。

2.多元回归分析

从表4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在合并当年对盈余管理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并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假设1a。在不区分合并方式的情况下观察合并当年所有样本的盈余管理程度时,合并对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影响没有体现出来,在合并当年由于资源整合等问题假设1b并没有得到证实。在区分了合并方式后,实证结果表明新设合并在合并当年即体现出了规模经济效应,与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负相关,因而假设2a成立。吸收合并虽与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正相关,可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因而假设2b并不成立。由于事务所合并之后本身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整合规划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因而笔者对事务所合并后一到三年对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影响做了跟踪研究,回归结果显示(使用2009年发生合并事项的事务所的样本研究结果更为显著),经过两年的内部整合以后,发生合并的事务所更有利于抑制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程度。假设3一列中分别给出了2009年和2012年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多元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2009年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在当年并没有起到抑制盈余管理的作用,而2012年的合并事件在当年就起到了抑制作用,说明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比政策导向下的合并效果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假设1会出现较弱负相关的原因。笔者分别对每个假设分合并年度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均显示出2012年合并事项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作用更大。限于篇幅,正文中不再赘述。

3.稳健性检验

为从多角度探究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本文以审计意见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运用Logit回归对以上假设进行实证研究。从表5的Logit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事务所合并与审计意见正相关,即发生合并的事务所更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但2009年和2012年合并事件作为一个样本组回归时系数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假设1部分证实。发生合并的事务所与当年未发生合并的事务所相比更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且统计意义上显著,假设1b成立。以审计意见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时,并未得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有效性哪个更强。本文对每个假设分别分年度进行了Logit回归分析,限于篇幅,不在文中一一列出。通过最后两组回归数据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2012年的合并事项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更大,2012年的事务所合并体现出了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其合并成本更小,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比政策导向下的合并更有效。

本文还对2009年合并的事务所审计质量做了后续三年的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合并的前两年对审计质量的提高有弱相关作用,第三年抑制盈余管理的程度有所提高,且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有更显著的效果。由此可以初步得出,政策导向下的事务所合并需要经过两年以上的资源整合和制度建设,才能普遍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相比较而言,2012年市场经济推动下的自由合并的事务所在合并当年就表现出了较强的抑制盈余管理的能力,在短期内就达到了资源最优配置,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六、结 论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实证检验得出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大多数事务所通过合并达到扩大规模的目的。我国的事务所沿袭西方扩大规模的方式,经过多年政策导向下的“联姻”,不断壮大着事务所的规模。然而这些被迫的合并与西方市场经济推动下的合并目标不一致,不一定真正起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

本文对事务所合并与否、合并方式和合并动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分别做了规范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且随着审计市场化程度的改善,合并事项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能在更短时间内得以体现。合并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的区分并不显著,实证结果微弱显示吸收合并初期的审计质量比新设合并的影响大,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合后,新设合并的事务所在抑制盈余管理方面表现出更显著的作用。我国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在合并当年表现出来的抑制盈余管理的能力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比未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强,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合后,逐渐表现出更高的审计质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相比,我国政策导向下的事务所合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调整好人力和物力等资源,以达到资源配置最优。而我国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案例中,大多数企业在合并当年就显示出了统计意义上显著的高审计质量。这也说明了我国市场经济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是积极有效的,有利于提高我国本土所的竞争力,有利于其持续健康发展。,可以在健康发展我国本土事务所市场道路上持续下去的。随着财政部“做大做强”政策的推出,随着审计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完善,近期的事务所合并对抑制盈余管理、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更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市场经济下的事务所合并比政策推动下的事务所合并更有效果。由于政策导向下的事务所合并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整合才能发挥出规模经济,而市场经济下的合并在合并当年就体现出了规模经济,因此市场经济下的合并更有效率。

近年来我国本土所的审计质量有所提高,《做大做强意见》改善了审计市场的结构,合并的交易成本降低,更大程度地体现了审计行业的规模经济,这对于优化审计市场结构和打破国际四大垄断格局具有重大意义。但事务所不要盲从合并,只有在短时间内做到真正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等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的新企业文化,才能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实现审计质量的提高,打造具有高质量强竞争力的国际化事务所。

参考文献:

[1] DeAngelo,L.E.Audit Size and Audit Quality[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1,3(3):18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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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ye,R.A.Auditing Standards,Legal Liability,and Auditor Wealth[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3,101(5):887-914.

[4] Moore,G.,Scott,W.R.Auditors’Legal Liability,Collusion with Management,and Investors’Loss[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1989,5(2):754-774.

[5] Penney,L.H.The Significance of Mergers of Accounting Firms[J].Journal of Accountancy,1961,112 (1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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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曾亚敏,张俊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J].审计研究,2010,(5):53-60.

[9] 王咏梅,邓舒文.事务所合并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吗?——基于中国审计市场的研究[J].管理世界,2010,(12):180-181.

[10] 李凯.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方式与审计质量[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6):98-103.

[11] 李明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与审计质量——基于德勤华永和中瑞岳华两起合并案的研究[J].中国经济问题,2011,(1):98-107.

[12] 蔡春,孙婷,叶建明.中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效果研究——基于国际“四大”审计收费溢价的分析[J].会计研究,2011,(1):83-96.

(责任编辑:孙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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