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崔 宏
近年来,铁检天津院大力加强档案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法》,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完善了基础建设,促进了开发利用,全面提升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领导重视是做好检察档案工作的保障。本院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做到了“三个纳入”,即:一是把档案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纳入全院整体工作规划之中,与检察业务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同步开展;二是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主管检察长的职责范围,亲自主抓、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和精神,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把档案管理具体工作纳入每季度议事日程,在布置、检查、总结全院工作时,将档案工作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健全的组织网络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本院建立了由主管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以及专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工作组织网络,确保档案管理协调运行。建立了档案工作协作组制度,充分发挥互动交流作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组间互查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本院办公室积极适应新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了“一个核心、两个基础、三项举措”的管理模式,即以为检察工作服务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人员培训为基础,以加强档案制度化建设、开拓档案利用新方式、推进档案电子化建设为举措,努力实现依法管档、有效用档、科技兴档。
一是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二级标准规范、完善和细化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工作上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证档案工作制度的落实,把主要制度上墙,并纳入岗位工作责任制进行逐项考核。对办案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档案员会同兼职档案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诉讼、文书档案在材料形成过程中,常出现的红、蓝、黑铅笔、圆珠笔及复印件模糊、倒置等不规范现象,专职档案员责成兼职档案员及有关人员立即整改,重新规范,不达标准坚决不予接收,保证了案卷质量。实现了对文书、诉讼、会计、实物、声像、技术设备档案的综合管理,归档率、完整率均达到了100%,查全率、查准率均达到了98%。
二是不断拓展档案利用途径。首先,全面收集专项工作档案资料。针对铁检厅开展的专项工作,积极制定专题资料收集方案,全面、完整地保留铁路检察工作的珍贵史料。其次,全面做好日常借阅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热情做好档案服务工作,严守制度,严把借阅审批观;熟悉馆藏,提供高效服务;全程跟踪,加强利用效果反馈。第三,全面发挥档案价值。本院充分利用历史沿革资料、历年的办案情况,整理收集大量的刑事案例,编辑了《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在每年举办的法治宣传周期间到沿线单位、乡村和管内各站段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讲法,遏制了违法犯罪势头,促进了铁路运输生产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不断加强档案电子化建设。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录音录像;对重大活动全程记录,通过照片、录像带、DVD光碟等多种形式予以收集与保管;利用现有的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档案查询、利用、统计、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计算机管理和资源共享;做好档案电子目录检查工作,规范档案信息数据库,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是兑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工作之本,是搞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的前提。为此,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状况下,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对档案室内的计算机、空调机、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空气清新机、防磁柜等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有效使用,每年定期更换灭火器材,符合“八防”要求。本院立足检察档案工作长远发展,大力支持档案管理硬件设备的更新,依托新院址的开发,挤出专款,为档案管理配备了新型智能密集架,购置了扫描设备和声像档案检测播放等设备,有力推动了档案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档案工作是一项为检察事业服务的、常规性的、不断深入开展的工作。因此,要不断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进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变“死档案”为“活档案”,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服务。